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全民写作的时代,随处可以看到“写作导师”传授的写作秘诀、写作诀窍。
“一周学会月入过万的写作技巧”
“三招让你掌握自媒体写作”
“每天三十分钟,一个月靠写作月入过万”
层出不穷的写作技巧让人眼花缭乱。乱花渐欲迷人眼,这么多的写作方法,该信哪一家呢?大家都有自己的写作套路,但是哪些写作方法才是真的适合自己的呢?
西谚云:要站在巨人的肩膀上。
对于热心写作的朋友们来说,如果打算初窥写作门径,不妨来了解一下大师们秘不外宣的写作技巧。而这些写作技巧,都是由面无表情的大数据技术精确总结出来的。
《纳博科夫最喜欢的词》是一本相当另类的书,有文学的内涵,却有大数据的外表,运用大数据技术和统计学方法总结分析了古今经典畅销书目,用最现代的技术,拆开了文学的神秘面纱,总结了大师们的写作方法、常用词汇、写作倾向。大到开头结尾的写法,小到用词的个人习惯,这本书为我们展现了一个最为全面真实的文学世界。
作者本·布拉特是美国的知名作家,曾任《石板》、《哈佛讽刺家》等杂志的撰稿作家,文章散见于《华尔街日报》、《波士顿环球报》等媒体。他十分擅长于运用大数据分析方法应用在广泛的艺术题材上,音乐、综艺、影视、文学无所不包。哈佛大学统计学系的教授都对本布拉特的写作赞不绝口。
一.大数据告诉你,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文字指纹
每个人的指纹都是独一无二的,只要知道一个人的指纹,就可以找到指纹的主人。
但是如果我现在告诉你,每个人的文字也是独一无二的呢?
在美国建国前夕,有一件悬案。汉密尔顿和麦迪逊二人曾为了促进美国宪法尽快建立,在报纸上合写了数篇专栏,等到之后要出版时,却搞不清是谁写的了。有12篇文章被二人同时认领,直到他们去世,人们依旧没有弄清楚这些文章的作者到底是谁的。
这桩疑案直到上世界60年代才告破,两位统计学教授独创性地运用统计学的方法,把常用的一些词语当做随机变量,通过分析两人确定的文章,研究出二人的写作用词习惯。他们发现,二人有一个非常明显的区别:
在已知作者为汉密尔顿的文章中,他会用while,但从来不用whilst;麦迪逊则相反。
而通过研究这12篇扑朔迷离的文章,他们最终确认了文章的作者。
上世纪80年代,美国有一个专门匿名寄邮件的恐怖分子,在邮件中设置好炸弹,一时间美国社会陷入恐慌,警方花了近十年时间依然无果。面对恐怖分子寄来的长长的挑衅书束手无策。
但是最后,此案还是成功告破。而破解这个案子的人,居然是一个语言学家。她通过细致的分析和对比,发现此人寄来的文字从用词上非常接近某所大学硕士论文的要求。经过仔细排查,终于在该所学校的毕业生群体中发现了这么一个嫌疑人,这才把这个高智商犯罪者抓捕归案。
这些案件之所以能够告破,最关键的原因就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文字风格。
美国作家凯瑟琳·安·波特说,你的风格是你本人的化身。
这句话说得一点也不错,我们常说见字如晤,字如其人,其实文字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揭示出一个人的身份。
也许有人会问,那如果有人刻意隐瞒自己的身份,改变自己的写作习惯呢?
《哈利波特》系列的作家jk罗琳在写完哈利波特系列之后,曾用化名罗伯特·加尔布雷思创作了侦探小说《斯特莱客》系列。一个是侦探,一个是魔法;一个是面向青少年,一个是主打成年人群体,这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系列,在统计学面前无所遁形,依然被轻易地找出了真正的作者。
其实这是因为,每一个作家无论如何改变自己的写作风格、题材、内容,用词习惯是非常难以改变的,一个人说的话,用到的词语,本质上体现了自己的知识储备和思想,要想改变这些,无疑是非常难的。
有人说,任何一个作家一生都在重复同一个母题。这句话其实自有其道理。母题不过寥寥,但是优秀的作家却可以化腐朽为神奇。我们写作者,要做的,就是养成自己独具一格的写作方式,从万千寻常中脱颖而出,让你的文字辨识度高到见字如晤的程度,收获属于你自己的写作指纹。
二、统计思维告诉你,不要听大师们说了什么,要看他们做了什么。
知名作家提出自己的写作建议时,人们往往会一股脑儿地接受,这很正常,在写作方面他们是老师,人们的第一反应当然是听取意见。
但是,就如同比尔盖茨说自己的奋斗经历时绝口不提自己的母亲是公司董事,巴菲特也不会和你说他8岁就能去纽交所是因为他有一个国会议员的爸爸一样,写作大师们有时候说的写作诀窍,也不一定会是真正的写作秘诀。
我们要考虑两个简单的问题:
1. 提建议的人自己有没有遵从自己的建议?
2. 有谁靠听从这些建议获得成功了吗?
照着这个标准,我们就会发现,不少写作大师的写作建议,其实都是掺了水的。
比如美国作家埃尔默·伦纳德声称:作品中,每十万字中的感叹号绝对不能超过3个。
但是他是怎么做的呢?在他的45部作品中,共计有340万字,如果按照他的要求,他最多可以用102个感叹号。但是实际上,他用了1651个感叹号,是自己建议的16倍。
但是就这么说埃尔德似乎有点不太全面,本研究了一些作家使用感叹号的频率,发现虽然埃尔默没有严守自己的法则,但是和其他人相比,使用感叹号的频率确实是相当少的。
但是,与此同时,我们发现,诸如JK罗琳、詹姆斯·乔伊斯、托尔金等重量级作家,在写作时使用的感叹号其实一点也不少,这并不影响他们的伟大。
所以说,感叹号的使用其实不是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写作法则,顶多是埃尔默自己秉持的一个写作方法罢了。
再比如我们都很熟悉的海明威,一向以简洁著称于世。简洁的文章往往少副词,尤其是以ly结尾的典型副词。海明威表现如何呢?
我们发现,在不同的标准下,海明威地表现也不同,但是这很难说明海明威是不是一个真正的简洁作家。
但是如果我们继续深挖,则可以发现,纵观海明威的作品,他的经典之作正是副词使用率最低的那些,比如《太阳照常升起》、《永别了武器》以及《丧钟为谁而鸣》。
这些研究起码告诉我们两个道理:
1. 别迷信大师们的写作技巧,在听他说了之后,一定看看他是不是真的这么做了;
2. 看看有没有人反其道而行之也依然有很多人取得了成功的?
3. 往往读者们会做出选择,读者喜欢的作品的技巧,才是真的值得学习的方法。
三、想成功?不妨写得简单一些。
不管你信不信,我们现在阅读的书籍,比起几十年前的人们所阅读的书籍,难度要大大下降了许多。许多经历过八十年代改革开放初期的人,还对于那时候人们的读书选择记忆犹新。那时候人们选择的书,是海德格尔,是尼采,是弗洛伊德和萨特,但是现在,连红楼梦都已经鲜有人问津,书店畅销榜单上的书,很少有特别艰深的书籍。
这难道是中国仅有的现象吗?其实不然,本·布拉特对美国人的读书倾向变化做了一个研究,发现了这样一个现象:
从60年代到现在,纽约时报畅销榜首作品的阅读难度有肉眼可见的变化,从一开始8.0直接下降到6.0. 这个数据代表着阅读难度,6代表的是初中一年级的阅读难度,而8则已经接近了高中生难度。
而对于复杂词汇的研究也发现了类似的结论。
从悲观的角度讲,有人可能会说,这说明人们的阅读水平越来越低了。
是这样吗?
其实,这恰恰说明,读书的人变得多了起来。因为读书的人多了,为了照顾到那些文化层度不那么高的人,作家们才会把自己的文章难度降低,以此来收获更大的读者群体。
美国著名的童书作家苏斯博士对此就深有体会,她最为畅销的书是《绿鸡蛋和火腿》,这本书只用了50个词,全书除了一个anywhere(无论何处)以外,全都是简单的单音节词。但是文字的简单并没有影响作品的有趣和广泛影响。
本·布拉特用统计学的方法研究了一下美国文学史上的著名作品,发现有很多作品的阅读难度非常低,比如《杀死一只知更鸟》的阅读难度只有5.9,意味着一个小学毕业生就可以完成阅读,而《愤怒的葡萄》则只有4.1,任何一个四年级的孩子都可以欣赏这部作品的美。
这些伟大作品的阅读难度之低,丝毫没有影响到他们的伟大。相反,这些伟大作家用自己卓越的写作技巧,把深刻的道理用简单的话语表达出来,这才是让人们喜欢的关键原因。
凯鲁亚克曾经说过:有一天,我将找到恰当的话语,而且这些话语将是简单的。
爱因斯坦也说:上帝的话语,一定是最简单的。
在文学史上,简单,简短也有诸多经典案例。
在有关文学的传说中,世上最好的故事之一只有区区六个单词:
For sale:baby shoes,never worn
(售:婴儿鞋,全新)
六个字的背后,暗示了一个早夭的孩子和一个痛苦的家庭。
而在文学的开头中,被普遍认为是最佳文学作品开头的例子来自于美国文学史上的重量级作品《白鲸》,它的开头也只有六个字:
叫我以实玛利。
以实玛利出自九月,常常用来指代遭到社会唾弃的人,开头主角的这句自述,暗示了故事的整个基调。非常简短,有力。
为什么简单的故事反而让人们喜欢呢?我认为起码有三个理由:
第一,简单的故事让人们熟悉。而熟悉可以引发共鸣,让人们愿意去读下去;
第二,简单的故事让人们愿意去接近。只要开始读书,就是开了一个好头;
第三,简单的故事让人们记忆深刻。留在脑海中的故事,往往是让人们传唱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