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我们说到中国古代的哲学家们视阴阳为两端而推求万物之原质唯一,而万物之变动皆因由此原质之聚散,此原质之动荡又是由阴阳之更迭所引起,太极动而生阳静而生阴,阳动阴静而使万物不息。于是乎名此原质为气,气无处不见又无处不可见,为宇宙初生之鸿蒙,又为自然演化之万物,有此认识便催生了哲学上的泛神论。
前面我们讲过中国古代宗教崇拜系“拜物”开始,分天神、地衹、人鬼、物魅四类,后进为“天象”崇拜,祭天、地、日,而至泛神论之成立,则宇宙间一切现象之本身即神,这是宗教哲学的进步。此外亦知事物变动之原因在于事物本身,而非此前所谓之种种神。古之野蛮人不知自然之规律,只知自身行事之规律,故以为万物皆有知,视日月星辰、风雨雷电之运行悉是神所作为,且赋予此类神种种实体,并与喜怒欲恶如人。及至泛神论之成立,遂而不见实体之神,而以自然以代之。
故知事物之变化皆原于自然而非它物,自然之力,至为伟大,人只能顺随以用之,绝非人力之能抗衡,此种认识亦是先秦诸子所共有。道家最为明显,《老子》里说:“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廖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法家则崇尚效法自然界的美德,其知自然之“不息”“有序”“无差”皆宜为人所效仿,故主张以之为准则判政治之赏罚,此之谓“法自然”。而在儒家,称之曰“元”,《易》云:“大哉乾元,万物资始,乃统天”,《春秋》曰:“元者,万物之本,在乎天地之前”,即是之谓。易有三易,是为“变易”“不易”“简易”,指自然之变动不居、永不止息、如人之任事而劳苦不觉,即所谓“易一名而兼三义”也,亦即是对这种自然律的概括。
既有此认识,则知宇宙间一切现象,无所谓有无,也无所谓生死,不过一气之变化而已。而其变化却不被人所知其所以然,只可归于一种动力,即前述之“道”“元”,古人以此种动力为宇宙之根源,《系辞》曰:“易不可见,乾坤或几乎息”,即表达了这种动力的伟大无伦。既如此,则当知天地亦遵循此种动力,无所谓天贵人贱矣,大至于天地,小至于蚊蚁,不过气之变化之一种,与人无甚分别,实在是“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
气自是无处不在,若把气看作构成这个世界的基本材质,那么“道”便是使用这些材料的一只大手,作为创造者,它亦是无处不在,且更为神秘难测,是之谓“神”。《系辞》云:“神无方而易无体。”“阴阳不测之谓神。”“唯神也,故不疾而速,不行而至。”“无思也,无为也,寂然不动,感而遂通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其孰能于此?”此即说神无处不在,无处不是,万物皆有之。即《中庸》所谓“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体物而不可遗。”是也。神即物,物即神,其孰能为相役使?故庄子云:“吹万不同,使其自己;咸其自取,怒者其谁。”
此等同源之思想,百家同具,遂成东周之诸子异流而同源之状。到现在基本说完了古代宗教哲学是怎么成为周秦诸子渊源之一的,下一篇我们开始说说诸子渊源之二——王官之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