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有自己的生意。
都说实体店难做,可她大学毕业后,直接开店,几年下来,做得风生水起。
恋爱,结婚,样样没耽搁。
生意场上,也算是后起之秀。
可她这两天好烦。
恋爱时,咋看咋顺眼的帅气男生,现在是提起来一条,放下一堆,几年时间,换了几种工作,都干不长,本事不大,毛病不少。
她呢,出于好心,年初,悄悄在风情线对面,订了一间门面,交了10万块定金,想着一个大男人,常年打工,也不是个事,但也不想,让他搅和到自己的生意上,权衡再三,觉得给他开个店,让他自己干比较妥当。
门面房前几天刚刚交了工。
这不,献宝似的告诉他,谁知他,一听就炸了:谁爱做谁做!我不做!摔门就走了。
她直气的说不出话。
这还是个人吗?好心好意的帮他,我像个女汉子一样冲锋陷阵,他倒好,打工,不长,开店,不干,这直接是不过的节奏。
气归气,房子空着可不是个事,前思后想,最后写了招租启事,贴在门外,好歹减少一点损失。
刚两天,就有电话打来,想过来看看,当面谈。
是个小她两岁的学妹,想开转转小火锅,前前后后看过,十分满意。
都是爽利的女子,三下五除二,签了合同,交了1万元定金,走了。
谁知一个晚上过去,变故来了。
学妹的父母坚决不同意她开店,理由是,一个女孩子,一天待在烟熏火燎的火锅店里,一身油烟,找对象都难,也斥责了她的轻率。
小学妹自知理亏,陪着笑脸,来找她,反复地陈述理由,想退回那交下的1万元定金。
春坚决不干:上面写的清清楚楚,是你违约了。不退!
学妹泱泱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