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我喜欢这样的话的豪迈。这话的豪迈其实仅在下半句,上半句比较精致,却算不上豪迈。扫屋是精致暖男的行为,为大丈夫所不屑,记得梁实秋的名篇《男人》吗?怎么说的,上来一句就是“男人令人首先感到的印象是脏”,真是开宗明义,虽然也有失偏颇,却不失为一家之言,代表一种现象。这个脏指的不仅是不修边幅,同样也兼指屋子而言。男人忙事业,没有功夫收拾屋子,那明明是女人的活嘛。假使娶一拙荆,或者尚在王老五阶段,那么这个男人的屋子则不可想象。如果对于光棍的寒窑没有领略,那么男生宿舍总是能够估量的。即使是油头粉面皮鞋锃亮的男士,如果你贸然前访,作不速之客,或许也会看见不该看到的景象,从此知道帅气背后的虚伪。
过日子是需要支撑的,或者说总要做给人看,人生如戏,有演员,有观众,才可以成立。倘使一人为王,往往失去动力,男人更是如此。从天性上说,男人确实也没有这样的癖好,收拾屋子,当然不如去钓鱼更有吸引力。但是人到了不惑之年,往往可以猛醒,觉出以往的许多荒唐,渐渐有了责任感,对于人和事都增添了尊重,又似乎拂尘则可以净化内心。譬如我吧,最近居然也爱上了收拾房间,经过两个周六的劳动,把寒舍余尘尽扫,修饰一新,因而颇觉别有洞天,又沾沾自喜,某一天下班回家的第一件事竟是擦地(害羞),可见是发自内心的喜欢。再想以前,我总是推说忙累,不事家务,其实有很多时候是看着脏乱的卧室书房苟且偷生,拿不出一点勇气,时间长了更是积重难返,不是草草了事,就是打电话叫清洁工。当我一面看书,一面看着两个小伙子推着拖布在屋子乱走,觉得并不心安理得,我毕竟是士兵出身的人,享受不了这般伺候。但我确实曾把劳动当做负担,假托忙呀忙呀,连基本的劳动都视作畏途,正应了四体不勤殊为夫子的话。
到了四十岁以后才明白,没有天下能供我可扫,倘使我能吧,纵横捭阖的其实就是一屋而已,我的书房就是我的天下。那么,为什么不让书房干干净净,满室生辉呢?现在我就坐在我的书房里,写下这些文字,环顾四周,颇觉自适。
若一花一世界,一叶一菩提,则一屋一天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