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经》中”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可能另有深意

今天刚好读到流沙河老先生的《诗经点醒》“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名句,自从张爱玲从《诗经》中借来比喻异性之恋之后,我们很多人都从此误解了这句话的原意,以为原本就是指男女之间的忠贞不渝的爱恋。其实这句话来自《国风•邶风•击鼓》,而且描述的是同性战友间的情义,也可能是同性之间的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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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风•邶风•击鼓
击鼓其镗,踊跃用兵。土国城漕,我独南行。
从孙子仲,平陈与宋。不我以归,忧心有忡。
爰居爰处?爰丧其马?于以求之?于林之下。
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


诗词讲述的事一名身披铠甲的战士和战友在一场激烈的战役中九死一生,在战场中结下生“死生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情谊与誓约。”原本我们理解的,指的是深厚的战友如同手足的情谊。流沙河先生为什么说这是同性之爱呢?

“与子成说”中的“成”通“诚”,《论语》中“说”是同“悦”,合起来就是很隐晦的真诚相爱的意思。这是三国时期的注释专家王易最先提出的。如果这样解释,也和诗文最后一句“于嗟阔兮,不我活兮。于嗟洵兮,不我信兮。”逻辑相连了。意思是:唉呀,分开了,他不来见我,我询问他,他也不来,他失信于我”


我们可以想象,就算在现代社会,同性的爱恋也是个敏感的话题,更何况在2700多年前?也许,战争结束后,熬过了生死考验的这对情侣却经不住社会压力,最终没能在一起。这种悲伤和无奈,被诗人记录了下来。


《诗经》之美在于如此贴近生活,反应的都是民间小人物的喜怒哀乐,是前人留给我们的珍贵精神财富,它就像一部电影,带我们穿越千年去体验另一个时空的生活点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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