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十八
“……不敢在午夜问路,怕走到了百花深处。人说百花的深处,住着老妇人,犹在痴痴等,面容安详的老人,依旧等着那,出征的归人……”
昨天散步到百花深处,残破的指示牌,标准的红白色搭配,让人感慨。
百花深处,那么神秘。陈凯歌导演镜头下是十分钟年华老去,老舍笔下,它是狭而长的,两旁都是用碎砖砌的墙。摇滚歌手曾在这里筑梦,陈升一句one night in beijing在胡同里回荡,顾城说“此处胜桃源,只是人将老”一语道破天机。
我是外乡人,却迷恋上了这座城。
相比三里屯西单的繁华与喧嚷,我更爱胡同的嘈杂与破落。
街边的小吃、大而新鲜的糖葫芦、胡同口吹牛的大爷、奔跑追逐的孩子,一盆泼在胡同的水冒着热气、几堆小石块告诉你刚刚有孩子在这盖过高楼……
胡同里藏着许多许多的秘密,那秘密是探不完的。就像百花深处、在黄菊澄香之秋,梅花晴雪之冬,均有四时皆宜之感。
我现在住在崇文门外的一条胡同里。老北京人口中的南城。和宣武一起消失了的名字。
夏天,回到胡同里总是看到大爷大妈们在外面乘凉。是啊,年轻人都走了。他们过不惯这种日子,小门小户、公共卫生间。可老人们走不了,他们还眷恋着大杂院、小胡同。还有一些小孩子,或许是爸妈没时间管,所以才在爷爷奶奶姥姥姥爷家撒欢儿,或者是外地打工人的娃吧。不管怎样,他们玩的好开心。没有土著与外乡人的差距、也没有有钱人和穷人的界限。到了晚上,凉快了,还会有几个大叔在外面就着花生米、猪耳朵、盘着珠子,再来几口牛二。
胡同就是这样啊,管你是谁,住在这儿,你就得接地气。
冬天的胡同是温暖的。天黑的早了,每天到胡同口都有一盏微黄的灯给我照着路。登上50年代的老楼,看着有着60多年岁月的青砖,又是一种感动。50年前,胡同里的楼房可是那么耀眼呢。现在不行了,一楼有院子,或者挤占下道路、或者翻新下,装扮的豪华一点。我这楼里,也就只有不到50平的大小,大不了了。不过我还是欢喜,看着外面的核桃树长叶结果。
走过胡同,我知道今天有人吃带鱼、有人吃茄子。饿了一天的我彻底被馋晕了。一到休息日,就彻底的了解了胡同的节奏。上午10点开始,大爷们就带着布袋子出去买菜,别看咱住的不是楼房,吃上,北京大爷们真的是谁都不服啊。满满一兜子的菜拎回来,接着就叮叮当当开始了。等到下午4点左右,又是一场战斗。我最爱去后面胡同里找一个大爷买猪蹄,干净、地道。给你切块的时候会跟你说“我这猪蹄,你吃去吧,这才是北京酱猪蹄。告你,千万别热,热了,那没法吃!”
是啊,猪蹄热了没法吃。啥东西就有啥东西的规矩。北京人就爱讲究这规矩,为啥?祖上留下的规矩呗。
我是外乡人,却也着迷着这座城。喜欢着胡同里依旧淳朴的民风、喜欢着有些北京人都吃不惯的小吃,爱着首都里的北京、百花深处的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