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互联网时代的转型悖论
(一)一个无意开启的颠覆时代
互联网始于1969年,是美军在ARPA(阿帕网,美国国防部高级研究计划局组建的计算机网)制定的协定下将美国西南部的加利福尼亚大学洛杉矶分校、斯坦福大学研究学院、加利福尼亚大学和犹他州大学的四台主要的计算机连接起来。到1972年,又有多家大学、实验机构和政府机构也加入进来。1983年,美国国防部将阿帕网分为军网和民网,渐渐扩大为今天的互联网。互联网最初设计是为了能提供一个通讯网络,即使一些地点被核武器摧毁也能正常工作。如果大部分的直接通道不通,路由器就会指引通信信息经由中间路由器在网络中传播。
那么,为什么正文要探究一下互联网的来历呢?了解事物从哪里来,很重要的一个收获就是可以判读出它的基因。按照我的通俗理解,互联网的基因有这么几条:
1、连接。依托于一些开放性使用协定,或者说通用法则,任何个体或机构都可以采用某种方式加入其中,并与其他所有网络成员同时建立连接。这一点,可以说是军方研发的初衷所在。
2、共享。在互联网的公共领域,任何成员公开发布的资讯都可以为所有成员同时自由、自主接收。
3、分享。在资讯所有权方面,通过个体成员与他人的分享行为,实现交换和共有。
4、失控。核战争是摧毁一个体系的控制节点和资源中心以求彻底瘫痪对手,而互联网的设计初衷就是放弃这种层级控制,而已扁平化、网格化的方式保证这一新体系的抗损毁能力和自主能力。
老实说,冷战时期,又是军方背景,互联网项目的研发指导思想可想而知。可是,所谓种瓜得豆,事物的演进往往由于某些原因的失控而完全背离初衷脱离掌控。正如当初炼丹事业的副产品火药,最终竟然导致游牧民族完全失去历史掌控权、资本主义成功涤荡封建堡垒、热核武器险些毁灭人类这一系列令人瞠目结舌的后续,互联网的横空出世,势必将引发人类社会的根本性变革,其影响之深刻,或许还将超过火药。
这个结论是不是有点武断?我们不妨换一个角度,先来思考另一个问题。人类社会的当下的游戏规则是谁制定的?或者说,制定人类游戏规则的权力体系是什么样的?其实社会权力并非人类所独创,在很多群居生物钟,都有这种群的王者,尤其是哺乳动物,所谓的狮王、狼王、猴王。人类社会的权力来源,在根子上来说,当然和其他哺乳动物群落没什么两样,都是为了生存。人类聚在一起,在一定的组织协调下,可以发挥比个体大得多得多的智慧和力量。而这种原始的组织协调,就是人类社会最早的权力来源。
那么仔细分析,这种权力的产生,来自于两种优势,生存经验,或是生存能力。生存经验往往来自于遗传、口口相传、个人经验累积、个人判断能力,拥有者往往是种群中个别智商稍高一些的长者;而有生存能力的,自然是种群中战斗力最强的。这两种人,就是后世的巫师/祭司和国王。同时,这种权力的体现也是由两个部分构成,一个心理层面的认同信服,另一个是行为层面的遵循和制裁。对,是制裁,原始社会也有调皮捣蛋不听招呼,或者失去服务种群能力的。这个时候,权力的持有者也就是种群首领,有权作出裁定和惩罚。比如将犯事的逐出种群,年老体弱和丧失劳动力的也无权留在种群中浪费生存资源。不听招呼的甚至会被处死。
那么随着语言和文字的发明,实际上知识的垄断性在下降。同时,种群到部落再到部落联盟,从个人狩猎到群体协作再到战争,个体的勇武的重要性也有所下降。也就是说,权力的来源与合法性必须重新定义。于此同时,人类生产能力和工具研发能力的飙升,导致剩余物资迅速增大,物资已经从单纯生活必需品向财富过渡,财富的拥有和分配,成为权力的另一项重要指向。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