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发了一条说说:喜欢一个人是应该把他变成自己想要的样子,还是让他保持本来的样子。其实这本身是不矛盾的,喜欢是什么?就是喜欢他的全部,无论优点还是缺点。每个人都有各自的脾气,如果可以轻易的改变,那就不是原来的自己了。
昨天半夜12点,心血来潮给某人打了一个电话,没想到那么遭他反感,可能是我太幼稚了,唉,两个人都是不愿意先低头的人。说话就跟吃了炸药似得,充满了火药味。
有些幼稚的事你只会跟自己最亲近的人做,我觉得某人是不懂我的,他觉得他不喜欢的事,我是不能做的。就是一个电话。我真希望某人能陪我一起疯,一起成长。
当某人给我打QQ电话的时候我是有一丝高兴的。没想到还是没有缓解关系。还是静静吧!
希望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