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飘之死是偶然,也是必然。笔者认为,江飘的信件或者从某种程度上改写了自己和陈河的命运,也最终导致了他的惨死。在和陈河就凶杀案展开一系列讨论的过程中,他的某些观点,譬如关于出轨者若是和一个人有染,她会选择离婚;倘若她和多人有染,则不会离婚。这样的推理深深地刺伤了已然遭遇妻子背叛的陈河。随后,江飘提出了以出轨来报复出轨者的观点,陈河了采取行动,且以失败告终,由此便陷入了更大的痛苦之中。江飘在接下来的信件中写道,在极端的愤怒和痛苦下,“杀人者也会用同归于尽的方法杀人,虽然那个人并未勾引他的妻子。因为对他来说,最重要的时如何解决自己无法忍受的愤怒,这是最为关键的。杀人在这个时候其实只是一种手段而已,在那个时候杀谁都一样。”此时,深陷痛苦,无法自拔的陈河将之视为了一种可行之道,然后毅然决然地约见了江飘,并用他对凶杀案地臆想,用同样地方式结束了江飘地生命。随后,他和之前地杀人者一样,询问老板是否有电话,并出门叫来了警察。
从后续穿插的故事中,我们可以知道江飘是一个风流成性的男人,混迹于不同的女子之间,游刃有余,而且专挑有妇之夫,这一点可以从其中一个小小插曲得知。在江飘的一次猎艳中,明明暧昧的氛围已经达到顶峰,一切都水到渠成了。江飘却询问“你丈夫喜欢音乐吗?”。女子答“我没有丈夫”,“我没结婚”。然后江飘便问女子家住哪里,并跟女子指了指回家该坐哪辆车,女子有些迷惑,然后挥手道别。反观陈河,他应该是一个老实本分的人,发现妻子与他人有染,内心痛苦不堪,又无力挽回。所以他就把“峡谷”咖啡厅的凶杀案理所当然地带入到了自己的故事中,坚信这就是一场情杀,来自一个被背叛的男人走投无路的报复。于江飘而言,出轨本是一件稀松平常的事,他指出一个出轨的女人是极有可能游历于不同的男人之间的。这让本来就内心痛苦不堪的陈河,雪上加霜,可谓是悲伤逆流成河。江飘在来信中又说,对出轨者最好的报复就是你也出轨,且出轨对象比对方还要多。这对深陷痛苦的陈河而言,无疑是一条摆脱痛苦的新路径。于是,他就去实践了,约会了一位女子,却以失败告终,他最终没能出轨成功,这也许是源于他心理上坚固的防线,由于妻子的出轨,他痛恨且无法说服自己成为一个对男女关系过于随便的男人。
那么江飘会巧合到和陈河的妻子正好有染吗?其实小说中也没有任何线索可以明确地指出他们之间有交往。在凶杀案发生之后,作者通过七个日期描写了七个男女私会地场景。这七次事件地男女主角全部都是江飘和陈河的妻子吗?也不见得,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凶杀案是在1987年9月5日发生的,接着时间就跳转到了9月10日。也就是凶杀案后的第五天,地点是在砚池公寓西端的一间房子里,一男一女正在私会,当时是下午,西面的房子正好被太阳炙烤着,所以这里作者写道,“屋内窗帘紧闭,黑绿的窗帘闪闪烁烁”。事后,女子“从床上坐起来,十分急切地穿起了衣服”,掀开窗帘看了一下,又开始梳头发,并不着急走了。男人疑惑“怎么,不走了?”女子回答“我丈夫在楼下”。男子下床,透过窗帘看“一个男人站在人行道上,正望着街对面”。这个男人就是陈河。所以故事中的女子是陈河的妻子。而男子的身份却无从确认,有可能是江飘,有可能不是,这里不是的可能性很大。因为江飘和陈河是在“峡谷”咖啡馆见过的,而且两人同时被警察叫住查看了证件,彼此应该对对方的相貌特征是有印象的。而从文中的描写来看,作者用“一个男人站在人行道上”一笔带过,也许是暗指这里的男人并不是江飘。
第二个男女私会场景是在9月11日,也就是案发第6天,地点是在江飘的住所,一条胡同里的某个房间内。一个女子小心翼翼地向胡同走去,她是第一次跟别的男人幽会,所以非常紧张,她说了两遍“有人看到我了”,江飘安慰她,“他们不认识你”。女子依然紧张,要求江飘拉上窗帘,于是江飘扯动了窗帘。好事将近,传来了敲门声,是送信的,来自陈河的信。这阵敲门声让女子再次紧张到颤抖,江飘试图继续,女子起身说“我不行了”,江飘没有执意而行,问女子“想喝点什么吗?”女子摇头,说“我担心丈夫会找来”,“他会找来的”。随后女子就离开了,江飘拉开窗帘读信件。这个故事的女主角显然是初次出轨,紧张不安。而从上一个故事可以看出陈河的妻子绝不是第一次私会他人,所以这里的女子不是陈河的妻子。
第三个故事发生在1987年9月29日,案发后的二十多天,地点是一家餐厅,人物是一个男子和陈河的妻子,两人已有半年未见,所以他也不是第一个故事里的男主角。陈河的妻子看到陈河后,男子也注意到了他,问“那人是谁?”,说明二人并不认识。
第四个故事发生在1987年10月8日,案发后一月有余,地点位于城市西侧江飘的寓所,故事中出现了两个女子,一位三十来岁的中年女子和一位二十四五岁的姑娘,两人先后来到了江飘的公寓。从故事中可以看出三十多岁的女子是江漂的老相好,而且二人曾经闹掰过。她看到江飘还没吃早饭就下楼买了早饭。就外貌特征而言,女子穿着紧身裤,可腿不长,脚上穿的是一个月前在某家商店抢购的廉价鞋子。“她学会了摇摆”,但“臀部和腿还是没有长进”,且脖颈“没有丝毫光泽”。这里可以排除她是陈河妻子的可能性,这里的“她”是一个勤俭且会照顾人,相貌身材都一般的女子,而9月10日故事中的写道陈河看到“一个女人从音像店门口走过”,有点像自己的妻子,“有人侧过脸去看他,是一个风骚的女人”,说明陈河的妻子是一个很有风情的女人,应该很注重打扮。所以“她”不是陈河的妻子。至于二十四五岁的姑娘,她也可以排除。她问江飘“你昨天写信了吗”,这里是指写给陈河的信,暗示女子不认识陈河,但江飘有跟他讲过河陈河通信的事情。
第五个故事发生在1987年11月3日,案发后将近两个月,地点是在一个胡同里的一幢五层高的楼房,“他”住在第四层右侧的一间房子,房间里面没有窗帘。这个“他”是一个头发微黄的男孩,他站在胡同口迎接“她”,显得迫不及待。“他的脸颊十分红润,在阳光里急躁不安地向她微笑”,走路时双腿有些颤抖,可以推测这里地他应该是第一次幽会。9月11日江飘也在胡同里约会了一位女子,但是江飘的房间时有窗帘的,而且他表现得很老练。这里可以排除江飘的可能性。这里的“她”有可能时陈河的妻子,有可能不是,不好判断,也有可能时和江飘在9月11日约会的那位女子,由此推测的理由是“她”们都要求在幽会时拉上窗帘。9月11日“她”第一次幽会他人,紧张不安,也许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面,她又开始了幽会,变得熟练起来,所以当“她”看到男孩往前走时“双腿微微有些发抖”,内心的微笑便由此而生。“她”看到男孩时就仿佛看见了曾经的自己。是江飘的诱惑,让“她”变成了一个老练的情人。
第六个故事发生在1987年11月5日,江飘和一位年轻女子在公园约会。江飘用各种情话诱惑女子,女子飘飘然,就在一切将要水到渠成的时候,江飘得知女子并未结婚,顿时失去了兴致,跟女子道了别,女子一脸迷惑。这里的女子并未结婚,所以排除了陈河妻子的可能性。
第七个故事发生在1987年11月23日,露天餐厅里,陈河和某女子正在约会。这是因为在江飘给陈河的信件中说,“杀人是一种愚蠢的行为,他最好的报复行为是:他也去私通,并且尽量在数量上超过妻子。”陈河可能也觉得这也许不失为一种摆脱痛苦的方式,所以决定尝试一番。然而在和“她”的约会种,他反复强调自己是一个严肃的人,正经的人,行为上又想占对方便宜,最后约会不欢而散。
陈河既想成为江飘那样的浪子,又无法成为。于是陈河在回信中写道,通过自己私通去报复,不是人人都可以做到的。他想不通如果私通者有好几个,又无法确定到底是谁,还怎么去杀呢?江飘在回信中说,也有可能被杀者在和杀人者交谈时谈到了某个女人的某些习性和特征,或者身上的某种标记时,杀人者便知道他说的正是自己的妻子。由此愤怒了,产生了杀人的想法。想杀妻子,又下不了手,就转而杀私通者。也有可能被杀者洋洋得意的炫耀自己是如何诱惑别人的妻子时,激起了杀人者的愤怒,在极度的愤怒中,“杀人者也会用同归于尽的方法杀人,虽然那个人并未勾引他的妻子。因为对他来说,最重要的时如何解决自己无法忍受的愤怒,这是最为关键的。杀人在这个时候其实只是一种手段而已,在那个时候杀谁都一样。”
综合以上七个故事中的人物推理,江飘极有可能根本就不认识陈河的老婆,二人从来都没有过交集。陈河之所以杀他,也许正如他自己所说的那样“杀人在这个时候只是一种手段而已,在那个时候杀谁都一样”,这只是陈河解决自己无法忍受的愤怒的一种手段而已。江飘之死,出乎意料却又在情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