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结束不久的毕业论文主题是“母杀子”背后的性别因素分析,触动来自年初时,有新闻报导一位年轻的母亲在杀了自己的两个孩子之后自杀,长达数页的遗书中说明了为何不愿把两个孩子留在那令她窒息的夫家的原因。而这几日,“临产产妇跳楼自杀”的新闻又占据了各大网页头条。因胎儿过大,顺产不出来,产妇两次恳求剖腹产却遭家属一再拒绝签署同意书(医院的责任暂且先撇开不论),身心都痛到绝望的产妇选择了带着还未来得及看一眼这世间的孩子从窗台一跃而下,永远地离开了那些让她看不到希望的“至亲”们。
同时又看到另一篇关于独自在家带着孩子的年轻妈妈过劳猝死三日之后才被人发现的新闻,心中更是戚然。人无法预测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三天,她冰冷地躺在冷冰冰地地板上,懵懂的幼童以为妈妈“睡着了”,犹自抱着母亲准备的零食在以发臭的尸体旁吃得正欢。这期间,丈夫,公婆,父母没有一个电话过来。若不是邻居发现其房间白天晚上都有灯光,心觉有异,估计还需更长的时间人们才知道这位年轻的母亲早已去了天堂。
我觉得这是一种征兆。在“男女平等”的口号喊了这么多年后,虽然也清楚男女并没有真正平等,但在表象里偶尔也会盲目和麻木,以为中国的女性待遇有了质的提高,男女平等指日可待。而这些接二连三的新闻事件,还有那些未报道出来的不为人知的,就像一记又一记警钟,敲醒了昏睡的头脑,也敲痛了人心。
这是中国女性的悲哀。婚后为夫家开枝散叶,相夫教子的思维模式千百年来其实并未有多大变化。对那位跳楼的产妇而言,还是旧时“嫁了人便是夫家的人“的观念,娘家自觉‘不好管太多“,于是就像财产一般,婚姻让女儿家莫名成了夫家的所有物,为着”顺产的孩子更聪明“这飘渺的可能,为着“剖腹产需等三年才能再生二胎”的说法,以及可能省下的剖宫产的钱……或许,更多的是不以为然吧。丈夫觉得不过生个孩子,别人都是这么通过来的,怎么你就这么娇弱扛不住了?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典型。婆婆和母亲想着我也是生过孩子的人,我们那会的条件哪有你们现在好,还不是一样生了孩子把你们养大了?各有各的盘算考量,独独没有一个人去考虑经过长时间产痛折磨之后产妇已然濒临崩溃边缘的内心:是啊,我知道生孩子会痛,也知道别人都是痛过之后才能省下孩子的。可是那都不是我啊。为了生一个更聪明健康的宝宝,我努力过了,尽全力了,可是孩子太大有难产风险,过去是没条件只能硬抗,现在剖腹产这么普遍,多少人都是剖腹产的啊!我现在痛得没有力气了,孩子憋久了不出来会出问题的,求求你们让我赶紧剖吧……没有人听见这绝望到骨子里的呐喊,也没有人愿意费神去听。医院被医闹弄怕了,力求免责,拿不到家属同意书就僵着,反正也不是自家的老婆孩子;亲属们也就站着动动嘴皮子干耗着,谁曾设身想过那再产床上痛得不想活的人的难熬?
于是她跳下去了,用更大的决然的痛从痛苦中解脱,腹中的孩子也不至于看见血缘至亲们那薄凉的嘴脸。然而,纵使离去,她依然烙着“夫家所有物”的印记。尸骨未寒之际,得来的不是亲人的忏悔与眼泪,而是至亲们与医院掰扯责任的闹哄哄的局面。从生到死,她都是哪个被忽略彻底的人。
而那位独自在家带孩子的母亲也不是个例。当孩子出生,男女双方各自有工作时,女方辞去工作在家带孩子是常态。一个人包揽了家里大大小小的事情,放弃了自己的事业,男方视为理所当然不说,有的还会嫌弃:看家里这邋遢的模样!我在外面辛辛苦苦赚钱养家,你倒好,天天在家带个孩子就行,家里还一团乱,找我要钱的时候怎么就那么积极呢?没有工作,经济权在男方手里,女方带着孩子还要伺候外出工作“辛苦”归来的大爷,身份地位没入尘埃不说,所有付出还都被抹杀了。这不就是“男主外女主内”的模式在现代的延伸?真觉得带孩子轻松,自己工作太辛苦,为何不掉换一下,男方在家里承包带孩子和做家务,并承受妻子的诸般挑剔和不闻不问呢?这样大概又会觉得失了男儿面子吧?翻过来覆过去,都只是从男子角度出发,而婚姻里这种现象却是常见。
更可悲的是,在社会大环境背景下,本身是受害者的女性们,在有了自己的儿女之后,又会不自觉地把这种男女不平等思维带入儿女的教育中。比如我知道有这么一位女性长辈,自己饱受了父母重男轻女之苦,有了儿女之后努力实践“一碗水端平”的信念,坚决不让女儿也经一遭自己受过的苦。然而,随着女儿年纪渐长,又亦如同曾经的父母般开始催婚,女儿婚后则教导女儿“一切以夫家为重”,在夫家都不着急要孩子的情况下已经数次催了女儿早点生孩子,说这是懂事理的女儿家应该做的,怕夫家会因孩子之事对女儿有意见。不可否认,这是一位好母亲,非常非常好的母亲。可是从深处看,这位母亲还是把自己以及女儿放在了夫家所属的天平上:怕夫家不喜,怕女儿被看轻……若说真的男女平等,婚姻平等,那么这种担忧的心态不应该夫家也承一半?实际却是没有。这些年在社会里摸爬打滚,也更切身地感受到了男女的不平等,所谓男女平等,在职场不过一纸空文,公司拥有最终决断权。
也不知,什么时候,这类的新闻会渐渐消失于无?再不会有因婚姻和夫家而绝望的女子和母亲。社会道德层面渗透太慢的话,或许婚姻法律或者这种临产签字类的规则变更一下,效果会更快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