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尔古纳河右岸》这本书我是一口气读完的,在安静的深夜里我感觉自己穿越到了遥远的大兴安岭——
我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虽然鹿铃声听起来越来越清脆了。我抬头看了看月亮,觉得它就像朝我们跑来的白色驯鹿;而我再看那只离我们越来越近的驯鹿时,觉得它就是掉在地上的那半轮淡白的月亮。我落泪了,因为我已分不清天上人间了……
重要的是接下来的这一句:
月亮升起来了,不过月亮不是圆的,是半轮,它莹白如玉。它微微弯着身子就像一只喝水的小鹿。月亮下面,是通往山外的路,我满怀忧伤地看着那条路。安草儿走了过来,跟我一起看着那条路。那上面卡车留下的车辙,在我眼里就像一道道的伤痕。
这些优美的文字,平静却饱含深情,让人犹如置身于梦幻般的仙境,在这样的静谧中带给我们很多思考。小说最初发表在《收获》杂志2005年5月的第六期,它作为单行本出版是在2005年的12月。在2008年,这部小说获得了第七届茅盾文学奖之后,就有了多个版本。
书名《额尔古纳河右岸》,是小说主人公生活的地方,那片被世人称为“绿色宝库”的土地在没有被开发前,森林是茂密的,动物是繁多的,那时的公路很少,铁路也没有出现。森林中的小路,大都是过着游猎生活的鄂伦春和鄂温克人开辟出来的。这个小说的名字,是作者对人们追求现代文明的一种沉重的思考——
稀疏的林木和锐减的动物,终于使我们觉醒了:我们对大自然索取得太多了!没有路的时候,我们会迷路;路多了的时候,我们也会迷路,因为我们不知道该到哪里去。
这就是这本小说的主题。
翻开这本小说,第一段话是这样写的:
我是雨和雪的老熟人了,我有九十岁了。雨雪看老了我,我也把它们给看老了。
第一句话就让我们感觉到了作者迟子建语言的精妙,让我们从文字中读到了一种时间的沧桑感。小说以第一人称贯彻始终,以一位年近九旬的鄂温克族最后一个酋长女人的自述,展开了这个民族近百年的顽强坚守、文化变迁的过程和优美的爱情。难怪有人说,这部小说是中国的《百年孤独》。
我们先熟悉一下女主“我”所生活的地方——额尔古纳河右岸。额尔古纳河是中俄边境的界河,它的左岸是俄国,右岸是中国。但其实在三百多年前,那里曾经也是中国鄂温克民族的故乡,俄军入侵后女主的祖先被迫从勒拿河迁徙而来,渡过额尔古纳河,在右岸的森林中开始了新生活。
在勒拿河时代,鄂温克民族有十二个氏族,而到了额尔古纳河右岸时代,只剩下六个氏族了。众多的氏族在岁月的水流和风中离散了,所以“我”不喜欢说出他们的姓氏,故事中的人也只有简单的名字,至于“我”的名字更无所谓了。
“我”的名字无所谓,但是“我”生活的地方很美丽。先说一下河流:我这一生中见过的河流太多太多了。它们有的狭长,有的宽阔;有的弯曲,有的平直;有的水流急促,有的则风平浪静。它们的名字,基本都是我们命名的。
在勒拿河的上游,有一个拉穆湖,也就是贝加尔湖。有八条大河注入湖中,湖水也是碧蓝的,拉穆湖中生长着许多碧绿的水草,太阳离湖水很近,湖面上终年漂浮着阳光,还有粉的和白的荷花。
我们是离不开额尔古纳河的,我们一直以它为中心,在它众多的支流旁生活。如果说这条河流是掌心的话,那么它的支流就是展开的五指,它们伸向不同的方向,像一道又一道闪电,照亮了我们的生活。
我们再看一下山和森林:
在我眼中,额尔古纳河右岸的每一座山,都是闪烁在大地上的一颗星星。这些星星在春夏季节是绿色的,秋天是金黄色的,而到了冬天则是银白色的。
北部森林的秋天,就像一个脸皮薄的人,只要秋风多说了它几句,它就会沉下脸,抬腿就走。
白桦树是森林中穿着最为亮堂的树。它们披着丝绒一样的白袍子,白袍子上点缀着一朵又一朵黑色的花纹。
这是文中的静态画面,我们接下来看看动态的美——
我们的驯鹿,它们夏天走路时踩着露珠,吃东西时身边有花朵和蝴蝶伴着,喝水时能看着水里的游鱼;冬天呢,它们扒开积雪吃苔藓的时候,还能看到埋藏在雪下的红豆,听到小鸟的叫声,猪怎么能跟它相比呢!
在书中,除了人物的主角外,驯鹿是贯穿整本书的动物中的主角,这里的人们逐驯鹿而迁徙,驯鹿是他们赖以生存的家人。
我们先来认识一下驯鹿的样子:
它有着马一样的头,鹿一样的角,驴一样的身躯和牛一样的蹄子。似马非马,似鹿非鹿,似驴非驴,似牛非牛,所以汉族人叫它“四不像”。驯鹿身上既有马头的威武、鹿角的美丽,又有驴身的健壮和牛蹄的强劲。它们有多种颜色——灰褐色、灰黑色、白色和花色。
从来没见过哪种动物会像驯鹿这样性情温顺而富有耐力。它们个头大,却非常灵活,可以驮着重物,穿山林,越沼泽,非常轻松。它们浑身是宝,皮毛可御寒,茸角、鹿筋、鹿鞭,鹿心血、鹿胎是名贵药材,人们用这些可以换来生活用品。而鹿奶,则是人们每天清晨不可或缺的食物。
这些驯鹿打猎时驮运猎物,迁徙时驮吃用的东西,妇女、孩子、年老体弱的人可骑乘着它们。它们不需要人过多的照应,自己寻找食物,森林就是它们的粮仓。它们吃苔藓和石蕊,春季吃青草、草间荆;夏季啃桦树叶和柳树叶;到了秋天就食林间鲜美的蘑菇。它们渴了夏季喝河水,冬天则吃雪。
所以“我”说,驯鹿是神赐予我们的,没有它们就没有我们。而“我”最不愿看到的是锯鹿茸。驯鹿不分雌雄都有鹿角,雄鹿茸粗壮,雌鹿茸细弱,每年的五月到七月就是锯茸的日子。锯茸时,驯鹿要被拴在树上,两边用木杆夹住,锯时驯鹿疼得四蹄捣来捣去,骨锯上沾染了鲜血。锯下鹿茸后,以前是烧烙茸根,以防出血,现在撒上白色消炎粉末就可以了。
说完了驯鹿,我们再来看看达西驯鹰吧。达西因为保护驯鹿和狼搏斗时,被狼咬掉了一条腿。儿子哈谢给他捕捉到一只山鹰,这只鹰的眼圈是金黄色的,眼睛发出冰一样的寒光。它那尖尖的嘴巴向下钩着,好像随时准备叼起什么东西似的。它胸脯上有黑色的花纹,柔美的翅膀闪现着绸缎一样的光泽。
达西怎样去驯鹰呢?先把鹰拴住,给它套上鹿皮眼罩,最初的几天要饿着它。鹰一天天瘦下去,这时将新鲜兔肉切成块,用乌拉草捆扎好,囫囵个儿喂给山鹰吃,由于不能消化,鹰会再囫囵个儿吐出来,这时就把鹰肚子里的油腥刮出来了。这样彻底把肚子里的东西清理后,才喂它少量食物。接下来就是让鹰坐摇车,把鹰的腿和翅膀用草绳捆上,让它不能动弹,然后将山鹰放到摇车里,不停摇着。这样做是为了让山鹰忘记天空,服服帖帖地跟人在一起。
在摇车里折腾三天后,就把山鹰的眼罩取下来,它眼里的寒光就没有了,给它腿上拴上皮条,尾巴上系上铃铛,它就不再想着高飞,习惯和人待在一起了。等到打猎时,山鹰就会比猎手更快地捕捉到兔子和山鸡。
鄂温克人主要是靠打猎为生,肉是食物,猎物的皮可以换来食物和生活用品。书中描绘过一种体型巨大的猎物,鄂温克人叫它“堪达罕”。
这种动物学名叫驼鹿,是世界上最大的鹿科动物。在书中是以儿童视角介绍的:堪达罕是森林中最大的动物了,它有牛那般大,成年的堪达罕有四五百斤重。除此以外,体型较大的动物就是熊了。
除了上述的这些常见的动物,书中还描写了很多可爱的小动物们。
有会挂蘑菇储存食物的灰鼠,有美味的山鸡、野兔,有样子和鹿很像的狍子、獐子,还有比狐狸还狡猾的山猫等。
作者给我们描绘了一个生机盎然的动物世界,有春季的鸟语花香,有冬天的茫茫白雪,让我们如同身临其境到童话般的世界中。驯鹿、猎人,以及他们在森林里穿行的队伍,构成了一幅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动感画面。让森林不仅有了视觉上的空间感,也有着时间上的纵深感。
在说人物前,我先来说一下书中一直提到的两个名词——乌力楞和希楞柱。乌力楞是每一个氏族的聚集地,相当于氏族公社,乌力楞有好多个希楞柱。
希楞柱就是人们常说的帐篷,就是鄂温克人居住的房屋。希楞柱很容易建造,砍上二三十根的落叶松杆,锯成两人高的样子,剥了皮,将一头削尖了,让尖头朝向天空,汇集在一起;松木杆的另一端则戳着地,均匀地散布开来,好像无数条跳舞的腿,形成一个大圆圈,外面苫(shàn)上挡风御寒的围子,希楞柱就建成了。早期人们用桦皮和兽皮做围子,后来很多人用帆布和毛毡。
“我”喜欢住在希楞柱里,它的尖顶处有一个小孔,自然而然成了火腿排烟的通道,“我”常在夜晚时透过这个小孔看星星,从这里看到的星星只有不多的几颗,但它们异常明亮,就像希楞柱顶上的油灯似的。
是的,这就是鄂温克族人生活着的额尔古纳河右岸、遥远的大兴安岭。我们看到了他们生活的世界,那么他们会有怎样的故事呢?下期我们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