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重声明,文章系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夜 茫 茫
文/衣者郭郭
——青山碧草夜茫茫,寻你无处。
1
我的头发拂在妮子光滑的大腿上,像只毛茸茸的不知道什么野兽的头。兽野蛮地扒开田地里的草,双手撑在两道田塍上低头就饮起田间的那一线细流,鼓鼓地卷起舌头舔䑛。她宛如一个逃亡的难民,被我擒住了,侵入了,无助,无言地,软缩在一旁,饥渴的兽则一小口一小口地吮吸着她灵魂的深处。
和妮子在一起的无数个夜晚,我们通常都这样,在浪漫的爱河中徜徉。完事之后,俩人躺在露台上眺望夜空,数着那茫茫夜色中昏昏欲睡的星星,再回忆一些我们小时候的美好,和谈些关于未来的不痛不痒的话。
那晚,睡下前我对妮子说:“你如同皎洁柔和的月光,照亮了我的灵魂;又如同缓缓流动的溪水,滋润着我的心田。有时候,真希望自己与你身体交融在一起后时间就定格住,不要再向前了。就那样躺着什么都不干,什么都不去想,静静地躺着,躺着就足够好了。”
妮子没有回答,我看到她的身子一抖一抖的,像是悄悄地在啜泣,便慌地俯到她的耳边,问:“妮子,你怎么了?我是不是又说错话了?”
妮子压低了声音回道:“没什么,睡去吧,夜很深了。”
我双手环住了她的腰,把她抱到了怀里。不知不觉间,也不知什么时候,俩人就睡过去了。
次日,天刚蒙蒙亮时,妮子拍了拍我的身体,侧身坐在床边,双手握着我的右手说:“曹建,我们分手吧!我不喜欢这种浑浑噩噩的日子,没有安全感,也没有未来。”
我闭着眼“嗯嗯啊啊”地答应着,随即翻了个身把头转向了一边继续睡去,妮子仿佛怕我听不真切似的,加重声音又补了一句:“曹建,我们缘分尽了。”
“什么?”我赶紧睁开睡眼,一骨碌地爬了起来,才看清妮子与平日不同。此时,她已穿戴整齐,脸上还化了淡妆。我以为她这是准备要去上班的,或者说,我心理希望她这是准备要去上班了,便急忙哄着自己道:“糟糕,我还没有做早餐。”
妮子听后却甩开了我的手,淡淡地回道:“今天是周六。不过,从今以后,你不用再为我做早餐了。曹建,我要离开你,离开这座城市去远方了。”
“可是,昨天......”
还没等我说完,妮子用手指轻轻地把我的双唇给合拢上:“这是我们的分手礼。”然后,提起行李箱走离我的床边,打开屋门走了出去。她穿的是那件我为她做的墨玉色香云纱旗袍,一身婀娜,如湖边摇曳的垂柳,曼妙多姿。
我的眼竟看直了,导致差点忘记了要去追她。妮子是那么那么的美,我怎么舍得让她离我远去。
“不,妮子,你不能离开我。”我喊着。
待我伸着长长的手却如何也够不着她的时候,才如梦初醒般地掀开了被子,迅速地跳下床来,跃出门去追着她的背影,同时敞开嗓门喊着:“妮子,这是为什么啊?”俨然忘记了自己还光溜着的身子,和没有穿鞋的脚板。
“现实一点吧,你没有能力养我一辈子的。”
“我有,相信我。我有的,只要你愿意等我。”
妮子“嗤”了一声,随后用戏谑的口吻道:“那我且问你,连自己穿没穿衣服都不知道的人,又能有什么能力养得起我?”随后,用手指了指我光秃秃的身子。
我马上伸开手掌捂住了下体,但仍没忘记喊一句:“妮子,你先等等我。”可是她却威胁着我道:“你再追来,我马上从窗户里跳下去。”
我完全顾不了她说的,以最快的速度闪回了卧室,套上一件长长的睡袍、穿上拖鞋后,又疯一般地出门去追妮子。可她“噔噔噔”连成长串的脚步声,已经越来越远,越来越远了。
当我跳下最后几节台阶狂奔出单元门时,只见她已把行李箱放妥,她自己也已坐稳在了出租车上,她“嘭”地一声关上车门,就像是一块石头重重地砸在了我的心门上一般,巨痛无比。等我扑到车边时,车子已“呼哧”而去,只留下一团又黑又浓的尾气把我严严实实地裹住。
妮子就那样地远去了,她乘坐的出租车把我远远地甩在了后头,毅然决然地走了。
2
原来,她可以无情到这般地步,薄情寡义如妮子。原来,我在她的心中竟是这般的轻,只不过是她的一个过客而已。
说什么情意浓,爱更浓,全他妈的扯淡。
妮子的离去着着实实地戳伤了我的心,心儿被她硬生生地撕裂开,它疼痛着,甚至血还在沽沽地往下流。可是她,却头也不回地走远了,没有半分疼惜之情,也没有丝毫的眷恋之感。
可是为什么走的时候却穿上了我为她做的旗袍?她这又是出于什么目的?如果说,她完全不爱我了,那应该是连我做的旗袍也是不会穿了的。唉唉,别自作多情了,也许她完全不会这么想,只不过是一件旗袍而已。
“走吧,走吧。别再回来!”我故意冲着妮子离去的身影大声地说道。
“走就,走吧,不要再回来。”我又咬着牙狠狠地在自己的心里过一遍。
“好嘛,都走吧,连同你的影子,还有你身上的味道。走得干干净净、干干净净的。”
苦且辣的酒精刺激着我的神经和味蕾,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与我的心脏共振,我的胸口仿佛塞着一团棉花。
“不就一女人吗?再找一个。喝。”与我同来酒吧的旧友安慰我说。
我咧开嘴,伸开食指在他面前边摇晃边说:“不一样,妮子她同别的女人不一样。她太好,太好啦。”说完,我搂着旧友的脖子,哈了他一脸的酒气后,又说道:“可是——哥——她——不爱我。哥——我——跟——你——说——哥——她——不——爱——我——”
喝了个烂醉后,旧友送我回了小区,可我坚持不让他送我进屋,到小区门口时就推他回去了。我摇摇晃晃,前脚不搭后脚地踉踉跄跄地走着,不知怎么的就摔到了小区的绿化带上。
身子一摔,顿时醒了过来,索性就伸开双手双脚四仰八叉地躺在了草地上。闻着地里散发出泥土的香气,听着虫儿们的鸣叫,看着那碧草青青和茫茫的夜空。想起小时候,她时常跑到我家来玩儿,每次一来总喜欢让我带着她去看看我父亲的旗袍工坊。我知道她喜欢旗袍,便无数次地许诺道:“将来,我要继承父亲的职业,做一柜子的旗袍让你穿。”她便高兴得发出了银铃般的笑声来。又想起,曾某一时的校园草地上,妮子依在我身旁的情景。那时的我们,多么快活啊,从不会因生计而苦恼。我们常常躺在夜空下,一起数着星星,一起畅想着毕业后的美好未来。
想到这里,我在心里苦笑了一下,两条泪渠慢慢地从眼角滑进了耳洞。泪,好热啊,顿时温暖了我的耳蜗。
“妮子,泪,比你强,比你温暖。你,太冷,太冷了。冷得让我猝不及防。”
走吧。别再回来了。这下子,我的心仿佛能接受她的离去了。
请相信我有这个能力,以后在看不到、摸不着妮子的岁月里,我的伤慢慢会被时间这一剂良药给疗愈的。毕竟,在这个世界上没了谁,地球照样还可以转动着。
可是尽管,我懂得如此安慰自己。还是把自己喝得了酩酊大醉,吐了一地。
爱情,它太苦了。
3
第二天,太阳公公早早就爬上了天空。
新的一天,又开始了。我告诫自己:一定要活得更精彩。
看着全新的一天,多美好啊。我又安慰自己道:何必再恋着妮子呢?何必再恋着一个已不爱我了的人呢?
就这样,我觉得这座城市它是不属于我的。我要离开这座城市。离开这座记录了我和妮子从校园走到社会,但没有结果的爱情的城市。
经过再三思考成熟之后,我回到了自己的家乡,答应了父亲回到他的身边来帮忙接手旗袍事业。父亲一看到我回来,当然是高兴的。即刻安排我先去上海,与他的师父——那位大名鼎鼎的旗袍手艺人褚老学习旗袍工艺和剪裁。三年后,我出师了,回到了山里,父亲又把他全部所知的技艺统统传授给了我,还将所有的事务交予我接管。
我本山中人,应回山里去。我想着,回到山里当一辈子的手艺人吧,平平静静地终老在山里也是一件很不错的选择。
父亲把一切事务都交予我后,便和母亲住到镇上的小洋楼去了,把山中这幢红砖砌成两层高的旗袍工坊给了我。
我把红砖楼的一层全又重装后,成了一个古色古香的旗袍工作室。打了十套九十公分高,一米八长,宽一米的工作台,买了所有型号的人台、两台电脑缝纫机。二楼的格局我按旧式的保留下来,只把墙上全都刷上了淡灰色的墙漆。之所以打这么多张工作台,是想着将来,我也要像我褚师祖一样要收徒弟的,所以,这些房间也得想着为以后准备,徒弟们来了得有房间他们住,我自己也要留一间套房供自己住。
一切准备就绪后,我就开始着手开创事业了。
虽说,事业有父亲在前头铺了路,但对于我来说还仍只是个开头啊。万事开头难,这话可一点都没错。刚回来时,真真是阻碍重重啊,先就是村里人的不理解,常常用异样的眼神看着我,好像在对我说:“看,当年信誓旦旦地说再也不回山里的人,如今大学都毕业了又回来了。”我仿佛成了山里的怪人、异类。
可是,我记住师父说过的话:“爱,就要坚守,无论遇到多大的困难。手艺也好,做人也罢。”
从此,我守着岁月,抛开一切,不急不躁地做着自己喜爱的旗袍。在一开始零订单的时候,我就给我的各个型号都做上了一件。每天睡前,把自己的工作日常总结后发到朋友圈里。后来,又学会了做公众号,我又把旗袍图片发到上面,慢慢地,就开始有了订单。再通过一传了十,十传百,客人就这样一个个地上升了。
后来,穿过我做的旗袍后的客户,都说我做的旗袍裁剪合体,工艺上精致,最重要的是有温度。
有温度,这是对我最高的褒奖了。
她们还夸我,做工上居然比父亲的手艺人还要精细。穿过我做的旗袍的女人们,再也不找别的作坊定做了,她们缠着我为她们设计出一件又一件精美合身的旗袍。慢慢地,来找我定制旗袍的女人们络绎不绝。
因出一件旗袍的工期较长,慢慢地,有客户便心生了想和我学习的想法,就为了她们自己也能给自己缝制一身合体的旗袍。
她们虽长得都很漂亮,但都是一些活得空虚的女强人,或是有钱人的太太们。
我常常觉得她们就是一具空壳,金钱的奴隶罢了。
可是,尽管我无数次地告诫过自己:不要爱了。但仍没能坚持住不与她们发生肉体上的交集。
妮子走后,我就从没有想过她,哪怕是一丝一毫。爱她至深,她却走得那么决绝,还有啥好想的?!
我的客户们,是的,在我的心里她们也只配得上做我的客户。我虽然看不起她们,却可以与她们中的任何一个在肉体上交欢。不做旗袍,不谈旗袍的时候,我们也一块喝酒。醒时同交欢,醉后各分散。
她们不需要我负责,大家心理都明白得很,肌肤之渴,生理需求,仅此而已。
奇怪的很,在我抚摸过那一具又一具被金钱雕琢出来的玉体之后,我的手做起旗袍来就更有感觉了,待做好穿到了她们的身上也就更有韵味了,旗袍仿佛有了灵魂一般,灵动飘逸起来,让她们欲罢不能的了。
我以为,余生将要与这群空壳瞎混着日子过下去了。
4
直到有一天,一个清雅如诗,但戴着面具的姑娘出现了。她说,她是某大学里教声乐的老师。她说,她叫玉墨。她是慕名而来,她知道我是褚大师的徒弟,知道我是曹师傅的后人,手艺也青出于蓝更胜于蓝,做出来的旗袍无人能比。
随后她递于我一块长三米,幅宽一米四的墨玉色的薯莨纱,另外又递上一块黑色的真丝双绉的薄里料,让我为她做一件旗袍,双绉薄料做成衬裙,衬裙的摆要求缝上黑色花边。
她虽戴着面具,我看不到她的双眼,但她那气若幽兰,那股轻灵之气仍掩盖不住。看她还年轻我便建议:年纪轻轻为何不选一些青春亮丽的颜色?
她说:“你懂什么,墨玉色和黑色才是最高贵的。”一个字一个字地吐得格外清晰,像个机器人在同我说话,嗡嗡嗡的。
在接触过几次后,知道她不同于别的女人们,她有自己的思想和独到的见解,眼光也不同凡响。当然,我这么说并不是在否定我的那些女强人们,我得承认她们也是一群有智慧,有能力的女人的,只是有些寂寞罢了。
为了等她的旗袍,她与我生活了整整一个月。中间,我也曾试探过除过旗袍外,还能再与她走得更近些。谁知,她竟孤高自傲得很,不容我越雷池半步。所以,她和我,除了聊旗袍时会偶尔看一看我的脸之外,其余时间她从不正眼看我这枚手艺精通的帅哥。而她的脸,一直戴着个面具,直到旗袍做成,她穿上离开时我都没得看个真切。
一个月后,旗袍如期做好了,试穿时,她非常满意。看着她凹凸有致的身材。不知怎的,妮子的身影竟一忽儿地闪现到了我的脑海中。
我不得不承认,她的身体长得实在太像妮子了,除了脸蛋看不清稍稍有些不一样外。哦,老实说,从她来到山里的第一天开始直到满一个月,我还没有机会细细地看过她的脸呢。
临走前的晚上,我正躺在榻上翻阅着旗袍画册,玉墨走进了我的房间。她一进来,便拴好了房门,随即又掐灭了我床头的灯,愣是在我面前一件衣服一件衣服地剥掉,如同在剥一朵花瓣儿似的,直到剩下最后一瓣花心时,她在我面前表演了穿旗袍的舞蹈。
最终,我们俩都没能忍住。我们俩就像山洪暴发,像飞流倾泻,两个肉体交揉到了一起......
第二天,玉墨就推开屋门,提着她的行李离开了山里,走了。
十个月后,也许比十个月还要短一些。妮子挺着个大肚子来找我,说肚子里的娃是我的孽种,让我为她负责。让我赶紧收拾床铺准备让她在我山里待产。
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妮子躺到了我的床上,我才惊奇地发现,原来妮子就是玉墨,玉墨就是妮子。
我一下子火了,仿佛受到了巨大的侮辱一般。像个野男人一般地吼着她:“你是个无情妇,你抛弃了我,为何还要回来把我当玩偶一样的玩。”
可妮子却静静地躺着,任我咆哮着,任我像个小丑一样地跳着。
最后,妮子只淡淡地说:“曹建,睡吧,你还是跟从前一个样的不成熟。”随即,两团泪从她的眼眶里滚落了下来。
我又绝望了。妮子的脸又开始模糊起来,像远远看着的一团热浪。我握紧拳头狠狠地朝墙上捶去。
只听妮子忽然大声地道:“我给过你机会了,可是跟你生活一个月,你愣是没把我认出来?!你拙笨得令我失望。你告诉我,你告诉我呀,你能拿什么来爱我?”
“我......”
其实我心里想说:我有,我有我的真心,有我美好的未来。可我终究没有说出口。是啊,妮子说得对,我是如此地拙笨,不配爱她。
茫茫夜色云烟淡,晚霁疏枝叶影清。看来,我只能配孤老在这山野里了。
孩子生下来了,是个闺女。妮子连抱一抱都没有,又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