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在网上看过一个段子,说:
如果你暗恋一个人,
那你就问他借钱,
然后不要急着还他,
那么他必然对你念念不忘。
这~~~
这真的是一个很灵的说法!
因为,
一瞬间我就想起了好几个借我钱不还的人。
-1-
那是高二那年的一个冬天,很冷,街道到处都是湿漉漉的。可是,迫于学渣的无奈。这样的冬天每个星期六和星期日的晚上,我都要去家对面那个小区的陶老师家补习英语。陶老师的学生除了我,还有一个男生。
他个子高高的,头发剪得短短的,很瘦,走起路来轻飘飘的。
老实讲,我并不记得他到底长什么样子,不知道是时间久了忘记了,还是我根本就没有认真打量过他的模样。
只记得他的转笔的手,骨节分明,修长白皙,特别灵活好看。听英语听力的时候,我总是偷偷看他的手。
虽然一起补了一个冬天的课,但我们说话的次数屈指可数。
课程结束的倒数第二次那晚。
陶老师拖堂了,有点晚,我俩一起出门的时候,天又下起了雨。
我是一个从来都不爱带伞的人。
他撑开伞,走到我身边,说:"我送你。"
我突然有点紧张,有点羞涩,说:"谢谢"
然后,我们都默默走了一段路。
我:"你怎么回去?"
他:"走"
我:"打车吧,这么晚"
他:"没带钱"
我从口袋里拿出皱巴巴的十块钱,
说:"给!"
他:"下礼拜还你"
一个礼拜后,我如约而至。
可是,直到下课,他都没有来。
这是他第一次缺课。
也是最后一次缺课。
上一次是我们最后一次见面。
这一节课的补习费80块钱。
他还欠我十块钱。
时隔多年,我仍然还记得他,
记得他转笔特别好看,
记得他高高瘦瘦,
记得因为一个男生的好意而有点害羞的那个雨夜。
当然,我也记得他还欠我十块钱。
我想我这辈子应该都不会忘记了。
-2-
我还有一个朋友,她也是借了我东西没有还,至今我还记得她。但这次不是钱,是一本书。精装版的《格林童话》。
这是我小时候最喜欢的一本书。
小时候,我一直是一个小短发,因为我妈妈说长头发不好打理。
但她却是扎了俩个小长辫,一边一个,还扎成麻花辫。跑起来左边一下,右边一下,特别可爱。
那是我人生第一次体会到欣赏的感觉,觉得她很美,看起来很舒服,以能和她交朋友感到骄傲。
每天都会想着好玩的东西跟她说,能让她开心,能引起她的注意是我每天很重要的一件事。
但是,她总是跟我说,她的爸妈在外面工作,总有一天她也会离开这个小镇。所以,每天我都会担心她明天会不会就突然走了。
所以,我想到了一个办法,我拿了一本我特别喜欢而且特别厚的格林童话给她。那么厚,那么多字,我想她会看很久。我想她为了把书看完,应该留在这多一点时间吧。我还想,她书还没有还给我,今晚应该不会偷偷的走吧。
果然,这个办法灵验了,她一直没有走。
久到我都要忘记她会走的事情。
直到五年级,我要跳级,跳过六年级直接去初中。
从来没有想过,居然是我先走的。
我知道自己要走,她也知道我要走,
我知道我的格林童话在她那,
我不知道她还记不记的我有本书在她那。
但是,我不想她把那本书还给我,
所以,临别,我都不想跟她道别。
我真的很怕她突然把那本书还给我。
因为,我希望她这一辈子都会因为那本书记得我。
以至,时隔多年,我养成了一个习惯,每次我遇到我觉得这辈子很可能再也见到这个人时。我总是想方设法的留一些东西在他那。
或是一本书
或是一个可爱的发夹
或是一本精装本子
或是一个手表
·····
有的是假装丢在那
有的时候是借给他
有时候不经意的放在他那
-3-
有人说,
每个人一生会遇到2920万个人。
2920万人中,
能被对方记住应该是一件不错的事情,
能记住对方也是一件美好的事,
但是用一些小技巧才是王道吧!
没有人会随随便便记住你,
就像不会有人随随便便爱上你一样,
情感都是需要互动的,
你用心了,
他自然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