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你在自言自语啥呢?”当姗姗和巧珍洗澡回来时,青青已把她的堂哥送走,看到爱华坐在楼道的凳子上哀叹,悄声问。
“唉,我是说青青好可怜,父亲走了,母亲也撇下她不管了。”爱华看洗完澡的姗姗精神好了许多,对姗姗惋惜道。
“就是,青青太可怜了,她的堂伯也不理解青青的心理变化。她就是太孤单寂寞,才抑郁的。孩子的心理哪能承受住这么多苦难啊!”巧珍听到议论,也插话道。
“唉,你是因为啥啊?”巧珍扭头问姗姗。这话问得姗姗愣了一下,不知所措。爱华也顿时瞪大了眼睛。正在姗姗不知所以时,一位身材高大,体型肥硕,头大如斗,发质微黄而卷曲的中年女子,呲着牙,笑着坐在巧珍身旁的凳子上,大腿翘到二腿上,一副悠闲自得的样子。巧珍看到这位女“财神”,开玩笑地说:“看这个大姐,啥都无所谓,你说人家啥,人家都不解释。”
爱华以为是好说话的女子,笑着说:“好脾气啊。”
“呵呵,你问她因为啥把人家的杨树拔掉了。”巧珍打趣道。
“欸,别说那些陈年旧账了。”中年女子拍了一下巧珍的胳膊,示意不让说话。
“嘿嘿,这不是没事玩吗。说说你当年的历史。你当年拔掉人家的杨树有碗口粗吧?”巧珍笑着说。
姗姗听到这些话题,也引起了好奇,瞪大眼睛,挨着巧珍坐在凳子上,期待她们有趣的聊天。爱华靠着玻璃窗,俨然成了听话的小学生,等待老师讲话似的。
“嘻嘻。说没碗口粗也差不多。”中年女子毫不在乎,脱口而出。
“你再回把那幢大楼拔掉。”巧珍张开嘴巴,肚里的话还没有吐出口。一位路过的青年女子拍拍中年女子的肩膀起轰道。
“哈哈,你真是大力士啊!”爱华和听到女人们都开怀大笑。姗姗也露出一口洁白的牙齿,还有两个尖尖的小虎牙。枯燥的日子因为这些有趣的话题变得热闹起来。大家你一言我一语,虽然来自天南海北,却因为一些怪病让大家相聚,不是抑郁症就是狂躁症,抑郁大多是对过去的事情自责,又恐惧将来的日子过不好。狂躁症是脾气火爆,控制不住情绪,像是火山爆发的岩浆,必须要迸发出来。来到这里,她或者他们都放下了芥蒂,讲述着自己过去的所做所为,在这个逼仄的空间里慢慢化解,升腾,化为一缕清风。
“欸,姗姗,你都做过啥?”那名中年女子刚讲完自己的历史,呲着牙,伸头问姗姗。
“我……我?”姗姗被问得张口结舌,支支吾吾。
“我们家姗姗是本科大学生,不爱说话。还是我来说吧。”爱华看姗姗左右为难,替女儿解围道。
周围来回走动的女人,还有一些爱看热闹的病患者,听到爱华的话音,眼睛都齐刷刷地射向这边。
爱华望了一眼湛蓝的天空,此时的蓝天白云下,一架民用航空飞机从此处经过,发出一阵嗡嗡的响声。爱华的思绪也好像是穿过时光隧道回到了从前……
爱华有三个孩子。两个女儿,一个儿子。大女儿姗姗,二女儿颖颖。儿子最小,叫轩轩。在农村里,没有儿子,大多数人是看不起的,甚至有人背后嘲笑你。所以,在儿子没有出生前。爱华是费了一番周折的,好不容易有了儿子后,她对儿子是视如珍宝,当然,对女儿也是视如生命。就是孩子们不理解作为父母的一片苦心。
在爱华怀着儿子时。姗姗正在上高中,二女儿刚刚四岁。因为要照顾一家的吃喝拉撒。爱华的公司又停产整顿。爱华在家就做了全职太太。每天扛着大肚子,背着二女儿送到幼儿园,还要省吃俭用地省下一部分钱来供养大女儿姗姗上学。这些不说,爱华的老公国栋是家中弟兄当中的老大。自从结婚后,家里就从没有给过爱华他们的经济。所以,爱华国栋基本都是白手起家的人。
这爱华怀孕,给家里不能增加收入,姗姗和颖颖又上着学。一家五口人的开销肯定不小。所以,爱华对家中的钱是真想掰成五瓣花。还好国栋是技术员,在农村的经济收入来说,国栋已经是佼佼者了。爱华也是个持家能手,家里虽然没有大鱼大肉,也没有让孩子们饿过肚子。不定时能下个管子,慰劳慰劳家人的味蕾。这样的生活在农村也算是中等水平。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吧。
不管爱华和国栋的收入如何,两个人的为人却是人人称赞的,爱华孝顺,明事理,做事又干练果断。国栋为人忠诚,做事细致认真,责任心又强。国栋的父母又善良实诚,他们老的这一代人吃过苦,过日子节俭惯了。不过,国栋的母亲勤快,干净,把家里家外收拾得停停当当。也是村里出名的好人。
这爱华的儿子一出生。爱华更是忙得团团转。孩子们一多,肯定有照顾不周的地方。特别是遇到换季的时候,孩子们不是这个发烧,就是那个肚子疼拉稀。她遇到孩子们生病,急得她焦头烂额。可国栋要上班挣钱,爱华只好一人带着孩子们去附近的医务室抓药。
孩子们生病的次数多了。不论是自己村组的医务室,还是其他的药房,爱华跟医务室的大夫都熟悉了。俗言说,有病不背(藏着掖着)医。不论啥病。都需要给医生老实交代。爱华在怀儿子时,也曾经去过本村西头的医务室。后来,有难言之隐时,她就跑到村东头的医务室。接触的次说多了,自然就和村东头医务室的医生美兰熟悉了。
这位美兰比爱华大六岁,长得浓眉大眼,中等身材。皮肤微黄,脸上有点点黑色雀斑。要说熟悉,爱华回忆自己上初中借助同学家时,感冒发烧在美兰的医务室抓过药,打过针。仔细一想,两人相识是从爱华上初中就认识的。大女儿姗姗上幼儿园时,还曾经和美兰的二儿子在同一个地方呆过。那时见面时,两人还聊了几句家常话,具体都聊些什么。爱华好像记不清了。
一个深秋的季节,儿子轩轩感冒发烧。爱华推着二六自行车,把轩轩送到美兰的医务室查看。那时的美兰家已经从低矮的平房搬进翻盖一新的三层楼房。她的家庭在当时当地已经是首屈一指了。
爱华推着车子,载着二女儿和儿子来到了美兰的医务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