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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有关涨工资的消息得到了确认,军龄涨了,增加10元,平均上涨大概1000元左右。只是,现役工资涨了以后,那选择“逐月领取退役金”的这一次会不会也一起上涨呢?
这几天的好消息不断,特别是现役涨工资,也是非常的振奋人心啊。毕竟已经5年没有上涨工资了,上一次部队涨工资还是在2018年。不过对于现役的来说,实际上,已经变相的上涨过,包括配偶荣誉金,父母赡养金,分居费等,也加了不少。只是这些加的钱,只是特定的对象,不符合条件的军人就拿不到,对于那些还没有结婚,不符合条件的,就享受不到这些待遇。
时隔五年,现役再一次上涨工资,不管上涨多少,能够给他们加工资,都是好事情。我们要理解和体谅那些军人,他们的牺牲奉献,默默地为国家守卫,我们平时不知道他们付出了多少,只有真正在部队体验过的才能明白,反正我是有深有体会,回过头来看看自己在部队的23年军旅生涯,真的是“酸、甜、苦、辣、咸”,有无助的时候,有绝望过的时候,有急需要解决问题,自己却无能为力。
现在退役后回到地方,才知道还是地方好,除了上班工作时间,其他的时间都可以由自己支配,自己想做什么,自己有决定权,并且不需要还有一个无形的约束在管着你,也不会突然有人找你有事。
再回到这一次的现役工资上涨,大家也知道,那些转业到地方安置的退役军人,现役工资上涨与他们无关,但有一部分人与部队涨工资是有点相关联的。
从历次上涨工资,退休和自主择业转业干部,都是紧随其后进行一起调整,只是现役先发,退休的后发,最后才轮动自主择业的。不过补发的起止时间都是一致的,调整的情况,也是以现役为基准,只是退休和自主按各自的比例进行发放。
既然退休和自主择业的有,那逐月领取退役金的会有吗?
我们从《退役军人保保障法》可以了解到,其中第84条对自主的进行了明确。
第八十四条 军官离职休养和军级以上职务军官退休后,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安置管理。
本法施行前已经按照自主择业方式安置的退役军人的待遇保障,按照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自主择业干部是2001年3号文件后面才有一个退役安置方式,其中第38条、第39条、第40条,对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的退役金发放标准,调整情况进行了明确。
有关自主择业转业干部的退役金调整,是根据移交地方的军休干部退休金调整情况相应进行调整。
也就是说,只要退役休干部的退休金调整,自主择业干部的退役金也会跟着进行调整。
这样来说,只要以后现役的工资上涨,与军休和自主相关的部分,只要军休调整了,自主的也会相应调整。只要有这样的政策,自主的就不会跟丢。
2021年底《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安置办法》开始实施,其中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也规定了逐月的退役金发放与调整。
逐月的退役金发放在《办法》出台当年确定退役金计发基数,目前使用的都是2021年的计发基数。同时国家建立退役金调整机制,退役金的调整,参照企业和机头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幅度和频次,调整退役金。
也就是说,逐月领取退役金的退役金调整,不与现役上涨工资同步。
这一次的现役上涨工作也就与“逐月”的无关,以后逐月的退役金调整,只与企业和机头事业单位的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调整有关。
不知,大家是否已经明白,如果不明白,可以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