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发承包的主要类型:
(1)发包方委托一个施工单位或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作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视需要再委托其他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配合施工。
(2)发包方委托一个施工单位或由多个施工单位组成的施工联合体或施工合作体作为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发包方另委托其他施工单位作为分包单位进行施工。
(3)发包方不委托施工总承包单位,而平行委托多个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施工发承包模式的选择权在业主。
2.施工平行发承包模式:
(1)一般情况下,发包人在选择施工承包单位时通常根据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招标,即施工图设计已经完成,每个施工承包合同都可以实行总价合同。
(2)施工平行发承包的特点:费用、进度、质量、合同管理、组织与协调。
<1>费用控制:对业主来说,要等最后一份合同签订后才知道整个工程的总造价,对投资的早期控制不利。
<2>进度控制:某一部分施工图完成后,即可开始这部分工程的招标,开工日期提前,可以边设计边施工,缩短建设周期。
<3>质量控制:对某些工作而言,符合质量控制上的“他人控制”原则,不同分包单位之间能够形成一定的控制和制约机制,对业主的质量控制有利。
<4>合同管理:业务要负责所有施工承包合同的招标、谈判、签约,招标工作量大,对业主不利;业主要负责对多个施工承包合同的跟踪管理,合同管理工作量较大。
<5>组织与协调:业主要负责对所有承包商的组织与协调,承担类似于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角色。工作量大,对业务不利,业主管理风险大;业主方可能需要配备较多的人力和精力进行管理里,管理成本高。
3.施工平行发承包的应用:
<1>当项目规模很大,不可能选择一个施工单位进行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管理,也没有一个施工单位能够进行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管理。
<2>由于项目建设的时间要求紧迫,业主急于开工,来不及等所有的施工图全部出齐,只有边设计、边施工。
<3>业主有足够的经验和能力应对多家施工单位。
<4>将工程分解发包,业主可以尽可能多地照顾各种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