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薄薄的”《我与父辈》,让我读得认真不忍放手的样。使得我的脑海中,对阎连科及他的家庭家族有了一份大概的了解。因了解而亲切,我也因此觉得又认识了一位新的朋友,于我生活有益的老师。凡是让我想写下来的人事,必然是这样。
《我与父辈》有四章。分别讲叙了我的小时候,我的父亲,大伯,四叔。
在上小学时,阎连科因为成绩不如同班的二姐好而耿耿于怀。幸而新学期被一位女老师带到了另一个班。这位女老师因我不惧她有肝炎主动请教接近,她善意柔情又意味深长的对我摩顶让我难忘。而同桌城市来的女同学,不仅白净说话清晰,成绩还优秀,刺激了我暗自用功学习,想要超越她,这是我对城乡差别最早的触动。这些说明阎连科自我意识、醒悟早。不至于像我到高中还稀里糊涂懵懂无知。人之差别,似乎从一开始就有了。
说到写作。当初的起因,是家庭所在环境使得我想逃离,想去远方的城市。直接的刺激来自大姐床头的一部小说,是张抗抗的《分界线》,因内容提要介说了张抗抗因为写了这本小说,得以留在大城市哈尔滨。于是我动了想写一本小说,希望籍此实现我的愿望的念头,并开始写作。
为什么喜欢读这本书?我想是因为它所讲的人事都很亲切,实在,像是发生在自己的身边样。
阎连科的家庭家族,大致来说是普通的。但是,在他们那个地方,以及他们的表现,大抵是算拨得头筹的。乃至在广大的农村地区,他们也是中上游者。有两点可以证明。一是勤劳,特别能吃苦;二是人生对于生活命运的把握,在思想上的清晰认识,行为上的付诸实践。譬如,父辈亲兄弟三人,对自己的一生对儿女履行的责任,盖房,娶亲出嫁,长大成人,成家立业,为此消耗付出。这原本是“天经地义”般正常的传承,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总存在有稀里糊涂的家庭。这让我认为,阎连科的家庭是走在正常的轨道上,没有偏差。
阎连科本人也是这样。小学时就有自我意识,到了初中,因家穷,辍学做小工,当工人。后来,不放弃,认识到并且继续读书,参加高考。当工人时眼见四叔处在城乡间人生的尴尬,高考失败,想走出去只剩下当兵一条路,于是去当兵。当了兵,是阎连科命运改变的开始。当然,并不是当了兵就改变了命运,而是因为写作。这就好比,一粒带有某种潜力的种子,正好投入到它适合生长发芽,散叶成材的土壤。
父辈们也是平凡的,又是不平凡的一生。给我印象最深的,是盖房。无论是父亲,还是大伯,四叔,都为了儿女的婚姻尽一生之力盖起了瓦房。在那个年代,盖房是一件大事,并不容易,具有深远的意义。包括儿女婚嫁认真、及时的对待,都能走在正常的轨道,也不容易。这些不容易,体现了父辈的不容易。
四叔在我少年时,很早就是一名工人,曾是我羡慕的“城里人”。因此跟着四叔去当了工人,亲身感受并认识到,四叔并非是如我先前看到般的光鲜。“一头沉”的身份,其实才是最让人烦忧的角色。上不着天下不着地。城市融不进去,若干年后回乡,乡村已变得陌生。
四叔是给阎连科在人生在思想上认识最深影响最大的人,也是我感触很深的人。想到自己,似乎很相像。不同的是,四叔在水泥厂一干四十年到退休,有退休工资拿。而我至今挣扎浪迹在社会底层风雨飘摇随时都有继续漂泊流浪的危险。
阎连科对四叔的体悟,也让我想了许多。
城市表面是繁华热闹光鲜,背后是冷漠沉寂肮脏。城市有许多机会、诱惑,同时也有陷阱让你堕落。城市象征现代文明,内里包裏着的更接近欲望的原始。正因为城市的精彩,更多的能尽显尽享人的才华欲望,也使得城市存在更真实的残酷和无情。
乡村,准确点说,是过去的乡村,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平淡平凡平静的日子,琐碎鸡毛,家长里短,生儿育女,土地耕作,劳动辛苦。没有那么多的争斗,也没有那么快的变化和节奏。
显然,我过着的,不是生活,而是日子,是生命长度中的一段时间。
城市坚硬如铁,融不进。融进城市一个基本条件,得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想在城市买一套房子,几十万到百余万,对于一个月挣几千块钱的工资、活在基本生存线上的打工人,简直是天文数字,就是想买一辆十多万的车也是不容易实现。
更尴尬的是,回不了老家的乡村。或许有人不理解,但这是愈来愈接近的真相。
在外打工多年,在家不比在外多。老家的乡村县城不比所在的打工城市熟悉。
家乡,想靠近又害怕靠近。
似候鸟不是候鸟,成了边缘人,两头不是。
在城市受着它的欺凌,忍屈吐声,却没有一个可以回去歇息的家乡。身在外心在家乡。对家乡的思念,成了漂泊者的乡愁。
婚姻,代表着契约,约束。爱情则属于自由。婚姻具有单一性,爱情可以今年爱这个人,过几年又爱上另外一个人。跟这个女人过日子,心里爱的一个人却永世不忘。
人生,人的一生。人的一生离不开命运的牵拌。譬如,你出生在一个富贵的家庭,譬如你上的一个好学校成绩优秀考上了好的大学,譬如你找到了一份好工作,遇到了心爱的人等等,都会有不同的人生,都会有不同的命运。
人生在出生后似乎就注定没有多大变化,而命运却含有不可估量的变数。
(四叔)在外大半生,真回到老家觉得哪儿都还不适应。主要是觉得和谁都说不到一块儿。
四叔这一生,他是一个在外漂泊的人。在城市,他是一个乡村人,他因为根在农村而很难真正融进城市里;在农村,他是一个城里人,他因为离开土地过久,身上的多半血液都已城市化,所以也再难真正成为一个乡村的人。他是我们这个社会城乡夹缝中的生存者。
他既非一个城里人,也非一个乡村人。他一生过的既不是城里人的生活,也不是乡村里的日子。
他们是一群离开土地,为了到城市淘金而一生都在物质上困顿、精神上颠簸、乡愁上千转百回的人,是我们这个民族中世世代代离开土地到了城市的乡愁者,也是因为乡愁的牵扯而无法真正融入他地城市的流浪者。没有乡愁的人,是我们这个民族中的幸运的人。拥有乡愁的人,对于写作是一笔财富,而对于生活和日子,却是精神的累赘和臃肿。
他一生平淡,过得拮据而急迫,在外工作四十年,达到的目的只是把儿女养大了,给他们盖了迅速过时的土瓦房,和许多在家种地的人一样。
他果真回到了他梦中牵绕的土地、村落和房舍,回到了他似乎个个都熟悉的面孔中,他才知道城市不属于他,乡村也不再属于他,连他熟悉的那些人,他也不再熟悉了。
四叔真正意识到了孤独和寂寞。
在四叔的骨子里,有着太多如我一样的懦弱和沉默,总爱想事情,不愿说事情;愿意做事情,不愿辩事情。
四叔是最早让我感到生活与日子差别的人。也可以说,是在读阎连科作品时,我第一次这样认识理解厘清到生活与日子的不同。《第四章 我的四叔》
读这本阎连科的散文作品,对他的文字,也有一点鲜明的印象,与众不同。这种印象,带有原本的味道,让我感到,自然是受个人出身、成长的环境影响。初读感觉似乎有点执拗拗口,但读着读着就顺了,并且感受到它的韵味,成了它特色的印迹。譬如,说某人事像某某模样,直接说成某某样。“社会给生活的挤压、生活给大伯的压迫,在那时仿佛山样压在他身上,不有那么一次情绪的爆发,似乎他会被生活彻底压垮或者被贫穷窒息过去样。”形容词也自创,“那是夏天,知了的叫声,在树枝上做张做致,泼烦泼乱,又果实累累,叫得密不透风。”像这样的词句,叙说形式有很多。如今阎连科成名成家,依然读到是这样。给我的启示是,学习模仿不必丢了自己。坚持做自己有它的必要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