“我忘了,我(竟然)忘了这个城市本来的样子”,这不仅是爱尔兰姑娘艾莉丝的醒悟,亦是我们观众的醒悟。
只身闯荡布鲁克林的爱尔兰乡下姑娘,返回故乡立即成为众人艳羡的对象。她走在时尚的前沿,打扮入流,从一名商店售货员转变为一名优秀的簿记员。她自信优雅,应对得体,面对家乡优秀男士吉姆润物细无声般的追求与母亲无声的挽留,她犹豫了。当她犹豫的时候,观众们不免责备起艾莉丝,因为她在布鲁克林已经有了另外一个家,她的丈夫托尼在等她回家团聚。而远在家乡的艾莉丝似乎把他遗忘了。似乎真的应验了托尼“家,永远是家”的预言。
当她已经结婚的事实被戳破时,与其说艾莉丝愤怒或是心虚,不如说她是顿悟,她突然明白了,自己也许从来没有为了留下还是回去而动摇。令她动摇的从来不是爱尔兰而是留在爱尔兰的妈妈与那短暂的虚荣。当她质问凯莉小姐为什么要这么做时,凯莉小姐愣住了,她也许从来没想过为什么,也许只是单纯的容不得别人比她幸福?而她的幸福又是什么呢?
很多人说,如果艾莉丝结婚的事实没有被揭露,也许她就会和吉姆在一起,永远的留在爱尔兰。可是,吉姆之所以喜欢艾莉丝,更多的原因也许就在于她与当地的姑娘不一样,她见多识广,她自由又独立,她有自己的想法。吉姆是小镇上人人羡慕的富二代,他继承家业,可他不是纨绔子弟,他想去看看这个广阔的世界,可是他的金汤匙既给了他优越的生活,也禁锢了他飞翔的翅膀。当吉姆说“我想去看看巴黎、纽约,去看看你的布鲁克林”的时候,是多么的无奈。
而艾莉丝呢?如果她真的留在爱尔兰和吉姆在一起,她不会后悔吗?毫无疑问,会的,即使没有凯莉小姐,当眼前的美好渐渐剥落,露出它本来的面目,她会想念布鲁克林,想念那个人人都有梦想的城市,想念那个为了梦想而上夜校,因为思乡而在深夜里哭泣却还是坚持向前的自己。艾莉丝对吉姆说,如果在她姐姐没死之前,在她没去布鲁克林之前,他们的结局可能会不一样。然而屏幕外的我们都知道,如果在那之前,他们就相遇了,也许只会擦肩而过,不会有任何的瓜葛。
最后的最后,艾莉丝忍痛留下了孤单的母亲,踏上了“回家”的“归途”。在甲板上她指点和她当初一样懵懵懂懂踏上旅途的姑娘,告诉她要坚定的往前走,不要露怯,就如当初告诉她如何应对的那位姐姐一样,她似乎懂了当时那位姐姐“我希望我没回来过”的言下之意。
正如我们大家现在的生活一样,去北上广与逃离北上广是永远无解的问题。如果你在小城市的生活,悠然自得,那很好,只是记住不要变成凯丽小姐;如果你在大城市拼搏,那也很好,只是记住不要去看不起在小城市安逸生活的人。
每个人有每个人的选择,每个人有每个人的生活,每个人也有每个人的无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