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里,我不断想起牧小晴白天说过的话。关于我和林雪儿之间的点点滴滴,我确实有很多话想说,可是它们没有倾诉的对象,堵在我心里,发酵,升温,像熔岩一样灼烧灵魂。从林雪儿跟我正式道别的那个夜晚开始,我的内心就难以平静。夜里越是安静,我的头脑就越混乱。记忆深处的画面,某些久远的情绪,一些不知来自何处的字句,一遍又一遍在脑袋里左冲右突。
我想起跟牧小晴说过的话,我向她说明了自己的担心,如果再继续长久不写作,我怕写作能力就此作废。但是牧小晴看起来一点也不担心:“放心吧,李维,我很清楚你的创作能力。你之前只是被压力阻塞了灵感来源。当你的心境慢慢平静下来,当你哪天无聊得发疯了,你总会忍不住写出来的。之前哪一次不是这样?不管你放弃过多少次,到最后你总会回到写作的路上。”
也许真像牧小晴说的那样,我现在混杂的思绪也是灵感的凝结。它们不甘被遗忘,于是它们想尽方法诱惑我,强迫我,让我以文字方式给它们身体,赐于它们生命,让它们在时光之中找到安身立命的地方。
午夜十二点,我睡意全无,仿佛有文字在一呼一吸之间流动。我打开电脑,新建了一个写作项目,正式开始写我跟林雪儿之间的故事。
在写这个故事之前,我完全没有计划,只是把那些在头脑里萦绕不断的字句写出来。每写出一句,它们就在头脑里消失,让那些杂乱的声音减少一分。只不过,写出一句之后,往往又会联想出另外一句。这样一句一段写出来,眼前的编辑器上显示出大片大片凌乱的文字。这些字句看起来无头无尾,彼此独立。而透过这些文字,我又看到一个个画面:蓝天、白云、阳光、青草,少年木讷的笑脸,少女被风吹起的长发……这些字句又像是钥匙,把深处的一些记忆重新打开。我在回忆中走进一条长廊,一旁是高大翠绿的大树,一旁是明亮宽敞的教室,从每一扇窗户望进去,看到的风景都不一样。这些点子已经联结成网,被我轻轻一拉,就捞起我的整个青春时代。
这样一字一句写下来,不知不觉我写了几千字。看了一下时间,已经过去了几个小时,而我却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这是理想中的写作状态,有一种全身经脉被打通的畅快感。躺在床上,我头脑余热未散,也感觉自己的内心终于平静下来,好像这几个月以来的郁结全部随这一次灵感爆发而渲泄出来。
“果然啊,还是痛快写作最幸福……”发出一声感叹之后,我心满意足地睡了过去。
没有梦见考试,没有梦见阿成,没有梦见被打死的老鼠。梦境是一片绿野,有风轻吹,翻起柔软的绿色波浪。一个孩子坐在草地上,抬头望着蓝蓝的天空,无声而笑。
睡了几个小时后,我自然醒过来。这次睡眠时间不长,却没有什么疲劳的感觉。吃过一点东西,我又迫不及待地打开电脑开始写作。
我快速浏览昨夜的成果,一个个画面又在脑袋中还原,这个故事的轮廓已经在头脑中慢慢成型。我本想以深沉缅怀的笔触来写这个故事,当我写到第二段,我突然灵光一闪,觉得用轻松幽默的文风写出来会是一件有趣的事情。于是作品的风格就这样定了下来。就像给照片加了滤镜,作品里发生的事件都刻意加上了喜剧效果。有些场景本来平淡无奇,用调皮的笔触写出来之后也会觉得妙趣横生。我突然想起了那句话“这世界不缺乏美,而是缺乏发现美的眼睛。”
我接受了牧小晴的建议,以随意的心态去写这部作品。事实上,幽默调皮的行文并不是我习惯的风格,我之前担心这种写作方式不严肃庄重,显得对读者不够尊重。这一次我的心态变了:既然之前不管怎么写都不对,那这一次由我自己作主,去他妈的写作规则,老子怎样喜欢就怎样写!这是我第一次写出“放荡不羁”的文风。
我也考虑过这部作品的定位,从一开始它就注定是一部个人专属作品,只为了让我有一个地方可以把心里话说出来,对过往作一次深刻的反省缅怀。在写作过程中我不像过去那样百般思量,想着要怎样写读者才会喜欢看,由始至终我的关注点只有一个:要怎样写我才会更喜欢这部作品,让它更接近我心目中完美的样子。
这部作品从头到尾写的都是发生在我生命中的各种琐碎小事,我不觉得别人会有兴趣看这些平淡的故事。所以我尽自己最大的能力,把这一部属于自己的礼物打造到最好。我会为某个段落表达不出预期的效果而冥思苦想,也会为某个词语是否用对而纠结半天——我进入了以前自己不屑的“变态”写作境界。我开始理解那些作家为什么要这样写,只因为对自己的作品爱得深沉,所以会把最好的东西给它,包括最优美的字词,最精准的表达,最流畅的语感,最动人的情感……
白天里我还是常常跟牧小晴到处游玩,从入夜时分开始写作,写累了就睡觉。有时候在夜里写完了觉得还不过瘾,白天醒来之后又忍不住继续写下去。在这些时候牧小晴会偷偷来我家,在我房间里安静看书陪着我,在我父母下班之前就离开。写不出来的时候,我们就坐在床上看电影,两个人搭着一张被子。有时候她看累了就把头搭在我肩膀上睡去,我一转过头就闻到浓浓的头发的香气,看见窗外明媚的阳光。有几次我都觉得那些阳光发生神奇的折射,从窗口跨进房间,照在我和牧小晴身上,暖烘烘的。
2013年12月18日
写作是一场疗愈,当那些无处倾诉的话语写进作品,我真的轻松下来了。仍有遗憾,仍有思念,但至少我已经不再痛苦,可以坦然面对。
我想,我已经放下了。
这部作品大概花了两个星期写完,最终写成四万字左右的中篇。我给它取名为《人在风里》,灵感来源于那一天在公园里看见孩子们放风筝,人与人之间的缘分随风而逝。
经过这两个星期,我对写作重拾信心。也许正如牧小晴说的那样——我也愿意相信是这么一回事——我是一个天生的写手,当我摒除了外界的干扰,当我无聊透顶难以忍受的时候,我总会走上写作的路。
我一直喜欢写幻想类小说,可以天马行空无拘无束。《人在风里》完结之后,我又忍不住构思一部新的幻想类作品,题材上接近我之前写的网文小说。只不过有过之前的失败经历,我担心它最终还会在网文市场里埋没掉。想起之前的那一部作品,我还是会心痛。那部凝结了无数心血的作品在奋力一搏之下成为了炮灰,在一纸合同的禁锢之下已无翻身的机会。
得知我的创作意欲,牧小晴对我说:“喜欢就去写吧,不过这一次不要在网文平台发表。你先写起来,之后我们再找找发表的地方。网络世界这么大,我相信总有一个地方可以容得下你的作品。就算免费发表也没关系,只要不签约,作品的版权还是在你手中。如果哪天运气来了,有出版商看中了你的作品,就能一步到位出纸书了。”
牧小晴的话打消了我的顾虑,接下来的日子里我不急不慢地开始新作品的创作。这一次我的心态放平了,如同牧小晴说的那样,没有期望,没有失望——据说这是作家村上春树的写作感悟。有灵感的时候我就写几千字,白天大部分时间还是跟牧小晴呆在一起。
牧小晴的家境不错,一直以来她都过着不缺钱的日子。她还跟大学的室友合伙做一些小生意,她负责出钱,对方负责出力。据说她的搭档很会做生意,基本上牧小晴可以什么都不做也有收入来源。
在接近三十岁的青春高龄里,我跟牧小晴过着比大学生还幸福的生活。平静生活,低调谈情,仿佛我们要把那些年错过的时光在两年时间里补偿回来。似乎在每一次相伴中,牧小晴都为我修补内心的缺口。我的焦虑症逐渐减轻,后来没有再复发。我不再做噩梦,每晚都睡得很踏实。
那一年我度过了有生以来最温暖的冬季。
2014年2月18日
初春时分,阴雨连绵,我跟牧小晴坐在半山小公园的凉亭里发呆。她坐在长椅上安静看书,我坐在她身边怡然自得地望着远处的白色水雾。这是我们长久以来的相处方式,即便在沉默中也丝毫不觉得尴尬压抑,仿佛对方就是自己的影子。
某个时候牧小晴合上手中的书,深深吸了一口气,回过头认真看了我一眼,眼眸里有淡淡的笑意:“你最近精神好多了。”
“烦心的事情少了,每天吃好睡好,精神自然好。最近我爸的咳嗽也好多了,我也放心下来。”我双手后举,伸了一下懒腰,“我发现,简单生活,家人安康就是最大的幸福。以前工作能赚到一些钱,但总觉得不够用;现在一个月的花费就几十块,钱包里放着两张百元钞票就觉得自己是一个富豪。现在我还常常反思,以前在物质上的花费是不是太多了。几块钱一罐跟十几块一罐的啤酒,喝起来感觉也没有太大的区别;在家里吃一顿十几块钱的饭菜,比在外面吃一顿几百块的大餐感觉还要舒服。”
“所谓的知足常乐嘛。”牧小晴拍拍我的肩膀。
“说得好,你也要知足常乐。”我也拍拍牧小晴的肩膀。
大概感受到我眼神里有一丝玩味的笑意,牧小晴微微仰着脸问我:“说清楚,什么意思?”
我盯着牧小晴脖子下方,故意说得话重深长:“不要老抱怨自己胸小,够用就好了……”
我的话还没有说完,牧小晴红着脸发出一声怪叫,在我肩膀上狠狠打了一巴掌。眼看她一副还不罢休的样子,我赶紧从凉亭里逃了出来,牧小晴跟了上来追着我打。我们在山间小道上一路小跑,轻尘一般细雨浮在风里,把凉意涂在我们脸上。
一番打闹过后,牧小晴走在我旁边,我轻轻搂着她的腰,在细雨微风里悠然踱步。山林里浮起乳白色的水汽,十米开外的景物已经蒙上白纱。我们不知道漫步在谁人的梦境中。在我内心深处有一种隐约的感觉,好像在很多年以前,我也这样满心甜蜜走在春天如梦如幻的雨雾里,似乎也有一位长发披肩的姑娘走在我身旁。
“牧小晴,以前怎么不见你留长发?”
“如果我早一点留长发,你就会早一点喜欢我?”
“说不定真会这样,我发现自己对长头发的女生更容易产生好感。”说出这句话,我突然想起阿丹的小姨子。我之所以跟她不来电,大概也跟发型有关。她留着一头刚过耳朵的短发,看起来精明干练,有一种女强人的气质。如果刚认识那时她正好留着长头发,说不定我们之间真会发生一点什么故事。
“那两年之后我就把头发剪短吧。”
“为什么?”
牧小晴把头依偎在我的肩上,“我的长发只属于你。”
我猛然想起我们的两年之约,心里又泛起浓浓的惆怅,两年之后我要如何面对我们之间的分离?
我抬头轻叹,在心里默默祈祷:“时光啊,你走得慢一些吧……”
我又想起最后一次跟林雪儿的见面,她把头发剪短了,她的心意也跟牧小晴一样吗?
《穿过沙漠便是天堂》 第33-34章
作者简介:一鸣,小说作者,写作教练,愿我能为你带来感动和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