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物有本末,事有始终,知所先后,则近道矣。
本,是根本;末,是末梢;事,是指知止、能得而言;终,是结束;始,是起头。“知止”了,方才“能得”,“知止”为始,“能得”为终,就如凡事有个头尾一般。这本与始,是最要紧的,该先做;末与终,是第二节功夫,该后面做。
管理学的基本原理——率先垂范,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要先做到。因为自己做到是本,别人做到是末。这就是本末的逻辑。
只有耕耘,才有收获。耕耘是本,是先;收获是末,是后。知所先后,就是只问耕耘,做的时候,不能“期必”,不能期待自己一定能得!正如孔子所说:“求仁得仁,又何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