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吴喜欢早餐喝一碗豆腐脑,这个习惯很多年了。有多少年呢?反正刚结婚时,就常听他说,他回来休假时,每天能早点起床去县城喝一碗豆腐脑,那人生就太美好了。
后来搬到县城来住,老吴休假时也每每早起去大街里转悠,看哪家早餐店的豆腐脑好喝。十年下来,他对县城的早餐店掌握的很是熟悉。哪儿刚开了一家早餐店,豆腐脑不错,哪家的豆腐脑不好喝,量太少,肯定干不长,这些实际考察的消息也常一一分享给我。
除了早餐店,老吴每次回来最喜欢干的事儿就是骑个车子去大街小巷里转悠,视察哪儿刚开了家新饭店,寻思着跟哪个伙计去尝尝味儿。或是品评哪家不错,说下次要俺们去尝尝,哪饭店华而不实,哪家饭店服务态度不好,哪家饭店的菜品味道不行,或肉不新鲜,估摸着干不下去。
以前每每听老吴分析这些关于吃的地儿,都深感他的不易,难道他这么多年都没发现,跟我谈论吃的本就是对牛弹琴吗?我对太多玩儿的东西感兴趣,但对吃穿,那是真真白痴一个。
但老吴很坚毅,这么多年来坚持跟我普及美食知识。每次在家吃饭时,开饭前都要先打开美食节目,才能上饭菜,拿筷子,坐好开吃。对老吴来说,生活中的其它都是小事儿,唯有美食不可辜负,仪式感那必须做到位。
我身为这个家里一年三百多天做饭的家庭煮妇,近几年才学会把菜炒的有点儿味道,能把肉拾掇熟了。关于吃的讲究,对我来说且任重而道远,忘尘而莫及。但我有一妙招,味道不够,颜值来凑!当然,颜值不是菜色哈,是碗盘的颜值,哈哈哈。
菜要做的色香味俱全,这个道理我很小就知道,毕竟,吃是人的天性嘛。但,古人没说,做饭是每个人的天性,而我,这个天生的白吃,就属于那种特别适合吃饭,而不适合做饭的。
老吴深深的了解我做饭的天赋着实有限,所以,只要他在家,绝对不用我进厨房。每日午餐和晚餐,老吴都会用心来做,各种肉不重样,来给孩子补充营养。而早餐,这么多年一如既往的出去喝豆腐脑的习惯,终于在今年把我也带上路了。
半年来,老吴但凡回来,就会去高唐豆腐脑吃早餐。一块五毛钱一个的大个油酥烧饼,两块钱一碗的豆腐脑,再来一小碟咸菜丝和腌黄瓜,就可以满足晨起的味蕾,吃的心满意足。
坐在店外吹着清晨的徐徐凉风,看着大街上稀稀拉拉来往的车辆,听着店员们响亮的吆喝:您的八宝粥好嘞,您慢走。哎,您烧饼和米粥在这儿吃还是打包?还有旁边桌子上催孩子赶紧吃了去上辅导班的妈妈,有闹情绪的小夫妻俩低声叨叨,有安静的一个人坐在那儿吃饭的大妈,一边吃饭一边唠嗑的大爷。
清晨的时光,不仅是豆腐脑的味道,更多的是流淌在空气里的人间烟火气。这看似拥挤又各自安享早餐的小城一隅,只坐在那儿,就可以感受到满满的热闹,是常年在人烟稀少的工地上劳作的老吴,最喜欢最享受的烟火气息。
外面的饭卫不卫生?人多的地儿干不干净?出去吃饭花钱又不放心等等,在我脑海里充斥了这么多年的定义,到了如今这个年纪,也放下了那些顾虑。什么比本就难得的短暂陪伴更重要?一生几十年,真正的在一起的时间寥寥无几,那些讲究,那些担忧,跟这美好的早晨,以及温馨早餐里的一碗豆腐脑比起来,都是小事儿。
往常老吴回来,我会跟着屁股一直叨叨,鞋子要放那儿,你的擦脸毛巾是这个别用错了,切肉和切菜的案板要分开,洗完澡出来别把拖鞋上的水弄满地……
年前阳了后,他接到我电话马上定了高铁票跑回来,本就让我有些吃惊。过了几天等我好多了,伙计约他见个面聚聚。不料那晚我忽然腿疼的不能自已,他边给我捏脚边在电话里拒绝了伙计的邀请,让我惊讶的差点儿下巴掉一地。
以前,伙计约饭对老吴来说可是铁板钉钉的事儿,别的事儿都得让路。这次意外的腿疼,在打滚儿酸麻了一阵后,很快缓过来,我便让他放心的如赴约。不料他来了句,不去,你都这样了,我还去吃啥饭啊!我好多了,没事儿了,你去吧。不去了,饭啥时候不能吃。
当我问起他为啥性情忽然大变时,他回了我一句,都说少年夫妻老来伴,啥也没陪你重要啊。直接让我破防。原来,岁月真的是个神奇的神器,可以打磨掉太多不和,让尖锐的两个灵魂彼此接纳,变得柔软而坚毅。
豆腐脑的味道,从此也变得不再只是饱腹的早餐,而多了一份陪伴的珍惜,对未知的未来共同面对和承担的相依。
今儿早上,老吴去给儿子买了一笼牛肉包。等儿子上辅导班走后,说带我去喝豆腐脑,但不去那家高唐豆腐脑了,去南门吃吧,虽然味道不咋地,这儿还近。我问咋了,是跑那么远时间不够了吗?他说也不是,光喝那一家也觉得没多好喝了。好吧,你说去哪儿吃都一样,我就是陪着你,吃啥无所谓的。
坐上车我就忽然想起,前几天我炒了棵花菜,儿子尝了一口说好吃。他抬眼看到我惊喜的表情,马上又说了句:妈妈,你千万别因为我说了这个好吃,这两天就让我吃伤啊!哈哈哈,还是儿子了解我,他每每说啥好吃,我都觉得难得,连着几顿就把他吃伤了。也只有这时候,我才觉得自己是亲妈!
今儿既然老吴说想换一家吃,我就跟着他好了。给他讲了花菜的笑话,他也扑哧一下笑了,还不忘叮嘱我,给儿子买牛奶喝,给儿子买肉吃。走到南门一看,关门了。老吴一脸果不其然的表情,又骑车往前走去。
转了几条街,看了他记忆中几家有豆腐脑的早餐店,居然好几家都关门了,还有两家只剩小米粥了。最后饶了个大圈,找到东邻小区的一家早餐店,点了一笼南瓜包和两碗豆浆。夹一个鸡蛋大的小笼包咬了一口,没色没味儿的皮厚馅少,跟门口那家包子侠的味道差多了。
凑合着吃完饭,出来老吴又感慨:唉,这家估计也就是干到年底的事儿啊!这开餐馆,人们每天来吃,要么个大,要么味儿好,一样不占的咋能干长久。
我说,咱转这么大一圈,吃啥不要紧,吹吹凉风看看街景,感觉挺好。老吴说,那也是哈。然后一笑,回家。
到家拿上昨儿陪他买的两条牛仔裤,还有一件T恤,他便开车回工地了。想起他昨天买牛仔裤时说,媳妇儿啊你知道不,你再不给我买裤子,我就得光腚了。上次买那两条牛仔裤也不便宜啊,谁知洗了几次,从洗衣机拿出来晾时,一扯,刺拉一声,成布条子了!
老吴买完衣服,就要给我买,我说我有,今年的穿不完。他问,你哪儿买过衣服?我说我衣柜里的那些,还有一半今年没穿过呢,衣服多了太麻烦了,得搭配还得每天洗了晾晒再收拾,耗费精力。我夸了老吴,说你这样多好,坏了再买,穿的及时,不浪费钱和时间,我也想穿坏一件再买。
尝过精简的甜味儿,再也懒得囤积物品了。衣物少了,省下好些时间和精力,可以用来看书码字,晚上没有心理负担的去吹风压马路,整个人轻松多了。
陪孩子聊天儿这点,我现在做的还很不好。但偶尔陪老吴逛街,每晚和少阳遛弯,在店里安静的看书码字,享受自己的时间,都是我以前整日里为拾掇家务和买完再捣鼓这些东西时,耗费钱精力和时间都让我头疼不已的懒散,想做一直都做不到的。
以前还喜欢看网文,又傻又不用费心的那种,抽空就翻开,一看就着迷,一边嫌弃自己一边又懒得动脑子。这两年开始迷上了文学作品,尤其是在简书开启日更后,越发觉得自己知识欠缺,思想浅薄,每每写出来的碎碎念都有些不好意思发布。
跟着一乔读书一段时间,又迷上了《红楼梦》,前天刚刷完,心里满满的感慨,不敢下笔写。对里面人物的性格关系命运等,都好多看法想法,真真的不敢擅自动笔谈论。
抛开书里四大家族的兴衰史和人性世态的真实描写,单单这么庞杂的关系,这伟大的结构,这精妙的布局和秩序空间,曹雪芹将所有庞杂事无巨细,分明清晰的娓娓道来,这每一字每一句都令我无比惊叹。
巧合的时,一乔又开启了每日刷一回的精读,建了小群来讨论。我赶紧申请入群,希望在这次精读群里能对这本巨著有更深层次的了解。
想我刚上高中时,翻了几次《红楼梦》都实在看不下去。结婚前在学校代课,又下了很大决心打开这本书,一把鼻涕一把泪的看到的都是封建社会里的黑暗背景下,深情厚爱的痴情男女的爱恨情仇。
二十年过去了,婚姻和职场生活里经历了很多人情世故,心态发生了很大的改变。如今再次打开这本书,看到了这众多人真实的存在,这关系背后和今天一样的人性真实的一面。每个人物不再是故事里的角色,而是一个个鲜活的生命,喜怒悲欢,聚散离合。
一本好书,打开就是一个真实的世界。经历了生活的苦辣酸甜,才能看懂一本好书。
书如此,人亦如此。老吴这么多年的陪伴,让我渐渐明白了婚姻的意义,也渐渐找到了作为一个妈妈的存在,给予孩子的应该是什么。还有我自己,在这么多年不断自我认知的路上,了解自己,并好好的爱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