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谈

大王说,你去写点字吧。

我从游戏里探出头来看他,想到他笔耕不辍两个多月,有时夜里在我关灯睡觉之前找我炫耀,说自己终于养成了更文的好习惯。想起他从前叼一支笔,带个厚厚的绿皮本子,趴在床上埋头写,写他日常的读书心得,上班厂子里的种种见闻,写我哪一年哪一天又惹他生气,真是个废物孩子——整个本子写完了,那些厚厚的时光也就堆积在一起,尘封在四四方方的纸张中了。

大王又说,你一个中文系的学生,怎么能不写点东西呢?

我着实太懒,经常想象自己会不会成为一名空想家,有许多想法和故事在脑海里浮现,久而久之便逐渐淡忘了。但是社会不需要空想家,所以我得听大王的话,试着写出些什么来。

然而我擅长的,并非对文字的掌握,那些纷繁复杂的故事,瑰丽奇绝的文风,深入人心的道理,都非我所能探寻得到的。我只能用尚且稚嫩的文字,证明一个不愿意写文字的懒人,如何在她的作品中重回正轨,缓慢爬行。

而我自诩最擅长做的事,却确确实实无甚用处。如果有一天,为某部作品潸然泪下这种行为能够成为一份工作,那么就业者之中,一定有我的身影。

我粗略地认为,共情和文字是无法分离的,而这几年我貌似只会学了共情——培养出过于发达的泪腺以及容易被触动的内心。然而当下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我需要以文字控诉我的情怀、倾注我的心声。到那时如果被问及“都学会了什么”的时候,我总不能说,我只是学会了对着月亮哭泣,对着史书唱悲歌吧!

这便是我听了大王的话前来开坑的原因,总觉得,时光要存储于记忆,快乐与感触要早早地在青春中凝聚,到时候回头看去,也不枉拉拉扯扯走来这一遭。我相信岁月沉淀之后,它会发出光亮——就像大王所手记的笔记本,那些零零碎碎的、普通的岁月,将爱凝炼其中,在多年以后沧桑的记忆里,它会尤为珍贵。


三月二十六日深夜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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