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例碰瓷成功案例,男子扶摔倒老人反被讹,最终被判赔偿11万元。
故事发生在2009年,老人翻越栏杆时摔倒,好心司机看到后,停车,上前搀扶,送老人去医院,并电话通知其家属。谁知却被家属认为是他开车撞了老人,告至法院,最后竟被判赔偿11万元。
此事引发网友们热议:
车撞伤的,和过栏杆摔伤的应该是能鉴定出来的吧!这么个大活人有撞到应该会有撞击痕迹,既然法院这么判,这应该是确定了车撞的无疑。
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反正老年人碰瓷诈骗零成本,成功了一家欢喜,失败了批评教育,肋长歪风邪气,今后心术不正之人是不是也可以这样干?
人民心中有数,时候到了因果报应就来了,什么样子是强大,什么样子是混乱的,谁真心为人民,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千万别随便帮助他人!特别是老年人!虽然我也已六十多岁了。不认可此观点的先去将11万元分担一点后再来喷。
如果是这个男的说谎,他轻度摩擦,但是他感觉没有撞上,所以他就以没有撞上为理由。因为没有监控,所以没法还原现场,好在现在到处都有监控了,再也没人敢说谎了!!我认为还是那个老太太的原因,但是如果老太太和这个男子的车辆挨得比较近,男子也有很小的原因,但问题是如果这个男子是正常行驶,他应该没有责任,而是老太太全责,法院就判的不对!!!
这拦杆是那个部门放的,该部门应该负百分之五十的责任,老头百分之四十九的责任,许不应去扶那老头,所以负百分之一的责任。再次警告大家,好人好事做不的,时代不同了。
法官不该是高校里塑造出来的,不该以纯粹的考试来上位;应该在生活、社会里不断打磨沉淀后,能以成熟完善的思维来思考社会问题,再以专业知识加成再去成就法官之位!
亲身经历,千万千万千万不要多管闲事!除非有监控或有别人录像作证!
有监控也不该扶啊!道家讲究顺其自然。佛家讲究因果报应!不是你撞的,你去扶 不就沾染了因果么?自己摔倒让她自己爬起来。能不能爬起来是她自己的事!大道自然 不染因果。岂不妙哉?
不拿扶人基金会批条的,不得进三米内,建议拨打报警和急救电话报告目见情况,然后,围观(目的不在观,在围挡风沙等不明飞行物二次摧残伤患)
就是这样一次成功,从此社会上就开始发生很多碰瓷的党羽了,类类得手,现在就岀现扶或是不扶的考虑了从而担误了很多错过抢救的机会。
二十一世纪头十年,我们失去了做人的基本信任,只用了不到十年!而想要找回来社会间的这份信任,恐怕是二十二世纪以后的事情了……
调取监控啊,没监控那就现场模拟呀,让王老太进行一个还原现场,看王老太说的供词,和车辆行驶路线,撞击磨损的角度是否吻合?
以后遇到这样的情况不要去扶,避免被讹诈!好心换不来好报,没有摄像头就该被讹诈么?让好心扶人寒了心还被无辜赔偿。
这个教训我也吃过,还被判赔四十多万,没赔还被弄成了黑名单,最后为了孩子上学,折腾了七八年才解决,最后实际赔了快三十万。
应该是没有证据证明这个男子开车撞了老太太。更何况男子极力帮助老太太救助,是个有情有义的男人,更不应该要他赔偿11万。
主要是打了120,住院医疗费要人结清,你要不管,就没有这费用,现在你管了,家里却拿不出这笔医疗费用,不讹你讹谁?
各说各理。双方都不信。看鉴定。身体有车撞痕迹,车也有相应痕迹,挺巧!但只是有嫌疑。现在已经不是捉贼捉桩的年代了。
恩将仇报,演绎了一场农夫与蛇的故事,错误判决,使好人蒙冤,令恶人放纵,让道德沦丧,至世风日下。
不是疑罪从无吗?没有确凿证据之前,可以先放着…且翻越栏杆本身违法……
帮忙时 司机把车停那么近 不太理解 帮忙正常远远就停车了或者停在路边。
做好事的时候最好查查监控正常不正常,不然有嘴也说不请。
横穿马路,翻越栏杆,没责任吗?没丢命就应感庆幸!
关键时候知道行车记录仪的重要性。
对此您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