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hat
一体化存续原则存在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这个原则要求在合并日的合并报表,以及以后各期的合并报表中做这样一笔分录反映在合并日母公司拥有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份额。
借: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母公司的)
贷:盈余公积 (子公司的,母公司持股比例部分)
未分配利润
Why
关于这个问题,网上有各种说法。一种我比较可以接受的解释是用来粉饰报表。因为这笔分录增加了留存收益。虽然说所有者权益是一样的,但是股东会看到留存收益增加了,造成一种赚了钱的错觉。
另一方面,请注意,这个分录是有限额的,也就是以母公司的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为限,超过部分不再调整。为什么呢?因为一般情况下资本公积——股本溢价不足冲减会继续冲减母公司的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这样并不能达到粉饰报表的效果,所以也就没有必要了。
How
至于,怎么达到目的的,从分录上面就显而易见了。
(BTW,我很可能是在胡说八道……)
查找资料的时候看到知乎上的一句话,分享给大家共勉:
“会计不是一门很难的学科,但是它是一门很深的学科,你需要有一股韧劲,不断钻研,不论如何,我觉得学一个事情,绝对不要去背掉,或者硬记住怎么做,而是必须要去理解为什么。毕竟“为什么”这个问题,既是人类永恒的求知欲,也是知乎存在的最初浪漫。”——https://www.zhihu.com/question/64732984/answer/488618725
【大概会计很适合我这个爱问十万个为什么的家伙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