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我的一个朋友——某企业管理人员跟我讲他们公司最近的一个处罚条例:当月迟到一次罚款500,第二次罚款1000,第三次罚款1500。后来,他的部门真有人迟到了,但是他没有去执行这个条例(从内心来讲,他觉得这个条例极度不合理,所以采取非暴力不合作态度),结果老板知道了,要求连他一起罚,他觉得特别委屈。问现在要怎么办?
这个事让我想起2012年9月,我在上海听一位培训老师讲执行力的一个片段,其中讲到一点,他说:“确保公司执行力的关键之一是奖与罚,管理者一定要很好地利用好“奖”、“罚”这两个工具。”看大家迷惘的表情,老师进一步解释:“那么奖与罚的标准是什么呢?请大家谨记一句话——奖要奖得心花怒放,罚要罚得胆颤心惊。”
当时我也没有很在意这句话,而且不认为有企业确实会按这个“理念”去操作,可是后来,我们为参加过这位老师培训的企业提供咨询服务,到公司一调查,发现该公司老板是“奖要奖得心花怒放,罚要罚得胆颤心惊”的忠实粉丝和践行者,有一点“遗憾”的是,他只执行了一半,就是“罚得胆颤心惊”。据其员工反映,老板参加完这个课程的学习后,开始在公司大肆罚款:和老板沟通,他只要一不高兴,或者你做错了一点小事,就会罚你1-3个月绩效(每个月绩效大概是1000块),也就是说员工一不小心两三千块钱就不见了,甚至还会有这样的事例——老板突然走到你面前,问之前他交给你的一个任务完成得怎么样了,这时如果你没有完成,或支支吾吾,老板会说,给你十分钟,完不成,罚款1000(这个是起步价)……所以,我们发现公司整体的氛围是蛮糟糕的,团队的凝聚力也不好,很多人甚至有一只脚已经迈出公司了,用他们员工的话说——最好是永远不要和老板直接接触,免得被罚,要知道,这是家内地的公司,薪酬本身不高,稍一被罚,半个月就做义工了……而从另一方面来讲,他们从来没有心花怒放的时候,也就是很少被奖,奖也是小打小闹……
一直以来,很多人都认为管理就是“胡萝卜加大棒”,干得好就给胡萝卜,反之就给大棒,无非是加多胡萝卜的数量或加强大棒的力量,还有人认为制度越严,员工越怕,执行力越有保障。不可否认,这样的管理思维在以前的管理中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然而到了今天,当我们面对年轻的员工(8090后)时,这一招基本上行不通。他们追求幸福指数、追求宽松的组织氛围、自由的沟通环境。如果企业管理者企图通过制定严格、甚至不符合人性的制度实行高压管理,除非你的员工都是笨蛋,否则早晚出问题,未来的管理应该是越来越趋向人性化。
拿我朋友公司《迟到处罚条例》来讲,是不可能得到很好的、持续的贯彻、执行的。通常来讲,总想着故意要去迟到的人绝对是少数、极个别,而真迟到了,也必事出有因:1)堵车、车子坏掉了、公交地铁突然坏了等客观原因;2)起晚了、出门迟了等个人主观因因素。这第二条可能应该接受一定的处罚,而第一条客观原因,没有人会为了防止地铁中途出故障而提早两小时出发……所以这极不人性,大家都没“触犯”还好,一旦有人触犯,不和谐氛围就出来了,而避免不和谐氛围最好的方式之一就是制定人性化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