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首先从宏观上简略扼要讲述了中国古代历史,为我们梳理了文明发展的脉络。接着以明朝为主,为我们详细梳理了历史的脉络,让我们能够从一个新的角度来看待历史,不仅告诉我们历史上发生了什么,而且告诉我们为什么会发生,以及产生了什么后果。
书中,作者李晓鹏告诉读者,王朝崛起的原因都是相似的,而覆灭的原因则不尽相同。
秦朝独尊法家思想,刑罚过于残暴,人民不堪忍受,终于二世而亡。汉朝立国之初,吸取秦朝的教训,与民休养生息。除了治安之外,基本不搞其他的事情,更加没有劳民伤财,大兴土木。“文景之治”成了事实上的“黄老之治”。
汉朝前期尊崇道家思想,无为而治,很多事情官府不管,不作为,就会有人占便宜钻空子。结果豪强横行,人民生活困苦。《史记·货殖列传》中说,“富者必用奇胜”,“为权利以成富,大者倾郡,中者倾县,下者倾乡里者,不可胜数。”
“文景之治”造成了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在《汉书·食货志》中,记载了董仲舒的话,“除井田,民得卖买,富者田连仟伯,贫者亡立锥之地”。土地兼并和地方豪强势力的壮大,为汉王朝的覆灭埋下了伏笔。
一、“察举制”的建立与汉武帝的“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察举制”是汉武帝下诏开创的。
汉武帝即位第二年,建元元年(公元前140年),下诏各级官员“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他亲自出题,考以天下治理之道,合格后任命官职,有一百多人参加策问。其中董仲舒提出了著名的“天人三策”,建议“罢黜百家,表章六经”。武帝对董仲舒的对策非常赞赏,将他派到哥哥“江都易王”刘非那里担任国相。
丞相卫绾上奏说:“目前所举的贤良之士,或是法家信徒,师从申不害、商鞅、韩非等人,或是苏秦、张仪的信徒,治纵横家之学。这些人扰乱国政,应该罢免。”汉武帝采用了他的建议。
建元元年冬十月,诏丞相、御史、列侯、中二千石、二千石、诸侯相举贤良方正直言极谏之士。丞相绾奏:“所举贤良,或治申、商、韩非、苏秦、张仪之言,乱国政,请皆罢。”奏可。——《汉书·武帝纪》
后世普遍认为这是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开始,但这并不符合历史事实,汉武帝的领导班子里并没有儒家学者,董仲舒也一直没有在中央政府担任过官职。汉武帝并没有“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由于西汉初期的几位君主都主张道家的无为思想,奉行黄老之术,武帝更是“颇好方术”,更加由于武帝的祖母窦太皇太后推崇道家,导致在当时朝廷的儒道之争中,儒家一直被压制,处于下风。
五年之后,建元六年(公元前135年)五月,窦太后去世,儒家于是重新得势。十一月,汉武帝下令,要各郡县推荐孝廉各一人。董仲舒建议,二千石以上官员,每年推举孝者、廉者两人,被汉武帝采纳。后来,这种制度通称为“举孝廉”,成为汉代察举制最重要的科目。
孝武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冬,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董仲舒曰,臣愚以为使诸列侯郡守二千石,各择其吏民之贤者,岁贡各二人,故州郡举茂材孝廉,皆自仲舒发之。——《西汉会要·卷四十五选举下》
由于在制度上确认了荐举孝廉的人数,所以后世通常把“元光元年(公元前134年)”作为“察举制”正式建立的年份。
察举制中,“孝”和“廉”的判断非常主观,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导致官员基本上被豪强阶层垄断,最终终于形成了“门阀政治”,这成了直到东晋以来最大的社会问题。
东汉末年,曹操就曾被举孝廉。曹操的儿子当时还是文王的曹丕授意任尚书的陈群建立了“九品中正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察举制的问题。直到隋朝,大业元年(公元605年),隋炀帝杨广设进士科取士,中国才有了“科举”制度。
从此之后,文官系统掌握了历史的话语权,他们可以按照他们的利益来记录和解释历史。
二、“巫蛊之祸”与“昭宣中兴”
刘洵是西汉的第十位皇帝,汉武帝刘彻是西汉的第七位皇帝,刘洵是刘彻的曾孙。他刚出生仅数月的时候,就因“巫蛊之祸”被投入大牢,被关了将近四年,险些丧命。
汉武帝晚年身体不好,经常生病,便疑心周围有人要害他。征和二年(前91年),酷吏江充与太子刘据不和,他怕刘据继位后会杀他,便栽赃陷害,在太子府中“搜”到了桐木做的人偶。刘据一时仓皇,无奈之下,只好起兵,结果兵败自缢而死。太子刘据一家三子一女都被汉武帝杀死。这个事件被称为“巫蛊之祸”。受此案牵连,死亡数万人。后来,武帝发现太子并无反意,后悔莫及。
太子刘据有一个孙子,叫刘病已,当时还是个婴儿,只有几个月大。因为年幼,得免一死,但还是被投入大牢。还在襁褓之中的病已在狱中遇到了他的贵人,这就是廷尉监丙吉。丙吉对病已悉心照料,直至出狱。
还在狱中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大事,危及包括病已在内的所有犯人的生命。后元二年(前87年),汉武帝病重,有人向他报告说,长安狱中有天子气。武帝下令,不分轻重处死长安狱中所有的犯人。当使者郭穰晚上赶到丙吉所在的监狱时,丙吉关闭大门,拒不接纳使者。次日早上,郭穰回去弹劾丙吉,武帝听闻后,说此及天意,因而撤回旨意,并因此大赦天下。刘病已才得以保全性命。
巫蛊事连岁不绝。至后元二年,武帝疾,往来长杨、五柞宫,望气者言长安狱中有天子气,上遣使者分条中都官狱系者,轻重皆杀之。内谒者令郭穰夜至郡邸狱,吉拒闭,使者不得入,曾孙赖吉得全。因遭大赦,吉乃载曾孙送祖母史良娣家。——《汉书·宣帝纪》
元平元年(前74年),昭帝驾崩,霍光迎立昌邑王刘贺为帝。刘贺荒唐无行,二十七天后即被废。这时,丙吉已升任光禄大夫给事中,他向霍光推荐刘病已。元平元年秋七月庚申(前74年9月10日),刘病已登基,是为汉宣帝。十年后,改名刘询。汉宣帝刘询成了中国历史上唯一一位即位前蹲过监狱的大一统皇帝。而多亏了丙吉,刘询才得以度过牢狱之灾,并成为有作为的一代君主。
上面是《汉书》的记载。对于这段历史,国史大家吕思勉有自己的看法。在他的《中国通史》第29章“前汉的衰亡”中,他这样写道:
案太子死后,武帝不久即自悔。凡和杀太子有关的人,都遭诛戮。太子系闭门自缢,脚蹋开门和解去他自缢的绳索的人都封侯。上书讼太子冤的田千秋,无德无能,竟用为丞相。武帝的举动如此,宣帝安得系狱五年不释?把各监狱中的罪人,不问罪名轻重,尽行杀掉,在中国历史上,是从来没有这回事的,这是和中国,至少是有史以来的中国的文化不相容的,武帝再老病昏乱些,也发不出这道命令。如其发出了,拒绝不肯执行的,又岂止一个丙吉?然则宣帝是否武帝的曾孙,又很有可疑了。今即舍此勿论,而昌邑王以有在国时的群臣,为其谋主,当断不断而败,宣帝起自民间,这一层自然无足为虑,这怕总是霍光所以迎立他的真原因了罢。
这段话不但对汉武帝因为“长安狱中有天子气”,便要杀尽狱中所有人的说法提出质疑,而且从此引申开去,对宣帝刘询是否真的是汉武帝刘彻的曾孙也表示怀疑,由此对昌邑王刘贺的被废也可以有新的解释,那么,刘贺的人品是否真的如史书上所写的那般不堪,似乎也可以重新讨论了。
苏轼曾经写了一篇文章,对昌邑王刘贺的被废提出了质疑。
观昌邑王与张敞语,真风狂不慧者尔,乌能为恶?废则已矣,何至诛其从官二百余人。以吾观之,其中从官,必有谋光者,光知之,故立、废贺,非专以淫乱故也。二百人方诛,号呼于市,曰:“当断不断,反受其乱。”此其有谋明矣。特其事秘密,无缘得之。着此者,亦欲后人微见其意也。武王数纣之罪,孔子犹且疑之。光等疏贺之恶,可尽信耶?——苏轼《霍光疏昌邑王之罪》
吕思勉对刘洵的评价也是有所保留的。在他的《白话中国史》第三章“前汉的政治”中,称宣帝“少居民间,知民疾苦,即位后,留心于刑狱及吏治,亦称治安”,在《中国通史》中,评价宣帝“也算西汉一个贤君”,但是在他的著作《秦汉史》中,评价宣帝“虽有阅历,而无学问,故能理当时之务,而不能创远大之规”,“故喜柔媚之人,而不能容骨鲠之士”,评价丙吉则说:“规模狭隘、谨饬自守之人”。
汉宣帝在位25年,汉昭帝在位14年,中间隔了一个仅在位27天的汉废帝刘贺不算,宣帝和昭帝在位的时期被称为“昭宣中兴”,按作者的说法,这实际上是汉武帝的余荫。
三、朱元璋的文字狱
朱元璋大兴文字狱的说法久已有之。曾写过《海瑞罢官》的近代史学家吴晗在他的著作《朱元璋传》中盘点过被杀文人的名单:
处州教授苏伯衡以表笺论死;太常卿张羽坐事投江死;河南左布政使徐贲下狱死;苏州经历孙右;曾为蓝玉题画,泰安州知州王蒙尝谒胡惟庸,在胡家看画,王行曾作过蓝玉家馆客,都以党案被杀;郭奎曾参朱文正军事,文正被杀,奎也论死;王彝坐魏观案死;同修《元史》的山东副使张梦兼、博野知县傅恕、福建佥事谢肃都坐事死,曾在何真幕府的赵介,死在被逮途中,曾在张士诚处作客,打算投奔扩廓帖木儿的戴良,畏罪自杀。
著名历史作家张宏杰在他的著作《洪武——朱元璋的成与败》中的观点与吴晗相同,不但讲述了当时的读书人因言获罪,还提到文字狱越出国门,祸延朝鲜。
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朝鲜李成桂推翻高丽自立为王,上表明廷,请赐国号,朱元璋定高丽国号为“朝鲜”,但认为其上表的内容对自己不尊重,大为震怒,惩罚使者。四年之后,再次认为朝鲜的上表有“侮慢之词”,将使臣及表文的作者杀头,并下旨教训李成桂。
但这种说法被许多专家学者质疑,如美籍华裔历史学家陈学霖在他的《史林漫识》中说:
自赵翼而后学者所论明太祖文字狱案,皆系依据弘治至万历间野史稗乘所传故事,其间抵牾百出,亦有荒诞可笑,不可视为事实。
本书中,作者则坚持“文字狱”不可信的观点:
凡是能够考证的朱元璋“文字狱”故事,都被证实为假。有一些无法考证的野史故事,没有时间和背景,被杀者的生平不见于历史记载,因此也并不可信。
四、胡惟庸案
胡惟庸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位宰相。洪武十三年正月六日(1380年2月12日),朱元璋以谋反罪,将其诛杀。“胡惟庸案”是明初大案之一,受此案牵连,超过三万人死亡。
帝发怒,肃清逆党,词所连及坐诛者三万馀人。乃为《昭示奸党录》,布告天下。株连蔓引,迄数年未靖云。——《明史·列传第一百九十六·奸臣》
那么,胡惟庸到底有没有谋反呢?1934年,历史学家吴晗发表了《胡惟庸党案考》一文,对胡惟庸的罪名,发案过程进行了全面的考察和辨析。
根据吴晗的分析结果,“胡氏的罪状只是擅权植党”,其他的罪名如谋反、通倭、通虏、毒死刘基、阻隔占城贡使等等,尽属牵强附会子虚乌有,都是有人替他制造出来的,胡惟庸案是不折不扣的冤案。
胡案的组织过程,根据当时的公私记载,很显然地摆露在我们的目前。在胡案初起时,胡氏的罪状只是擅权植党,这条文拿来杀胡惟庸有余,要用以牵蔓诸勋臣宿将却未免小题大做。在事实上有替他制造罪状的必要。——吴晗《胡惟庸党案考》
在本书中,作者基本上采用《明史》中的观点,与吴晗不同,作者认为胡惟庸的谋反不但是极有可能,而且是顺理成章的。而就算胡惟庸没有谋反,大权独揽架空朱元璋是一定有的,换言之,朱元璋没有滥杀功臣,胡惟庸之死罪有应得。
“胡惟庸案”对历史的最大影响是废除了宰相,由皇帝直接指挥六部的工作,直至清末。
五、杀人最多的贪污案——“郭桓案”
郭桓官任户部侍郎。洪武十八年(1385年)三月,御史余敏、丁廷举告发郭桓利用职权,勾结北平承宣布政使司、提刑按察使司官吏多人,私吞太平、镇江等府的赋税外,还巧立名目,盗卖官粮,中饱私囊。
案发后,朱元璋下令彻查,由审刑司吴庸拷讯,结果发现数目巨大,连朱元璋自己都被吓到。
造天下之罪,其造罪患愚者,无如郭桓甚焉。其所盗食粮,以军卫言之,三年所积卖空,前者榜上若欲尽写,恐民不信,但略写七百万耳。若将其余仓分,并十二布政司,通同盗卖见在仓粮;及接受浙西四府钞五十万张,卖米一百九十万不上仓,通算诸色课程、鱼盐等项;及通同承运库官范朝宗偷盗金银,广惠库官张裕妄支钞六百万张;除盗库见在宝钞、金、银不算外,其卖在仓税粮,及未上仓该收税粮,及鱼盐诸色等项课程,共折米算,所废者二千四百余万精粮。呜呼,古今贪有若是乎!其郭桓不才,乃敢如是。其中所分入己者几何,罪及同谋,愚顽者生死纪必枚焉。空仓廪,乏府库,皆郭桓为之。——《大诰·郭桓造罪第四十九》
《大诰》是朱元璋亲自制定的一部刑法,文字基本上为朱元璋口述。其中说,郭桓贪污数额巨大,说出来怕老百姓不信,只说是七百万石,若严格算起来,足有二千四百余万石。
朱元璋极为震怒,下令将六部中左右侍郎以下官员全部处死,同时追查各省官吏,有数万人死于狱中。为了追赃粮,民间中富之家大都破产。
帝疑北平二司官吏李彧、赵全德等与桓为奸利,自六部左右侍郎下皆死,赃七百万,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核赃所寄借遍天下,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明史·卷94》
郭桓案牵连太广,引发民间极大的不安。一时民怨沸腾,形势严竣。连嗜杀的朱元璋都觉得难以收拾,为了平息民怨,便把审刑司吴庸作为替罪羊杀了。
朱元璋如此大规模的整肃贪污,贪官污吏却不见减少。第二年,在《御制大诰续编》中,朱元璋叹道:
自开国以来,唯两浙、江西、两广、福建所设有司官,未尝任满一人,往往未及终考,自不免于赃贪。——《御制大诰续编·松江逸民为害第二》
“郭桓案”对后世的另一个巨大的影响是促成了大写数字的出现。为了杜绝通过修改数字贪污,他将汉字“一”到“千”改成了“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拾、佰、仟”,一直没用至今。
朱元璋没有大兴文字狱,没有滥杀功臣,相反,对各级官吏却十分严酷,毫不留情,有错即杀。
六、慈不将兵、仁不秉政,盛世之前,必有雄主
中国历史上一直有“儒家治世,道家治身,佛家治心”的说法,不过,大多数时期的君主治国基本上都是遵循法家的路线,而把比较中庸的儒家当作统治的润滑剂。儒家思想让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变得更为文明,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制度公平,维持了社会稳定。
完全按照儒家思想治国的典型是王莽,孔子的政治理想是“吾同周”,王莽一方面极力恢复周朝的礼仪制度,另一方面按照儒家标准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他把整个社会当成了一张白纸,在上面恣意地画着宏伟的蓝图,他的许多改革措施哪怕是放到现在来看都是超前的。王莽建立的“新”朝十四年后灭亡。这说明,没有一套高效运作的官员体系,任何变法都是无效甚至是有害的。
盛世之前,必有雄主。汉武帝去世之后的“昭宣中兴”,是西汉国力最鼎盛的时期;武则天去世之后八年,中国进入“开元盛世”,被后世誉为中华古代文明繁荣的顶峰;朱元璋死后四年,中国进入“永乐盛世”,这是中国海陆霸权一体的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出现。
慈不将兵、仁不秉政,中国几千年来的兴衰深刻地说明了这一点。如书中所说,也有一些皇帝,如宋仁宗和明孝宗,在深宫中长大,完全相信从小被文官集团灌输的儒家的理论思想,深信仁义道德的感化能力,放弃对文官集团的监督,放弃严刑峻法的震慑力,把自己变成了一个高高在上的冤大头。
作者是一个读透了史书的人,对历史有一套相当成熟而完整的见解。许多看法让人茅塞顿开。如评价明宪宗朱见深和宦官汪直,有理有据,十分让人信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