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那是1999年的夏天,风热,猫过街,有蝉鸣。
我和东哥去了东郊胡同的四口堂。
“血竖流,人不横,吉兆,宜刀兵。”进门前,东哥用军刺扎破中指,看着指端的血念叨了一句,又将军刺递给我让我藏裤兜里说,“山子,别划着你的命根子,也别丢了刺。丢了刺,兴许你就没了命根子。”
那是我、东哥和小敏来到这座城市的第三年。
2
三年前,我还是西北偏远山村的一个混混。
父早亡,母改嫁,弃儿吃百家。由于缺少管教,外加生计贫窘,我自幼极力求生,也衍生了霸蛮粗莽的品性。
我从小好勇斗狠,为了一只野兔子,可以和人打得头破血流。十里八乡的混混都怕我。
可在村里,我最服一个人,东邻沈东。而我最疼爱的人是他妹妹沈敏。
只因沈东长我几岁,为人仗义,而沈敏温柔善良,他们俩平日里对我接济最多。
我和沈东就是一口馍掰成两口吃,一块棉布扯成两块穿的关系。而沈敏,就是那个在我食不果腹衣不蔽体时,小心翼翼将馍放上蒸笼,将棉布一针一针缝成衣的人。
我们一起砍柴,下地干活,去山里打野兔和袍子,去做我们能干的一切活计。
我念不起书,可我爱念书,东哥就把他的课本借给我读,他教我拼音写字。
总而言之,在冰冷漫长困窘的岁月里,他们是我少年时代最温暖的记忆。
他们,是我的至亲。
穷山恶水民难富。我知道,其实东哥家营生也艰难,每年秋收过后,东哥他爹常常看着远处的几亩田发愁,他总是念叨着余粮不够,然后又看着沈敏若有所思地嘀咕。他说快点长大,大了就嫁人,嫁人就好了。
贫贱人家囍事衰。我们家乡的风俗,山里穷人家的姑娘长大了,父母就盼她早点嫁个有钱人家,一是省一分口粮,二是可以多得聘礼。
东哥初二时辍学,我也没书读了。
东哥说要出去闯闯。
我说,东哥去哪,我就去哪。
3
那年,小敏刚满15,东哥爹给她订了亲,夫家是山外一家采石场的主家,家资殷实。提亲的媒婆对东哥他爹说,夫家有钱,不嫌女家贫,样貌也不打紧,只要你家姑娘四肢健全操持家务就行。
东哥家收聘礼的那天,全村的孩子都过来东哥家吃糖。
我第一次见到小敏的未婚夫,采石场主的儿子。他直勾勾看着小敏,口水翻滚,一阵阵痴笑加结巴:“媳,妇,媳,妇……”孩子们就在他一旁跳脚耍,“傻子,傻子,给糖,给糖。”
小敏穿着一身花布衣裳,坐在里屋一句话都不说,她的双眼红肿,目光凄凉。
她的脸上有淡淡的红指痕。
采石场主问:“这闺女咋哭了?”
东哥他爹说:“嫁人了,把她开心哭了。”
采石场主点点头说:“开心就好,开心就好。”
东哥看了看妹妹,又看了看自家几间茅屋和满院胡吃海喝的乡亲,转身喝了一碗烧酒,又拉着我的手小声说:“走吧,跟哥走,村里没奔头,去城里混活计。”
我们约定,当晚走。
当天晚上,我正在收拾衣服,小敏敲开了我家的门。
她哭了,她说,她不想嫁个傻子。
我没犹豫,我说好。我拿着几件衣裳塞进包袱,拉起小敏就往村口走。
东哥看到了我,也看到了我身后的小敏,还有她身上的包袱,心知肚明。他跑过来一拳打在我腮帮子上,“鳖孙!我爹会砸断咱两的腿!”
我没躲,也没还手。我被打翻在地,吐掉嘴里的血沫子,指着小敏说:“她也是我妹子。”
看着身旁的小敏泪光萦绕,东哥叹了口气,把我拉起来,拽着小敏的手,说了声走,然后拉着我们两个人往山外跑,不回头。
走到半路,我闻到了一阵油松烧燃的糊焦味,听到身后远远传来东哥他爹的呼喊声,还有纷杂的脚步声。
我说,躲远点。
往年饥荒饿肚时,我和东哥常在山里追兔子撵狍子,对山路熟。于是,我们寻到一处隐秘的草丛,躲过了身后追赶的村民。
那晚,他们打着火把翻遍了整座山。
4
那是1997年的夏天。我、东哥和小敏三人翻过三座大山,扒上火车进了那座北方的城。
城里车水马龙,楼高巷子吵,可这是城里人的热闹。
来城的第一晚,我们三人哆哆嗦嗦,依偎着躲在城乡结合部的一家工地的水泥管里。
身上带的馍吃光了,我再一次体会到,即便天再暖,若是肚里没了口粮,人也会发寒。
第二天,工地招工,我和东哥给人搬砖、和水泥,小敏给人煮饭。
生活不易,能够有个安生立命的地方,我已经很满足,东哥也欢喜。闲着时,他会哼几首山歌给工友们听。
我以为我们会这样一直活下去,如果不是工头酒后色心大发,强拉小敏进他宿舍里。
我把工头打得满地找牙,把工地的活丢了。
工头和老板勾结,以吃住收费的名义扣除了我们当月所有的收入。
我和东哥身上的钱所剩无几。
东哥带着我和小敏进了城区。
没学历,没户口,遭人嫌弃。我这辈子都不会忘记那些从窗口射出的目光,充满了歧视猜忌排斥。
走在城市繁华的大街上,我感到痛入骨血的悲凉。世界这么大,可为何我们三人想要容身却如此艰难?
我们一路走,一路求,最终停在了一家清真饭店前。
谢天谢地,清真饭店的回族老板愿意收留我们,他操着沙哑的甘南口音说:“真主阿拉仁慈,此处即吾乡,外乡的孩子,人可以留,管吃管住,不要嫌钱少。”
身上的钱花光了,东哥看了身后饥肠辘辘的我和小敏一眼,转身对老板说:“不嫌少,有饭吃就行。”
我们三个就留在清真饭店当小工。我和东哥在后厨配菜和面,小敏在饭厅招揽顾客,端盘子端碗。
老板在饭店附近给我们找了一间地下室住。
一道帘子挂在房间中央,我和东哥睡这头,小敏睡在那头。
我庆幸,我们终于找到了一个遮风避雨的地方。
只是地下室不见光,冬天被子潮,半夜醒来,总感觉像是睡在冰窖。
我和东哥身子骨硬朗,还能挺得过去。小敏身子弱,夜里撑不住打哆嗦喊冷,我就把我的被子给她盖,自己跑去饭店厨房睡。
其实,在厨房,我看书的时间长过睡觉。
我一直觉得看书学习是世界上最美妙的事。
每当我放下刀铲拿起书本,我会感觉,我所经历过的所有苦难、创伤都与我无关。我甚至觉得,这和我过去生活中习以为常的打架斗殴一点都不矛盾。
在乡野击败混混,避免遭受欺凌,让我有安全感,而看书学习让我感觉很踏实很幸福。
那段时间,我与回族老板的儿子交好。
他读初中,人笨,不爱学习爱打电动游戏,我聪明,游戏拿起来就会玩。我们便以游戏和课本做交易。
他打不过的游戏关卡,我帮他打,条件是他的课本借给我看。晚上,他放学,饭店打烊,我就接着在后厨看他的书。
我最初的文化知识就是在这样颠沛流离中靠着自学积累起来的。
那是我们在城里度过的第一个冬天,天气异常寒冷,可是却总感觉前方有暖暖的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