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法强调事物之间是联系的、发展、变化的。万事万物时时刻刻都在相互影响不断变化的。变化第一位的原因是事物内部的矛盾性,第二位的原因是事务和其他相互联系相互影响。
1.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1.1 普遍性
万事万物都存在着矛盾,任何事物可以找到一个事物和其对立。
1.2 特殊性
具体事物在其运动过程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
- 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
- 同一事物的矛盾不同发展阶段和发展过程各有其特点
- 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及每一个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其性质地位和作用
1.3 方法论
普遍性:
- 积极的接受矛盾和处理矛盾,遇到矛盾解决矛盾。
- 看待任何事物都要一份为二去看待,既要看到事件本身,又要看到对立面
特殊性:
求同存异,和而不同。任何事物都存在矛盾,每对矛盾都有其特殊性,没有完全相同的事物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症下药,不能全靠经验主义。
2.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2.1 同一性
- 矛盾双方相互依赖,缺一方都不复存在
- 矛盾双方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相互转换
2.2 斗争性
- 斗争并非都是对抗,也可以采用温和的方式斗争
- 矛盾双方的斗争促进双方力量的变化,造成事物的量变
- 矛盾双方的斗争促使双方位置的变化,造成事物的质变
2.4 方法论
同一性:
- 由于矛盾双方相互依赖,所以消除矛盾其中一方,当前矛盾就不复存在。
- 由于矛盾双方可以相互转换,因此做事不要太极端,物极必反。
斗争性:
- 由于矛盾双方存在斗争性,因此对于不认同的事物不仅不要全盘否定,还要批判的继承吸收。
- 矛盾的斗争性促使事物的发展,不要排斥拒绝斗争。
3. 矛盾的不平衡发展原理
- 主要矛盾是矛盾体系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次要矛盾是处于服从地位的矛盾。
- 在每一对矛盾中,存在矛盾的主要方面和矛盾的次要方面
- 事物的性质主要是由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的
方法论:
- 由于事物的性质由主要矛盾主要方面决定的,重点解决主要矛盾和主要方面
- 因为事物时相联系的,主次矛盾或主次方面是可以转化的,因此不可忽略次要矛盾和次要方面,要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结合
4. 否定之否定规律
事物的辩证发展就是螺旋上升,否定后又否定仿佛回到原点,实际上是回到原点更高的位置。
方法论:
道路是曲折的,但前途是光明的。前提是需要实践
5. 如何解决矛盾
5.1 如何看待矛盾
要积极的接受矛盾和处理矛盾,遇到矛盾解决矛盾,一切都是发展的,没有完美的事物,一劳永逸不符合矛盾论。
分析和看待一切事物时,要辩证的去看待。不要非黑即白,非此即彼,一言下定论,没有什么是百分百必然胜利的
5.2 如何分析矛盾
在分析矛盾时要用全面、客观、发展、联系的眼光去看问题,从而抓住主要矛盾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切忌主观性、片面性(要知己知彼,全面了解)、表面性。
矛盾在不断变化,有时可以互相转换,要及时感知矛盾的变化与新的矛盾出现
5.3 如何处理矛盾
- 统一战线,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不要同时激化所有矛盾
- 矛盾双方的斗争不等于对抗,也可以采用温和的形式进行斗争。
5.4 实践与认识
- 认识和实践的过程:感性认识--->社会实践--->理性认识--->指导实践
- 认识是没有结束的:要想知道自己理解的对不对,只有实践去验证,实践也有成本,但朝闻道夕死可矣
- 间接经验是别人通过实践获得:可以参考借鉴为感性认识,但需要自己实践来获取理性认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