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不太被人注意的角落谈谈“利己主义”这点烂事儿吧。
我觉得人大多利己。正常的利己我认为也无可厚非。毕竟社会还未进步到物质极大丰富的程度,劳动依然是我们生存的主要手段。因此,人在一定程度上愿意对自己好一点也是完全正当的。但如果把利己这事儿都上升到一种主义,都知道这就过头了。
什么是“主义”?简单讲就是一种信条、一种原则,自身所有的行为皆以此为中心。万事皆有度,利己这事也是一样。如果把利己视为自身行动的准则,那就意味着万般皆下品,唯有自己高。别人的利益都不是利益,别人的方便都不是方便 。只要地球能围着自己转,其他的都不是问题。
时至今日,人依然无法脱离社会或者集体去独立生存。这就导致个体的行动大多数情况下是会对其他个体或多或少造成一定影响。即便是站在权力顶端,也不能完全忽视下面各层成员的感受而肆意妄为。于是便会有那么一类人,自知无力完全左右制度,更不要说法度。于是便巧言令色,首先示人以规矩、练达、平易近人的形象,当遇到某些涉及一点自身利益的时候,便巧言令色、,表面合理合法,实则颠倒黑白地试图让事态朝着自己想要的发表感想发展。大部分人,出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通常也就做了“沉默的大多数”,其中甚至包括决策者。
我不愿意惯着这种人。利己没有问题,将之变作“主义”也没有问题。但不要影响别人——尤其是我和我在的集体。须知,丢自己的脸可以,但不要连带着丢集体的脸。集体的脸丢了,我又如何去对外表明我所归属的集体?利己主义者——尤其是那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总会忘却一件事——别人不是傻子,如果把别人都当做不如自己聪明的人,那么谁才是那个傻子呢?
老祖宗对利己主义有句最经典的告诫:己所不欲,勿施于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