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步大热。不管是生活中大家的跑步,还是马拉松运动的红火,这个背后的深层的东西开始越来越有兴趣,跑步如此红火或许是体育锻炼是维持我们身体健康的一个必须,而跑步几乎是最便捷的方式之一。
我翻开了这本书。
作者在讲一个故事,第一页看完,就感觉作者是真有思想和内容并且也会讲故事的人,从开始的语句里能窥见端倪,这种写法很让我意外,只是他到底会说什么?
作者是个跑步爱好者,一米九三,一百公斤出头,喜欢跑步,却伤到脚,被诊治为不可避免,天生不适合,不能再跑步。而他了解到了天生就会跑步的一个居住在偏僻世界的一个族群,好像那种可以一口气跑两天的族群,可以追鹿或其他动物到其累死并蹄子磨坏的那种惨烈程度,他们并没有任何装备,也没有任何饮食和营养的调理,却天生就会跑。
他们是塔拉乌马拉人。
在超长距离耐力跑领域,没有什么可以胜过塔拉乌马拉人,无论是赛马、猎豹,还是奥运会马拉松冠军。外界很少有人见识过塔拉乌马拉人奔跑,但是几个世纪以来,铜峡谷一带一直流传着各种关于他们超人耐力和与世无争的故事。曾有一位探险家信誓旦旦地说,他见过一个塔拉乌马拉人一路追赶一头鹿,直到它累得倒地而死,“蹄子都磨秃了”。另一位探险家骑着骡子,花十个小时才翻越了铜峡谷旁的一座山峰,而塔拉乌马拉人只花了一个半小时就跑完了。
塔拉乌马拉人的土地上没有犯罪、战争和偷窃,也没有腐败、肥胖、毒瘾、贪婪、家庭暴力、心脏病、高血压和二氧化碳排放。他们不会患糖尿病和抑郁症,甚至不怎么衰老:五十岁的人比十几岁的人跑得快,就连八十岁的老爷爷都能翻山越岭地跑比马拉松还远的距离。他们几乎从没患过癌症。
“他们也不会专门为赛跑训练、拉伸韧带或热身,只是随意地走到起跑线前,互相逗笑着,然后飞奔出去……坚持四十八个小时。”这种完全抛弃掉任何环境、装备、条件因素的几乎本能性的随心的想跑就跑,随时就跑,这种行动力和随性和享受程度,应该是最惬意的状态。正如我们玩手机,随处可以划开手机,不管是家里还是路上,不管我们开心或者不开心,都可以 。也是因此,一方面让我深深体会得到作者是真的爱跑步之人,此书也多数发自心声, 另一方面,我也想从中获得跑步天生的本领。
塔拉乌马拉人在比赛中,无论是比赛初,还是比赛末,始终保持着微笑,一边跑步一边聊天,即使是超长距离的奔跑后,依然没有显示出疲惫之态,这在1994年莱德维尔100英里赛事中有极其精彩的描写。当时赛前夺冠热门耐力跑王“女巫”安-特森已经拿过14次100英里的冠军,对莱德维尔的赛道更是熟悉的滚瓜乱熟,即使是这样还是未能拿到冠军,到接近终点时,被塔拉乌马拉人胡安轻松超过,据一同比赛的人回忆,塔拉乌马拉人整个比赛中都是极其的放松,脚步永远是那么轻盈,简直是将比赛作为享受,他们是怎么做到的呢?
人类是怎么把猎豹和羚羊跑死的呢?一个是强大的呼吸系统,一个是先进的散热系统。放眼动物界只有人类能做到两步以上一呼吸,其他动物都是一步一呼吸。人类是唯一一种通过体表散热的,而皮毛动物都是通过呼吸散热的,这样的动物的肺就承担了通气和散热的双重功能。要想追上一头羚羊,只要再热天追着它跑起来就足够,只要在它的视线内,它就会一直跑下去,这样跑十到十五公里,它就会因体温过高栽倒在地。换句话说,如果你能在大热天坚持跑十公里,你就是动物界的杀手。比如猎豹,体温升到40.5度就跑不动了,比如狗……所以人类更适合长距离奔跑,只要让你的目标不跑出你的视线外,人类足可以将任何动物跑死。
布兰布尔博士研究发现,人类如果从十九岁开始跑步,二十七岁达到巅峰,大家猜一下,多大年纪后再回落到十九岁的水平?三十五?四十五?五十五?都不是,是六十四,放眼其他的运动,游泳、拳击….都不可能。人类真是离奇的动物,不仅擅长耐力跑,几乎一辈子都能保持强大的跑步能力。
肯研究了肯尼亚长跑选手的录像带后,发现,他们和幼儿园小孩的跑步姿势一模一样,“幼儿园的孩子奔跑时,双脚着力点位于身体正下方,并用前脚掌着地,双腿大幅后摆助推”。肯尼亚的选手也是一样,他们从小到大习惯了光脚跑步,到成年还维持着小时候差不多的跑步姿势。
塔拉乌马拉人吃的最差(主要以玉米豆类柠檬汁为食),穿的最差,别人穿高级跑鞋,他们只穿废旧轮胎临时做的拖鞋,他们从来没有经过训练,平时想跑多少就跑多少,主要以捕猎动物为主,在奔跑中他们从来不会尽力,因为即使他们获得猎物,也不能保证在返回的途中是否遇到危险,所以他们永远留着备用的体力。
书中无时无刻不在揭示,运动的最高境界是自由、摆脱环境和装备的束缚,尽情奔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