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次最后问了个问题,就是为什么佛陀把“布施度”放在第一位?
其实道理也很简单,您想想,拿自己来说,让你把钱财、把身命拿出来给别人,你能毫不犹豫地给出去吗?
说实话,拿我自己来讲,我现在可以把自己学到的一些佛法的道理转讲给大家,可以算是一种法布施,但是让我把大把大把的钱或我的器官捐出来,我还一时真到不了这个境界。为什么呢?
还是“我执”在做怪啊!
对啊,这钱是“我”挣的,那得“我”来花,就算我不花、不享受,那也得给老婆、孩子留着啊。对于一个人,他不愿意布施的原因,没别的,就是因为“我执”太重。所以,我们就明白了,佛陀把“布施”放在第一位,其作用就是要用这个布施来对治这个“我执”。
不是吗?如果一个人愿意布施,那起码说明,他就要比不愿意布施的人的“我执”更少一些。
那么,到这里,需要再强调一下:
如果一种所谓的修行方法,它不能淡化我们心中的“我执”,那么这种行为,就算在别人看来似乎是一种修行,它也不是咱们大乘佛法所要求的修行。而“布施”度的作用,就是要一步步地把我们心中的这个“我”逐渐消融掉,所以“布施”就是一种大乘佛法的修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