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总书记多次强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竞争力。只有一流的营商环境,才能成长一流企业,经济才有活力,发展才有质量。
提高思想认识。凡事认识上去了才能做好。从市领导、部门领导到中层干部再到一线工作人员,都要转变思想观念。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拼的是服务、信用、环境,要以真心服务企业为出发点,政府做到依法、诚信、公平、高效、透明、稳定、开放、包容,对所有企业、所有创业者一视同仁,让企业知情、放心,在做强“硬环境”的同时,大力优化“软环境”。重要的是,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亲自挂帅。社会的发展变化要求管理理念进行改变,领导者要主动适应、引领,做好顶层设计,制定科学合理的制度、行动纲领,各级各部门要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部署、抓方案,亲自抓协调、抓落实,确保“一竿子插到底”。
重视人才和教育。地方要发展且持续发展,必须始终重视人才和教育。人才的定义是有文化、善思考、有担当、能做事。人才要引的进、留的住、做的大。要实施各项人才优惠政策,想方设法引进各类人才;要重视干部的选拔、教育、培训,干部选择的导向是要选好干部、能干事的干部,要大力启用80、90后年轻干部,发挥他们中流砥柱的作用;要提高政务服务人员的工作门槛、严格政务服务人员的管理,加强政务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形成干部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建设一支综合素质高、服务意识强的干部队伍。
要加强监督检查。大幅度增加“双随机一公开”频次,以此推动“放管服”改革任务、优化营商环境举措有效落实,同时及时了解市场主体的满意度、获得感,进而不断完善政策举措。纪检监察部门要常态化将优化营商环境举措落实情况作为监督执纪问责的范畴。党政督查机构要经常性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督促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