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亲民”和“新民”
朱熹把“亲民”解释为“新民”,被后来的人(例如王阳明)还是批评他“改字解经”。其实有训诂上的依据,也有上下文的支撑。
二、观念的错位
按照《大学》的“八条目”次序做起,就可以达到止于至善。但是“格物致知”究竟是什么意思,很难说得清。而且《大学》“八条目”是明显的宗法封建社会里的政治逻辑,朱熹要在新的社会结构里把它解释通顺,并不容易。我们现代人认为“看待政治人物不能看私德”,在宋代,理学家们也为观念的错位而苦恼。唐太宗弑父杀兄,就不符合“三纲八目”要求。但在皇帝看:既然我已“平天下”了,肯定是道德楷模。
三、“大人之学”与“小人之学”
宗法社会里,“君”的儿子叫“君子”;“公”的儿子叫“公子”;“公”的孙子叫“公孙”,他们都是贵族。
“君子”统称贵族,“小人”统称平民。
在朱熹的时代,让“小人”去学“大人之学”,说不通。于是,朱熹把“大人之学”的概念模糊化,认为古人教学分为“小子之学”和“大人之学”,类似今天的小学和大学两个阶段。朱熹在教学实践中贯彻了这个认识,8-15岁读小学,培养行为规范;15岁以后读大学,学习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道理,学业由“事”及“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