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机会路过安和桥,还请大家不要往桥上写字刻字,那是我家,它现在已经变成个没灵魂的水泥桥了,本来就心疼,看到桥上刻的乱七八糟的,更难受。也别说什么宋冬野你骗人,桥下的水一点也不清澈!安和桥下一直是条臭河,重要的是人心里清澈,河也就清了。
——宋冬野新浪微博 14.11.09
我为啥喜欢民谣。
简简单单的故事,平平淡淡的陈述,安安静静的展开,干干净净的嗓音,一杯酒,一首诗,一支烟,天南地北的远方,曾几何时的理想,回不去的青春,远得要命的爱情,插科打诨的嬉笑怒骂,浪迹天涯的洒脱不羁,都在这了。
你可以肆意咀嚼孤独,落寞,失意,饮尽眼前这一杯寂寞,寂寂地等待一口醇香与灼烧同时在自己喉头裂开,贯穿食道,温润进胃,然后继续自己一个人在民谣中的狂欢。多酷。
用较为文绉绉的话来说,“世上存在着不能流泪的悲哀,这种悲哀无法向任何人解释,即使解释人家也不会理解。它永远一成不变,如无风夜晚的雪花一般静静沉积在心底”。
民谣歌手似乎可以向我娓娓道来这其中“不能流泪的悲哀”。
然而直到宋冬野吸毒,进而牵扯到尧十三,我猛然意识到,民谣歌手也是歌手,自诩为小众的民谣圈,也不过是这偌大娱乐圈的一部分。
其实对于民谣圈那些事儿也有所耳闻,但始终认为,那不过是小打小闹罢了,这还是一群每天在地下排练室享受着自己的生活、演唱会上不多说话只是抱着把吉他静静唱歌给自己的歌迷听、纯粹热爱着自己事业的音乐人。毕竟没钱折腾大的。
确实没钱折腾大的。玩民谣的,如陈老师那般"品尝了夜的巴黎,踏过下雪的北京,拥抱热情的岛屿,埋葬记忆的土耳其"听上去有钱的,没几人。多的是"安和桥下清澈的水"、"关于郑州想的全是你"、"成都带不走的只有你",接地气,也够有地域特色,但总觉得少了点啥(嗯资本主义腐蚀人心)。
一首《董小姐》让宋冬野在2013年火了,而这首歌在"快男"中被翻唱更是让宋冬野一夜之间红遍大江南北。自那之后,选秀节目的盛行,流行音乐的衰退,这一批原本蜗居于地下录音棚的原创民谣歌手,以宋冬野为首,开始崭露头角,至少在网络市场上占据了一席之地。当然中间经历了无数版权纠纷、媒体纠纷、个人理想价值与现实利益的矛盾,但终归是会红的,有钱的好日子也就这么来了。
有一部分歌迷,口口声声爱着,实际却以一种偏居一隅的心态,在自己"高逼格"的审美情趣中自得其乐,并且苦恼于自己喜爱的民谣歌手又被翻唱了。为啥?因为那样他们就不再是小众的了,仿佛自己守的这一汪清流一旦流动起来,便注定要与全世界的臭河沟同流合污。
我也喜欢民谣。诚然,我也认为民谣是音乐中的一股清流,它能以一种简约又令人舒适的方式表达出一个人内心深处的所思所想,觉得这是一件很有文化的事,在淡雅质朴的旋律间很能体现一个人的品味。但是我乐于分享民谣,并且深以为好的东西就该被更多人听到,好歌手就该过上有钱的生活,而不是流离在市井中过着有上顿没下顿却还要追逐梦想的生活。
有钱是好事,有钱了才能用更好的录音棚,买更好的设备,和更大的唱片公司合作,包装得更完美,从而回馈给歌迷更棒的作品。
可是,一个歌手无论有多少钱,对于歌迷而言,第一要求永远是作品的质量。没有质量,甚至事没有新作,就意味着失望,与失信。失信于歌迷,失信于家人,最重要的,是失信于自己。
宋冬野在获得13年的一个原创类音乐文化大奖后,坦言自己没什么文化,写的歌都来自于生活,将自己最真实的情感放入其中罢了。他也表示,既然大家爱听他也爱写,就会继续努力的。这可以看作是宋冬野的初心吧?
可他现在吸毒了。吸毒的原因是"寻找创作灵感"。
我一点也不惊讶,也不对他感到生气,毕竟我是个没有偶像的人⋯⋯只是怒其不争罢了。其言其行,前后只是相距了三年,现在看来竟有种物是人非的感觉。以及,很久,并且即将很久都听不到他的新作了,令人惋惜。
用膝盖想想都知道民谣圈的人生活是怎么样的。《我想念你一如独自撸管的悲伤》这类大胆直白刺眼的歌名或者歌词,歌曲中时常弥漫着的苦涩与压抑,以及种种不登大雅之堂的情绪化,都会让我这个年纪的听众感到不堪。但这就是人的生活嘛。嘴上说着喜欢他们来源于生活的真实,又满脸嫌弃于他们与早九晚五所大相径庭的生活方式,这算怎么回事嘛。甚至包括吸大麻,我自始至终也认为是宋冬野的个人选择,我没什么好说的。
但也是真的怒其不争。大概他真的是没什么文化,这个圈子内的人,除了在音乐上的造诣与众不同外,真正接受过高等教育的恐怕没有几人。或许他们真的不知道,吸大麻会让他们的事业无可救药。又或许他们本身已经无可救药到了,用激发灵感作为幌子,去寻觅金钱带给自己的一种全新刺激。
宋先生,你自己说的,重要的是人心里清澈了,河也自然就清了。照这意思,这条河清不清,还得看你自己啊。民谣还是不是我们内心的一股清流,一块精神栖息地,这还得看你们啊。
当然,民谣的世界很大,绝不仅仅限于我所听到的这么点。不过,眼看着大洋彼岸的民谣歌手拿下诺贝尔文学奖,被誉为"创造了新的诗歌表达",而自家的民谣歌手进了监狱,再看看各家民谣理念的差距,就知道我的"怒其不争"有多悲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