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晨二十四岁大学毕业便一直等着林致。他们是大学同学,晨晨大学毕业就出来工作,而林致考了本校的研究生。
学校在郊区,离晨晨上班的公司很远。晨晨在公司附近租了房子,林致周末会过来。
林致是从很边远的一个农村走出来的孩子,没钱也不懂得浪漫,可是晨晨喜欢她做饭时,林致在一旁择菜;她洗碗时,他在一旁拖地。偶尔去看看电影,或者骑自行车去附近的小镇游玩。
日子平淡却连空气中都弥漫着幸福的味道。世界上最幸福的事,莫过于在对的时间,遇到对的人。她喜欢顾家、温和的男人,他刚好就出现了。
林致毕业后,留在了这座城。他们在一起七年了,如果林致向晨晨求婚,是水到渠成的事,可是他却没有。他的家在外省,她连他的父母都没有见过,可是晨晨觉得,以后他们要在这座城市扎根,所以并不太在意他的老家是什么样的。
或许,他要等一个特殊的日子才向她求婚吧。或许他要在这座城站稳脚跟,有了房子和车子才向她求婚吧。
可是,晨晨已经二十七岁了。每次回家,父亲总是欲言又止,他一定是想问她有没有男朋友,却不好意思开口。晨晨的母亲在她高中的时候就去世了,她和父亲很少交流。虽然离家不太远,晨晨每年也只有春节才回一趟家。
毕业第三年的国庆前夕,林致终于带晨晨回老家见了父母。从村口下车,还要走一段满是碎石和泥泞的小路。路的两旁,是金灿灿的稻穗。她第一次知道原来长在地里的茄子是歪歪扭扭的,不像菜市场里整整齐齐,连个头大小都一致。
当她指着一种植物惊叹“哇!西红柿!”
林致微笑着告诉她,那是马铃薯。他说,以后我们的孩子要多让他回乡下玩玩才行。
“谁要跟你生孩子!”晨晨羞红了脸,扑过去掐他,却被凸起的石块绊倒,直接扑进了林致的怀里。
村里的房子集中在村子的中间,四周是田地。林致带着她在房子中间的小路穿梭。
哪一间才是他们家呢?虽然做好了心理准备,可是当林致在一家破旧低矮的土房子前面停下时,她还是愣住了。心里充满了疼痛。那间土坯房子,在一排排瓦房的中间,显得那么寒碜。
林致的父母结婚早,年纪比并不大,可是岁月早早地在他们脸上刻上老年的沟壑。
林致握着晨晨的手说:“晨晨,父母担心我们家太寒碜,不愿意我带你回来。我知道,你不会嫌弃我的对不对?”
晨晨伸出另一只手,握住林致,微微一笑,算是回应。
在林致老家待了一个星期,他们就回了省城。
那天,林致下班回家,打开门一看,不禁愣住了。属于晨晨的东西,全都不见了。他打开衣柜,掀开底层冬天的棉被,那里原本藏着他打算用来求婚的钻戒,钻戒也消失了。
那枚钻戒很小,可是花了他大部分的积蓄。
林致颓然地坐在地上。他无法相信,晨晨会离开他。上大学的时候,很多比他条件好的男孩子追过她,她一直知道他没钱,可是为什么,她跟他回了一趟老家,转身就离开了?
林致去晨晨的公司,可是晨晨已经辞职离开了。她仿佛刻意要从他的世界彻底消失掉。
晨晨回了老家,一个三线小城市。她选择离开,其实是因为她病了。
起初只是腹部隐隐地疼痛,她没有在意,后来越来越严重,有时候半夜也会疼醒。晨晨的母亲是肝癌去世的,从发现到去世,才三个月的时间。
晨晨听说,肝癌有遗传倾向。
她知道,人性是最经不起考验的。她宁愿相信林致爱她,不会因为她生病而离开她,也不愿意等到病入膏肓的时候,再多一重打击。就让自己依然怀着对爱情的美好憧憬吧。
离开前,她把那枚钻戒退了,钱寄回了林致的老家。她知道他过得很辛苦。
痛的无法忍受的时候,晨晨还是去了医院。做胃镜的时候,要忍着极度想要呕吐的感觉,将管子吞进去。
检查结果出来,医生狠狠地训斥了她。
你们这些年轻人,不懂爱惜自己就算了,还非要等到这么严重才来医院。
医生说她的十二指肠有很严重的溃疡。她确定没有听错,十二指肠溃疡。
“医生,我不是得了肝癌吗?”
“肝脏在右边,胃在左边!你看,这是肝脏的彩超结果。”
晨晨瞪大眼睛,仔细地看着报告单上写的字:肝胰脾未见异常,餐后胆囊。
原来只是自己吓唬自己,却白白受了一场煎熬。医生说要住院的时候,晨晨高兴地去办理了住院手续。医生一脸错愕,大概是没见过晨晨这样听说自己要住院还兴高采烈的吧。
躺在病床上,晨晨掏出手机,想给林致发个信息,告诉他自己离开的原因。可是看着微信对话框,晨晨犹豫了。她不确定自己是不是真的爱林致。
她一直以为,他们坚持那么多年是因为爱情,她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会嫁给他。他们曾经轰轰烈烈地爱过,可是,在平淡的生活中,爱情渐渐淡去。
至少,在生死的考验面前,她不确定林致是否真的会不离不弃。在怀疑自己得绝症的日子里,每一分钟都那么煎熬,她孤独、害怕,连一个可以倾诉的人都没有。
毕业的时候,毫不犹豫地选择离家遥远的城市,可是在她以为的生命的最后一段时间里,她心里只想好好陪伴孤独的父亲。
晨晨将手机塞到枕头底下,轻轻拉上了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