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杀的哲学基础
阿·加缪在《西西弗斯的神话》中,开始就写到:“真正严肃的哲学只有一个,那就是——自杀。判断生活是否值得经历,这本身就是在回答哲学的根本问题。”他讨论了导致自杀的种种原因,而其中最直接和最有力的原因是:人生的荒谬感!
人生的荒谬感从何而来?加缪写到:“自杀只不过是承认生活着并不'值得'。”正是这“不值得”,才是构成自杀行为的思想基础。那么怎么才能造成这种“不值得”的思想?一方面,来自自杀者自身的观念,另一方面,来自外界给她的刺激。这自身的观念,是爱情,更是人生观。爱情至上者观念中爱情的崩溃就是人生的破灭,这种破灭感会严重压垮一个人所有的理智。这种自杀,想想王国维的投湖自尽,想想他“义无再辱”的绝笔。另一方面,外界的刺激加速着这种破灭感的形成。但是,人们往往看到了外界的刺激,却往往忽略了外因必须通过内因才能够起作用,内因才是导致破灭的主因。我这么说,不是为某某人开脱或者指责女记者。我只是尽量理性地思考这件事。
当一个人认为人生不过是一件“不值得”的事情时,自杀就成了她必然的选择。加缪写到:“一个人自愿地去死,则说明这个人认识到——即使是下意识的——习惯不是一成不变的,认识到人活着的任何深刻理由都是不存在的,就是认识到日常行为是无意义的,遭受痛苦也是无用的。”这种人生的“无意义”,就是他所说的“荒谬”。
二、“荒谬”从何而来?
当一个人失去了自己赖以生活的基础,失去了对未来所有的眺盼和希望,失去对美好生活的信念,荒谬感就会随之而来。这种感觉会招致“虚无”,认为所有的价值都不再具有重量。这种虚无或者导致彻底地否定,把自己流放在自身之外。或者会选择完全抛弃,连之前坚守的也一并放弃。这时候,自杀对于自杀者而言,就不再是需要选择的问题,而是必然的事情。
当人们用各种信念构建起自己精神的大厦,往往想不到这座宏伟大厦其实脆弱的可怜。也许只是一阵微风就可以让它倒塌。在现实生活中,人总是情感先于理性,身体先于思想。这同样符合哲学中二元结构的规定。老舍的自杀是因为“辱”,这种“辱”先来自于身体,然后在思想中沉淀下来。前面说到的国学大师王国维也是如此。这也许可以说明我们思想信念等等建立起的世界是多么的脆弱。
有人会指责自杀者的懦弱,这种指责多少有“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意味。从某个角度说,人与人之间不具有可比性的意思,就在于人与人之间总会存在着不同,或者对于某人无足轻重的事对于另外一个人却重若泰山。从这个意义上说,同情也毫无作用,因为再多的同情也无法使他在“虚无”中站起。
荒谬感来自单一。正是人生意义和价值的单一,才导致在某一个价值信念出现问题时,带来了毁灭。假如一个人的价值体系是多样性和多层次的,那么某一个价值信念的崩溃,就不会在心理上产生毁灭感。自杀也就可以避免。这个道理最明显的例子是海子,他的理想主义和人生价值的单一化,把他推向山海关的铁轨。
三、自杀给生者带来什么?
属于道德谴责的,交给道德;属于法律范围的,交给法律。对于众多的旁观者,我觉得我应该反思一下自己。海明威写到“丧钟为谁而鸣”?这个问题引发了我的思考。人生价值的单一和人生意义的虚无,是自杀行为的潜在隐患。那么,女记者的死,对于我们,启示是什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