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前段时间有两个项目,两个队伍。有个队伍是我特别熟悉,以前合作过。还有个队伍以前接触过,但是没有打过交道。
公司的老总对其中的一个队伍很满意,也就是以前跟我一起合作过的一个队伍。为了方便我们叫它队伍A,队伍A里面的人都比较服从管理,有责任心,有些事情没有做完也愿意加一会儿班把事情做完。公司对队伍A的映象都很好。
还有一个队伍,我们叫他队伍B,队伍B跟队伍A差太远了,队伍B里面的成员大部分都比较散乱,并且队伍B的带队的管不住自己的成员。那更不要说服从公司的管理了。有一次,公司要加班做事情,加了一夜的班,由于队伍B和公司的人员有些沟通不顺,当时队伍B负责人也没有直接和公司里面的领导反应,而是关机回家睡觉去了。当时公司的事情还没有做完,而B的队伍也都撤了,公司老总和B队的负责人联系不上,最后A队去救急。如果不是A队最后去救急,公司可能要损失几十万。事后我们公司的老总对这件事情特别的生气,很讨厌B队不负责任的状态,不爱公司的东西。
由于各种原因A队目前想撤场,公司正在找队伍,当时我也在公司开会。公司的老总开会的时候讲A队不做了,无论如何也不能让B队来做,不负责任,不服从管理,做出来的事情质量还不好,影响公司的名声。
听到这些话,我感触很深,自己的招牌都是自己砸的。要想拥有一个很好的口碑需要很多年的积累,但是要想毁掉自己的招牌那简直是分分钟钟的事情。想起了一句古话,天助自助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