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看余华的作品,是他的短篇小说《我胆小如鼠》,当时最大的感受是,看不懂。
看完后觉得可能自己不是很喜欢余华的写作风格,但我一直记得他写的《活着》,所以又忍不住拿起了他的《许三观卖血记》。
在看的过程只觉得莫名的熟悉,似乎曾经看过,但又实在想不起来到底什么时候看过了,也有可能是这本书太有名了,我曾经看过别人写的书评吧。
许三观这一生卖过很多次血,第一次他还是个懵懂无知的青年,听信了别人所说的“没有卖过血的人身子骨都不结实”,甚至还说“有的地方没有卖过血的男人都娶不到女人”,就傻乎乎地跟着同村的根龙和阿方跑去卖血了。
也是这一次,他知道了卖血之前要喝很多碗水,要送卖血的李老头一点东西,以及卖完血后要吃一盘炒猪肝,喝二两黄酒。在之后的很多次卖血,他都是这样做的。
但事实是许三观住在城里,还是丝厂的送茧工人,虽然不是特别有钱,但他根本就不缺卖血的那三十五块钱。
不过卖了血之后,他用这钱娶了一个叫许玉兰的媳妇,也算是做了一笔划算的买卖吧。
第二次卖血已经是十年后了,许三观的大儿子一乐把方铁匠儿子的头给砸破了,他们家没钱赔,方铁匠把他们家里的东西全都拖走了,许三观无奈之下,去卖了一次血。
但这次卖血他是极其不情愿的,因为他得知一乐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而是许玉兰在结婚之前和她的相好何小勇的儿子。许三观本来不想赔钱的,让一乐去找他亲爹,可是何小勇不认账,许三观只能自己认栽。
也是这件事让许三观想起了自己在娶媳妇之前相中的另外一个叫林芬芳的女人,他不由得想如果自己当时娶了她就不会有这样的事了。于是他去找了林芬芳,还和她发生了关系。事后他觉得自己需要补偿这个女人,就又去卖了一次血给她买了很多东西,结果被她男人找上门来羞辱了一番。
第四次卖血正是闹大饥荒的时候,家里的人实在饿得不行。许三观生日那天,晚上一家人躺在床上,他用嘴请大家吃了一顿饭,把红烧肉描述得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
第二天许三观就去卖血带家里人去最大的饭店吃了一顿面条,但他没带一乐,只带了二乐三乐和许玉兰,给了一乐五角钱让他去买红薯吃,因为他觉得用卖血的钱带一乐去吃面条太憋屈了,这毕竟不是他的亲儿子。
一乐吃完红薯之后越想越不甘心,又去找何小勇,让他带自己去吃面条。何小勇还是不认他,一乐就到处问有没有人愿意带他去吃面条,谁带他去他就喊谁爹。最后一乐还离家出走了。
许三观找到了一乐,把他骂了一顿后背着他去了饭店,又请他吃了一碗面条。那一刻,他们终于成了真正的父子。
后来啊,城市青年上山下乡开始了,一乐二乐都去了农村,一乐回来的时候瘦得厉害,许三观又去卖了一次血,给了五块给李血头,剩下的都给一乐了。二乐的队长又来他家吃饭,他们没有好菜招待,许三观只好再次卖血。
再后来,一乐生病了,许三观让许玉兰带着一乐去上海,然后他一路卖血凑钱给一乐治病,因为李血头只愿意收他一次血,一个人三个月内只能卖一次的,除非他去不同地方卖。
有一次许三观刚卖完血就晕过去了,医院给他输了血,他醒来后要把血还给医院,说他不要别人的血。医院怎么会同意呢,最后他花掉了卖了两次血的钱,心疼得不得了。
再后来许三观认识了卖蚕茧的来喜来顺兄弟,他搭了他们的顺风船,还带着他们俩去卖了一次血。兄弟俩觉得卖血赚钱比卖蚕茧要轻松太多了。
其实这个时候许三观的状态已经很差了,在看的过程中我超怕他就这样死掉,可是我知道他也是没办法,一乐还在等着他救命呢。
好在他们到底是熬过了这一关,多年后许三观的三个儿子都已成家,他和许玉兰的日子一下子轻松了很多。有一天他突然又想去吃猪肝喝黄酒了,于是又跑去医院卖血。
这时候李血头已经死了,新来了一个沈血头,他不仅不收许三观的血,还嘲笑了他一番,说他的血只有油漆匠会要的,因为做家具的时候要刷一道猪血。
许三观伤心地出了医院,边走边哭,他的血没人要了,那以后家里要是再遇上灾祸可怎么办啊?
别人告诉了他的三个儿子,儿子们觉得他这样太丢人了,许玉兰把三个儿子骂了一顿,然后带着许三观去饭店点了三盘炒猪肝,一瓶黄酒,还有两个二两的黄酒。
许三观对许玉兰说,他这辈子,就是今天吃得最好。这也是唯一一次,不用卖血就可以吃炒猪肝、喝黄酒啊。
整本书到这里就结束了,全书没什么华丽的文字,就是很平常的生活记录。对于那个年代那些大事件,比如人民公社,大跃进,大炼钢铁,大饥荒,上山下乡,文化大革命,都只在廖廖数语中就过去了,但就是这寥寥数语,也让人心酸。
这就是许三观的一生,他曾经因为许玉兰对他不忠而做过错事,却还是通过卖血养活了一家人,还在文化大革命时对许玉兰不离不弃,他或许很普通,但他却是那个家里当之无愧的顶梁柱。
一个人,其实也是一个时代的缩影。时至今日,已经没有人通过卖血来换钱了,但像许三观这样拼尽全力去保全一个家的人,还有很多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