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说到这里能否能给你一些启发,当你与人发生辩论或者争执时,如果一个论证是很难建立的,考虑一下是否可以以进攻代替防守。
回到我们的辩题,为什么我觉得对于艺术价值的定义,拆比立更容易呢?那是因为艺术价值是一个玄乎其玄的东西。让我用一个类比来说明:
如果A说人是神圣的,B说人无非就是骨骼、肌肉、血液、脂肪等,哪个部分神圣了?猫也有骨骼、肌肉、血液、脂肪,只不过是不同类型的骨骼肌肉、血液、脂肪而已。那猫为什么不是另一种形式的神圣呢?
当然我这是一个比较夸张的类比,我说的东西可能更像是说人有超越现实的梦想,有改变现实的行动力,所以人是神圣的;AI也有超越现实的目标(比如参数、用户需求)和改变事实的能力(比如说机器人生产线等等),所以AI也是神圣的。
詹青云说艺术要理解人、要让古今对话、要优美、要有故事,只要我能逼她把这些具体的标准列出来,我大概就都能说出一些AI具备的差不多的能力或者特征,都能与詹青云列出来的这些东西对标。
唯有一个东西我很难对标,那就是“人对人的理解”、“创作者本身的亲身经历”、“创作者本身的故事”,或者詹青云没说的有人提出过的“AI没办法在刷牙洗脸的时候突然出现一个灵感,然后自主创作,所以不叫艺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