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意间从床底翻出一个鞋盒,已经很旧了,上面落满了灰尘。以为是旧的鞋子,打算扔掉,却没想到是一沓厚厚的纸条,有整张的,也有只有边角的。相同的是每一张上面都满满的写了字,每一张上面都有同一个人的名字。
思绪顿时飘到了四年前,那时候我读高二, 十七八岁的小女生总是容易对那种长得高篮球打的好,还会唱歌的男生产生好感。可,那年高二的我就因为一个笑容从此走上了一条不归路。他是高三的学长,高二篮球联赛的时候,他是裁判。那天,天气真的不是怎么好,风特别大。可作为拉拉队一员的我丝毫不畏惧狂风,依然呼喊的很大声。然后我就听见了他戏谑的声音,小姑娘,再跳的话要走光了哦。低下头就迎上了那双闪着光的眸子,还有不怀好意的笑。我脸红了,落荒而逃。
后来,我想尽各种办法,用上了各种人脉资源,终于把他的资料调查清楚了。他叫明,高三十五班,篮球队队长,不会唱歌,九门课科科挂,追过的女孩子……据我同桌说可以从我们学校食堂二楼排到一楼。天呐,我居然会喜欢这样的人,坑!毕竟那时候我也是学习界的一股清流,怎么能喜欢这样的……额,货色。可是,话是这么说,身体还是不受控制的。我天天都故意从他的教室门前经过,然后死命朝里看。无奈不好好学习,他的座位永远在最后一排,不好偷窥啊。
都说高三比较忙,可我天天能在操场看见他牵着小女生的手闲逛,还经常换。可是他每次都会朝我笑,一模一样的笑容,每看一遍都会沦陷。我很怂,从来不敢主动找他说话,把所有想说的话都写在各种纸条上。因为没自信,他身边的女生都太漂亮。然后,我同桌说你可以去改变一下啊。嗯,我改变了。马尾变成了披肩发,黑色染成了黄色,也开始穿裙子了。我想这样就可以了吧,至少他会跟我说话。是的,他的确跟我说话了。他说,你怎么变成这样了。我沉浸在他主动理我的喜悦中,以为他喜欢我的改变。可是,我忘了他没笑了。
那是他第一次跟我说话,也是最后一次。后来,他毕业了,我高三了。我以为我要忘记他了。却在QQ空间看见了他唯一更新的一条说说,他说,我还能再遇到那个扎着马尾,在风中凌乱的女生吗?配图是纳兰容若的那首诗《人生若只如初见》。
人生哪里来的只如初见。随手扔了那一沓纸,那年青春,再也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