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青是一个在所有人眼里"不食人间烟火"的男生,我们刚认识的时候,朋友就偷偷和我说,喜欢谁都可以,就是不能喜欢他。叶青这个人啊,油盐不进,被她伤透心的姑娘加起来至少可以组一个高级版狼人杀的局了。浓眉大眼,配上185的理想身高,再加上那一开口就让空气都变得酥软的嗓音,确实有种让人挪不眼的魔力。
她以"朋友"的身份爱了四年,最终却选择了拉黑。"对不起,都怪我太喜欢你了。如果你躺在我的好友列表里,我怕我忍不住和你说话,怕你觉得我烦,怕你觉得我这个人无理取闹,怕失眠的夜里,失去控制的手一抖就把最后的窗户纸捅破。对不起,我不想让自己变的这么不可爱。
他去过的每一个地方,她都记得;他在街上眼角警过的每一个姑娘,她都暗自盯着对方,寻思人家是哪里长得漂亮,入了他的眼;他开心时,她就在他身边笑的和傻子一样,他不开心时,她连陪伴的资格都没有,只好麒着脸给他喜欢的女生打电话,求她过去看看。
将他的微信名设为星标。把他朋友圈里所有的照片都偷偷保存在手机里。有事没事,每晚睡前,习惯性点开的对话框是他。
那你呢。又是为什么拉黑了那个喜欢的人?
可是想要"格式化"一份爱情,不像手机恢复出厂设置那么简单,拉黑也不等于放下。真正放下一个人,其实不用刻意删除,也不必把爱的证据毁尸灭迹。不爱了,自然就从心里告别了。
17岁的时候我以为,撕掉写着你名字的小纸条,就可以不喜欢你。19岁的时候我以为,伸手挡住从你背后散发出的光芒,就可以不喜欢你。23岁的时候我以为,逃离原来的那座城市,在漫无目的的旅行中沉醉于山川湖海,放空过去,就可以不喜欢你。
"主动的是我,拉黑了你也不会发现吧。叶青就那样悄无声息从女孩的生活中隐身下线了。这世界上,爱而不得的人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