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生活不存在烟酒侵扰,读书反成了同烟酒一样带有符号特色的习惯。有人问我——为何看,喜欢?我无从回答。
光看不妨碍,若还做笔记或写画,人的好奇心甚至痒到双方互怼争执。即使不写不画,处于思考状态多便是在发呆犯忧郁症,纸上留下的句子定是你梦游的杰作。
他们还要提醒你:“哦,学习呢,可以啊,是号人物了啊!”请注意——这话毫无嘲讽意味,他们若说:“喂,搞两句听听,你这是学到了啥。”不好意思,你脑袋里一定不是某条公式或外语单词自当是一通无奈和费解。说读书算个人爱好,至少我不认可,所以自己每日阅读自然的成了和烟酒、纹身类似的生活符号。
我不得不拿出父亲存放我脑子里诸多不休名句之一,借尊父对社会浓厚的厌恶嘲讽来表达我看书的实际情况,于是他很是严厉的说到:“什么也不是,白痴笨蛋一个,竟看些死人书。”读书有用无用,一语中的。爱好读书者此话该不陌生,也都不加理会不了了之,追究起来恐用上毕生所学也难以驳倒此话。谁肯信有人因自己的思想极不安分,因数次看到虚无同自己身处的底层社会不断矛盾,决心知晓所谓“虚妄”而不得不看几本死人书呢?人们以为是常态的一件事,都不太平常,只在常态里展示自己不会成为不凡之人。读书一面是害怕,自鸣得意时记起自己一无是处;另一面是喜悦,短暂的喜悦,周围一个棒喝就能吓走。
看书不能当做喜好,它本该是痛苦的工作。有人宁愿变成白痴也不要读书,尊父都已说通透了。人要有学问,必须给予自身连续不断的施压,要运用自如更得受到社会规则的紧追、压迫。这是发生在个体的革命,没有历来改革运动血腥的场面,没有劳资合同绑定的利益关系。或许你不是坚毅的战士且时常丢失武器,一本书搞懂三两句也会被突然的胜利感冲昏头脑,自信满满跑到人堆里卖弄,错误一堆仍可四方征战挥毫洒墨,只是摞起粮草攒了纸笔符合了文豪的排面就自可洋洋得意、昂首阔步,工作场地不合适,搬迁又得准备几个大箱子装下这些本该抛弃的废品。
书籍可以医治愚笨,没有主治医生会不会走火很难说。“读书人吃苦的能力总让人怀疑”,我们自私自利、漠视清高,本人就曾盗窃过学校图书室的公用读物。历来读书都分为两类人:一是无用野人,而是专业功名加身的精英。出门在外不敢说自己是读书人,高了抬不起低了端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