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创首发,文责自负
很多时候,我都不得不为某种缘分的巧妙而大感惊讶,这一切在仔细思虑过后仿佛是极为蹊跷的,似乎有人在此事发生之前就早已写下了剧本,直要等到了一定时间才会让事情发生,而在此之前,种种伏笔似的事件也都已成为定数,并且同也属于那剧本里的内容。这个欢喜写剧本的人便是上帝。
曾在一个大二的暑假,我在一家工厂打工时邂逅了一个女孩,随后便不自觉地爱上了她。我爱得很深,可以说,在此之前就从没有一个女孩叫我爱得如此之深过,临别的前一晚甚至还使我掉下了泪水,不过令人奇怪的是,这段爱情发生的时间却无比短暂,仅仅只有十几天的时间。我记得在她离开工厂的那天(她是高考生,那时已临近大学开学了),天空在连续几日的晴朗里忽然阴了下来——这可不是我瞎编,是确确实实发生过的事情,所有那段时间身在厂里的工人与高管都能对此进行验证——于是,这使我再一次地动摇起“不信上帝”的观念。我觉得,这位老人也许是一位非常出色的小说家——我与她的整个故事,还有与工厂里许多人之间的故事就是为他所写的,这甚至能称得上是一篇艺术性极高的小说,里面被穿插了各种隐喻与伏笔、还有诸多出色的景物描写,事后仔细一读,总免不了使我大为惊叹。我是无比怀念那段时光的,尽管其中有着令我感到悲伤的因素。
现在,我又再次沉入了那段回忆之中。其中,悲伤的旋律占了主流,于是我想向上帝借些文字来写段故事——既是记录也是治愈——是关于我和那个女孩的。对于那个女孩,实际上,我和她单独处在一块的机会与次数都很少,印象最深的是在一个夹杂着人群喧扰声的夜晚发生的事情,它并且曾多次出现在我的梦里。随着时间的流逝,那段过往渐渐失去了许多真实的细节,但同时又被增添上了许多虚幻却具有诗意的因素。因此,我写故事实际上也是在着手做一副也许不那么真实的标本、雕塑,随后,我将把其挂于我的心灵之城上,供众人、也供自己观赏。
那是一个下早班的晚上——闷热——八点就下班了,我在签完加班考勤并在茶水间拿上水壶后便下楼去储衣间,那是放工作服的地方。
我们工作的地方在四楼,公司有电梯,但坐的人很多,我一般不坐,因为不想等。那晚,当我走到二楼与三楼中间的位置时,忽然碰见了她。她走在我前面,与另一位女孩并肩走在一起,她们都低头玩着手机。霎时间,我感到有一种柔软得像水一样的东西正将我包裹——我想跑上前去和她说话,和她并肩走,把另一位女孩挤开。可事实却是,我的腿没跑起来,手也往裤袋掏手机去了,不仅如此,连我走路的速度甚至也慢了下来,嗯,为的是与她拉开距离,尽管我是如何地想接近甚至拥抱她。
储衣间共有四排灰漆色的铁柜,柜子上分有很多格间,每人都占有一个。她的格间在第二排柜子,我的在第三排,因此,在换工服时,我们彼此间会隔层铁——不会碰面,这正是我想要又讨厌的。
我走过去,通过她换工服的地方时用余光看了一眼——不自主的,眼珠并不转动——随后我就走到自己那间格子旁,拉开门,换工服、工鞋——我故意慢下动作——等确认她走出了储衣间后,我又等了一段时间才出门。储衣间里有着浓厚的脚臭味,说实话,待在那里面简直难受极了。
我走出来,眼前一片黢黑,路灯离我离得较远,它们在另一个地平面上,比我脚下的路要高两米左右,那是通往食堂的。我走着,身边伴有很多工友,他们的身影无一不覆着一层黑影,今天大家全都下早班。随后,我开始搜寻她的身影——在一个个黑影里——也许她的身影会放出一道光亮,使我瞬间找到她。对此我的解释是:这是她无意中改变了我眼球构造的缘故。那么美丽的她。
不一会,我走到了厂门口的位置,这里很亮堂,因为厂门口晚上总亮着大灯的。就在这时,我突然收到了一条微信,是她发来的。
“走到哪里了,王天明?”
“还在厂门口呢。”我眼睛一亮,嘴角在不觉中扬起了。
“快来,我在电梯口等你,一起上楼。”
“这么快?”我说,就好像我自下班后就再没碰见过她似的。
“我当然比你快!”
“来了!”
接着,我从走步换成跨步,又从跨步换成跑步,如果可以的话,我想再从跑步换成飞步。
快到电梯口时,我慢下了步子,理了理头发,随后就向电梯口走去。只见她正右臂靠着墙,面向电梯口,看着手机。她的身子小小的。
“黄丽丽!”我叫她的名字。
她回过头来,一双明亮如镜的眼眸开始四处搜寻,那双眼睛不掺杂一丝杂质之类的东西,我是说它除了柔软的白色和幽深的黑色之外什么也没有。白色带着黑色转动,随后停下,透过人群的肩膀,她看到我了。
她微微扬起嘴角,笑得很温柔,并露出几颗雪白的牙齿。
“唐春呢?”我问,我是指刚刚和她走在一块儿的女孩,她们俩总是形影不离。
“她已经走了。”她转过身子,两手背在身后,面向我。她的皮肤很白皙。
“走了啊。”我自顾自地说道,随后也背起手,慢慢往一旁的车库走去,倒不是因为感到紧张啥的,我想找点该死的话题。
“这家超市再过一个多星期左右该建好了。”我说,并探头往车库里看了看。车库很宽敞,我父亲准备在这里开家超市。
“那时你都已经不在这儿了,我也走了。”她背贴着墙,两腿往前撒开,样子很可爱,就像一个小女孩似的。
“以后还会来的嘛,到时候你来这,想吃啥吃啥。”
“真的吗?”她睁大了些眼睛,眼神里透露出几分期待。
“真的,这里还会搞夜宵呢,到时你想吃啥,我就给你做。”
“好,我一定来。”她笑了,露出一口紧凑而整齐的白牙。
电梯很快就下来了,我跟在她身后走了进去。随后,她与我的距离就连十厘米也不到了。
我渐渐把呼吸放轻,生怕搅扰到了这梦境似的时刻。我闻到了从她头发里散出的香气。随后,我脉脉地望向她的侧脸:鹅蛋似的轮廓,细软的头发,前面的分刘海垂散在她的眼镜上,并稍微遮住了她的眼睛,使其添上一层神秘的色彩。
“你家离这多远?”我问,同电梯的人都为这突然间打破沉默的声音而望了望我,但我才不管他们呢。
“骑车四十分钟左右。”她微微转过身子,像只警惕的小猫一样,看了看我。这时,我发现她的脸微微有些泛红——我还发现她眼角下有一颗痣很可爱。
“周末一般都回家吧?”我抿了抿嘴唇,发现电梯马上到我所在的楼层了。
“有时回,有时不回。”她说,这次她没有转过身子。
电梯到了。我轻轻点了点前面的人的肩膀,示意他们躲开一下。
“拜拜。”我说,并回头看了她一眼。
“拜拜。”她说,我发现她的脸还是有些微微泛红,就像桃花的花瓣。
她意识到了什么吗?
那晚她真的是在等我吗?还是说电梯一直没下来?
等我又意味着什么呢?
临别的那个晚上——嗯,那是一个阴雨绵绵的晚上,我刚从稀里糊涂的雨里跑出来,头发全湿了,眼镜上也沾满了雾水——在一处屋檐下,她迎面向我走来,我也迎面向她走去。那时光线很暗,路灯离我们很遥远,那座房子也没有灯,里头全是浓墨一样的黑夜。突然,在我走向她的过程中,一道亮眼的光线闪进了我雾蒙蒙的视线里,我是说,她,刚沐浴过后的她——披着头发,穿一条白色连衣裙——一下子成了一位闪闪发光的天使,那光芒是那样的刺眼,简直快要把我刺出眼泪来了。老天,我不是在疯言疯语,我是说,那天晚上,那个将成为我再回不去、却总使我想穿越回去的晚上,在我看来,她简直就如同一位闪闪发光的天使!
而同时,我也深刻地意识到,我永远也不可能把一位天使给带走。
一个凡人、普通的人是永远也不可能把一位天使给带走的。永——远——
何为永远?
有一天,我半分玩笑半分真地对她说:
“我真想把你带回湖南呢。”
那时,我们正坐在一片绿草坪上,风热热的。
“可似(是),我只似(是)跟你开个玩笑。”她埋下头,开始玩弄地上的草,前面的刘海把她的脸全遮住了。
我将视线从她身上移开。我躺下,望向天空,而那强烈的光线瞬间把我的视野刺得白茫茫一片,于是我赶忙闭上眼睛,并将头转向一边,可等我转过头,再次睁开眼睛时,却发现她早已不见了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