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可存墓志铭“捕获宋江”真伪考

折可存墓志铭“捕获宋江”真伪考

1939年在陕西府谷县杨家沟出土了折可存(北宋将领)的墓志铭,1951年移千佛洞,荒废多年,1975年被寻获。

折可存在宋史没有传述,由此志得知:其卒于1126年,葬于1130年,铭文为范圭(北宋名臣范镇曾孙,折可存的女婿)所作。折死时31岁,范圭还是个孩童(15岁左右),对于铭文所记之事不可能经历,内容应是折可求(可存之兄)先拟,后以范圭(折可存子早亡,无后,只存女)的名义所立。

此铭的焦点就是对于捕获宋江的记载(是历史宋江,不是小说中的宋江),因系出土文物,正常来说真实性应该是肯定的,但没有明确时间,一直质疑不断,下面我们就摘取铭文“取江”的部分进行分析。

原文:“……腊贼就擒,迁武节大夫。班师过国门,奉御笔捕草寇宋江,不逾月继获,迁武功大夫……。”

原文释解:“腊贼”指方腊,“班师”指将军出征,在胜利之后回到都城,班师必须得到皇帝的批准,私自回京可以定性叛乱,根据《皇宋十朝纲要》记载,宋徽宗于三年五月十四日下诏,令谭禛留浙,处理江浙残寇,童贯班师。可见,方腊被俘后,班师分两次,一是童贯在五月份,第二次是,谭禛在宣和四年三月前。查阅史料,在八月有折可存的记载,表明在五月没有随童贯班师,应是第二次随谭禛班师,我们可以推算一下时间。朝廷于宣和二年(公元1120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开始出征,宋史说一共四百五十日,那么铭文的班师日期应为宣和四年(公元1122年)三月二十六日。

“国门 ”指的是京师开封或附近。“奉御笔”,一般理解,御笔就是皇帝亲笔,南宋初徐俯说“自宣和以来,所以分御笔、圣旨者……轻重不同也”,御笔并不都是皇帝亲笔所书,他人(童贯居多)可以代笔,以皇帝名义下的一种公文,并不一定是皇帝亲自下命令,很多文件都是以此开头(皇权社会,以此压人)。折可存其人,虽祖先显赫,但到了他这代,家族衰败,影响力降低,征方腊连个名都没有,充其量是个下级军官,奉御笔不可能,而由于宋徽宗对童贯的信任,给了一个特权,那就是:如有急,当以御笔行之“,所以这个御笔,可以肯定,折可存奉的是上级命令,也就是御笔。

“草寇宋江”,指没于山林草莽的盗匪宋江,靠上官府,称谓就不一样了,比如《宋史.卢法原传》,史斌被称为:叛将,《三朝北盟会编》称杨志为“招安巨冠”,而宋江没有这样的名头,说明以前还是“盗贼”,可以剔除诏安,复叛的可能,应该是第一次捕获。武节(功)大夫,只是荣誉头衔,没有实权,但属于正式编(押司是合同编)。

“不逾月继获”,不逾月,说明过国门没到一个月。“继”古汉语继续,承接,随后的意思,继获,指擒方腊后再次擒获。     

以上的大概意思(其它略去)是:折可存先是擒的方腊,后来班师过京城,又接到上级命令去抓占山为王的盗匪宋江,一个月内捕获了。

史料记载,方腊被俘于四月二十七日,宋江就擒,五月三日,由于二者间隔仅七天(帮源洞到连云港约800公里,宋代骑兵最快不过100公里),如果说折可存“取江”,在交通不发达的北宋,就是累死也到不了海州,擒腊后不可能再次捕宋,与铭文相矛盾。又有观点认为宋江是降后复叛,被折可存捕获,此说虽与铭文相吻合,但用墓志铭去验证历史的行为是不可取的,实属可笑。一石碑文究竟能否证明折可存捕获宋江,至今史学界没有统一定调,下面就以“国门,班师及草寇”三个要素,商榷一下铭文”取宋”的可能性。

[if !supportLists]一.[endif]张叔夜(宣和三年二月)招降宋江。

此次招降,虽不符班师过国门,却是唯一有史可查的,所以例入,仅供参考。

《东都事略》载,宋江被擒在五月,而宋史(等)言为二月,经与《宋会要辑稿》核对,五月有误。

“宣和三年五月三日,诏:…唯徽猷阁待制知海州张叔夜……能责所部斩捕贼徒,声绩著闻……宜各进职一等”(《宋会要》第一百七十七册,兵十二),

对比发现,五月不是宋江就擒的日期,是宋徽宗下诏表彰张叔夜的日期,宋江招降早于方腊(四月)就擒,以二月为准。

《东都事略》顺序应更为:

“二月,宋江就擒……,夏四月庚寅,……将辛兴宗与方腊战于青溪,擒之”。

宋江在宣和三年二月庚辰(十五日)进入海州,月末前招降,《宋史》(元编)所载过程简略,寥寥数语,根本看不出宋江据贼的身份,应抄于宋代典籍,不是原创。

史料对于宋江义军的记载极其有限,所谓的战事都是由死者(《折可存,蒋圆,王登,王师心等墓志铭》)引出,真伪无法核实。海州千人就能搞定的事,还用宋徽宗操心吗?在沭阳,八十个弓箭手就能击退,就这低档的作战水平,侯蒙也建议去打方腊,脑袋穿刺了?一个普通的战例,折可存却称“势若建瓯”,蒋圆也因此“赐对”?明显不现实啊。看来,宋江的威慑力远不止如此,“(王)师心为海州沭阳尉,遇京东剧贼数千人,浮海来寇”(《王登墓志铭》),这个记叙是比较中肯的,宋江数千人俘海来犯,规模应是不小的,有限的几个墓志铭根本不能涵盖宋江的全貌,后人以此揣度出的征战史,可信度都不高。

还有许多史料没有被挖掘,只停留在表面,如果以上实物没有出土,宋江就匿迹了吗?所以不能妄下最终的结论。另外有传宋江招降后被杀害,埋在海州白虎山下,俗称“好汉茔”,还有石刻为证,其实这是穿凿附会,题字日期为宣和庚子重阳,也就是宣和二年九月初九,而海州招降是宣和三年二月的事了,二者怎么能混为一谈呢?所以“好汉茔”也许埋过义军,但与宋江无关,其被杀于此就是个传说(《嘉庆海州志》载:……为知州张叔夜伏兵诱战,烧船,擒,降,杀之.志摘取宋史,不足信)。

各种史书分载,“江乃降”,“迫降”,“被擒”或“相与出降”,语出同意,但不一定是史实,应是诏安。统治阶级为了贬化义军而不用褒义词,这样的情况很多,比如,《大宋故赠宁武军节度使刘公墓志铭》提到“乙巳二月,收捕高托山于京东”,其实不准确,高托山没有被官军擒获,最后诏安了,为了突出逝者的功绩,就把诏安写成了收捕。

张叔夜是恩威并进,宋江才主动招降的。之后没了下文,因张叔夜传是记叙本人生平政绩的,继而升迁济南,与宋江后来之事无关,中断记载是正常的。此后学者有了种种猜疑,宋江以二月降,方腊以四月擒,或藉其力”清.梁章鉅《浪迹丛谈》),但降后的活动轨迹,散见于其它史料。

《东都事略》卷十一徽宗本纪注解,“……会张叔夜招降梁山宋江,使属熙河前军统领辛兴宗……令攻杭州”,表明,宋江招降后,开往浙江,编入辛兴宗所属的部队,参加了四月以后的攻打帮源洞之战。

令据《赵忠简公言隐录》,“叔夜一鼓而擒之,实公定计于先也。再议睦寇,则以寇或攻寇贼,表宋江为先锋,师未了旬月,贼以俘献……”。张叔夜用计招降宋江,目的很明确,就是攻打方腊,而且宋江“不辱使命”,在一个月内就有成绩了,把方腊擒获了,这些功劳正史是不可能记载的。

折可存(所属西军)于宣和三年二月十三日开始总攻杭州,于二十日结束,而此时宋江正进犯海州,以路程和时间来看与折可存没有任何关系(隶属及辅助),是张叔夜一己之力,但也印证了降后征方腊无可辩驳的事实。

红鹿山感言:

宋江也希望社会公平,公开,公正,但事与愿违,办事托人,找关系,自己也深陷其中,谋取私利.看透以后就改变套路,在宣传上恨官不公,骂官不廉,自己又拼命去当官,封妻荫子,实际和前朝有什么区别,这就是人的本性,被蒙蔽的是手下的民众。

在两宋,那些朝堂之上的仁人义士,表面上道貌岸然,忠君爱国,逢人说大义,一旦金国入侵,背后临难就变节,曲躬投敌。你看靖康之难,有几个官员能不忘初心,保持民族气节?爱国的永远是底层下流之人。“圣人心涤世外,最下之人扰于世”,其实老百姓也想做圣人,但没有圣人的资本啊,圣人可以从宋到金为官,而老百姓只能为奴啊,所以才“扰于世”。,没有办法啊。


二.宣和四年三月班师,捕获宋江。

1.招降后征方腊,复叛。在宣和四年三月前,此时浙东义军被彻底镇压,宋军班师,在到达京城附近时,宋江(或回老根据地)复叛,折可存奉命捕获。这个假设也不合理,若宋江想复叛,也不能等到把方腊义军斩尽杀绝,再去复叛,傻子都不会这么做,且时时处于朝廷的监督当中,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准备和谋划。

折可存做为留守部队与宋江共剿义军,结束后,一起班师过国门,朝廷对其表彰,有李若水的诗《捕盗偶成》为证。另外,朝廷准备四月攻辽,如果宋江复叛,必然波及手下,不管是否参与,都得定人清除,不能从事重要岗位,从杨志做为选锋来看,没有这种可能,再则复叛与“草寇“不符,此观点言宋江复叛,没有史实依据。


2.招降后没有征方腊,复叛。

以日本学者宫崎市定提出的两个宋江论比较流行,出现在征方腊将领名单上的宋江是西军的军官,而不是招降的“草寇宋江”,其实这种观点是专为折墓志铭所量身打造的,意思是宋江在海州招降,没有去征方腊,在它处叛乱,宣和四年三月,折班师到达京师奉命将其擒获。其实这种判断极其幼稚,既然说“草寇”,就是第一次,那么怎么还认可招降过?日本人怎么能明白中国历史,另外史料记述,出征的将领非常明确:(宣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令枢密院起东南两将(第一将、第七将),京畿一将(第四将)前去捉杀……于是陕西六路汉蕃精兵同时俱南下:辛兴宗、杨惟忠统熙河兵;刘镇统泾原兵;杨可世、赵明统环庆兵;黄迪统鄜延兵;马公直统秦凤兵;冀景统河东兵;刘延庆都统制诸路兵马” 《宋会要辑稿·兵·10之16》,可见,出征将领的名单上没有宋江的名字,而在两浙征方腊的将领有:王禀,王渊,黄迪,刘光弼,刘延庆,辛兴宗、杨惟忠,刘镇,杨可世、赵明,赵许,宋江,姚平仲,刘光世,梁方平。(内容略去,资料来源《皇宋十朝纲要》,《通鉴记事本末》)

西军出征时没有宋江之名(翻遍西军的所有征战记录没有发现宋江的名字),征方腊时有,很明显是后期加入。

再看一下征辽的名单,“……种师道总东路之众屯白沟,王亶将前军,杨惟忠将左军,种师中将右军,王玶将后军,赵明、杨志将选锋,辛兴宗总西路之众屯范村,杨可世、王渊将前军,焦安节将左军,刘元国、冀景将右军,曲奇、王育将后军,吴子厚、刘光世将选锋,并听刘延庆节制。以刘韐、宇文黄中为参谋,邓珪、邓管为廉访使者”(《宋会要辑稿》兵·八十三——十五),随后的伐辽,宋江又失踪了,既然宋江是两个人,征方腊一起显露,结束后共同消失(双胞胎一起出生可以,但一起死去不现实),时隐时现,可能吗?哪有那么多凑巧的事,

宋江就是一个,他不是什么西军的军官,就是海州诏安的宋江。宋江征方腊属实,此说法不攻自破,荒唐之至。用我们自己的大脑去思考一下,宋江招降后,用俸禄养起来,坐等其复叛再去镇压,可能吗?宋徽宗的目的是以盗制盗,否则就失去意义了,赔本的买卖你都不干,一国之君的宋徽宗能干吗?

3.与真实宋江无关,捕获的是打着其旗号的其它义军(或其兄误以为是宋江)。

依据之一,折可存“擒吕师囊,群盗悉平”后回师,到达国门附近,接到命令去大名府捕获“群贼”(宋江)。《宋会要辑稿》记载: 四年正月十一日,中书省言:「检会宣和三年十二月十九日奉御笔“河北群贼,自呼赛保义等,昨于大名府界,往来作过,良民为之惊扰,久之未获。”其实这是对史料截取不当,误导世人,后面还有“……令大名府路安抚使邓洵仁选择兵将,河北漕臣吕颐浩、黄叔敖应副随军粮草,提点刑狱高公纯不以远近粘踪捉杀,廉访使者钱怿随逐监督,不踰一月剿除”(3年12月19日—4年1月11日)。

据查阅史料,“河北群贼” (此人不是李若水诗中的杨江,即杨天王,因为其诗写于宣和五年,那时杨江还在起义,而此义军一个月就剿除了)是打着宋江旗号的义军,只不过都是“奉御笔”,(前已说明,属于文书常用语。宋朝皇帝御笔数量太多了,不足为重,相当于现在的公安部a级通缉令),“不踰一月剿除”和铭文“不逾月继获”期限相似而已。此辑稿属公文性质,内容详细,具体事件到人,真实可信。呼赛保义,意思是,称号赛过保义,有超过之意,明显不是宋江。因是御笔,须上报朝廷备案,如果自呼者真是宋江的话,史料(国家和地方)应该提及,再则剿除名单上也没有折的记载,其应在千里之外的两浙,这次事件地方官府就摆平了,根本没有动用西军(属于禁军)等正规军。在两宋,农民起义冒用其他有声望义军名号的情况很多,比如,两浙吕师囊等起义,均与方腊没有隶属关系,但“用腊年号,剽掠缙云”(《宋史.良臣传》),所以“呼赛保义”者称草寇尚可,即宋江不足为信当时河北山东起义太多,可谓处处梁山,遍地宋江,今天杀个宋江,明天又出一个,也不知道哪个真假,折可存班师途中捕获冒牌的宋江也极有可能,但至今没有考证出相关的资料。

以上三种论点,不但主观推测不合理,且客观依据也没有,此外,《蒋圆墓志铭》(原文附后也可以验证宋江没有被捕获。

宣和二年(1120年)十二月,宋江率部攻打京西、河北等地州县后,自青州南下,进入沂州,被时任知州蒋园击败,二月,进入海州等界。蒋圆于宣和三年元月(大概)击败宋江并招降其余部,得以升迁京官{沂州到开封约400多公里,(蒋圆已七十多岁),因路途遥远及含其它因素,到开封任职最早在三月,也就是宋江招降以后}。任开封少尹三月后的某天,宋徽宗亲自召见,目的一是私事,对蒋圆的功绩予以鼓励,因为在青州击溃宋的余部,并使之投降。二是公事,因其和宋江打过交道,了解一下先期情况,探讨后续事宜。“公敷奏始末“,如果仅是沂州之事,宋徽宗不可能细问,应该是收到了张叔夜的招降报告,征求开封府(京师的司法机构)意见,对下一步工作做出安排,这个是主要的。先说一说蒋圆这个少尹是什么官职,在宋代,开封府尹的职责,“掌尹正畿甸之事,以教法导民而劝课之,中都之狱讼皆受而听焉,小事则专决,大事则禀奏",也就是主管京师的行政、司法、民生要务。府尹都是由亲王担任,但这些亲王只是挂名,并不管事,管事的是副职少尹{或是临时委派的官员,当时府尹为王鼎(1120-1123年在任,籍贯,履历不详,应该是虚职},而蒋圆就是少尹,司法、捕捉盗贼是其职责,可以看出权利是很大的,所以宋徽宗“陛见赐对”,找他商讨宋江事,实际就是工作调研,对于蒋圆来说是荣幸之至,而对宋徽宗来说就是例行公事,看来,宋江招降后已经被管控起来(比如征方腊),不可能任其自流。宋徽宗对于宋江重视程度很高(如果在海州被杀害,也不可能再次询问),如复叛或被捕获,必然和方腊一样送到京城由蒋圆审理(这是他的捕盗职责),地方官员不可能私自能处理。从元月(或前)击败宋江,二月后开封任职,七月(后)审理方腊。次年,正月十五转为正职,十六日又成为宫廷的厨师长,最后知通州,铭文对于其任上小的事件都记录的清清楚楚,难道捕获并审理宋江这么大的重大新闻,蒋圆都遗忘了吗?不是忘了,是没有。墓志铭可以肯定一点,即宋江诏安后,结局不明。

另外折可存到达京城,是否有足够的时间捕获宋江(一个月内)也是一个问题。班师可以确定是在四年(公元1122年)三月二十六日,但此日不是朝廷撤军之日,而是凯旋回到京师之时{所以此日前必须到达(甚至提前)京城},包括前后路程共四百五十天,如果三月二十六日开始撤军,得二个月撤完,那么就近六月了,耽误四月伐辽。此前,童贯(方腊被擒后)于五月十四日在杭州启程,在七月二十六日到达京师,行程大概是两个多月,如果以浙东山区为起点,期限会延长。此行程为非战时状态(涉及各种辎重运输,伤病士兵的返回,班师仪式准备,征辽人员调配等事宜),返程的速度肯定慢于来程,依此估算,以元月十七日(宣和四年)开始班师,到达京城近三月末了(约),再过国门去平乱,时间不充分了。只有在元月(前)班师,才有足够时间去捕获宋江,有资料显示,折此时(十月份以后)还在浙东山区清剿余部,诏文又明确指出,“江浙残寇留谭稹措置,俟庶事按堵,乃可赴阙”,不彻底消灭余部不许回京,故此月不能班师。

元月十七日前,开封府(京城的司法部门)没有宋江的法律记载,而在此后到四月,折也没有足够的时间去平叛,而在四月十日(一说三月二十七日,徽宗决定)西军征辽人员已经准备完毕,十四日(童贯领军十五万),部队就出发了,折可存此时(三月二十六日)班师过国门,“不逾月”捕获宋江,就是个无稽之谈。

小论:

综上所述,不管宋江是否征方腊,现有的公私案牍都没有实据能证明折可存班师回京后捕获宋江(或其他义军)

红鹿山感言:

   十月(宣和三年),吕师囊,俞道安等义军被扑灭,虽有些零散义军还存于浙东各地,但已对朝廷不构成威胁了,故在三月(宣和四年)官宣平乱结束(主要是伐辽),实际义军没有彻底清除。据史料记载,存活下来的义军,改头换面,继续从事农耕。靖康变后,金军入侵,又操刀枪,和当年剿杀自己的将领并肩作战,共御外敌。不知此时,宋徽宗在北国有何感想,是否为当年攘外必先安内(除方腊),及与虎谋皮(联金灭辽)的政策悔悟?但可以肯定的是,他的子孙还在继续,只不过把虎换成蒙古了。现在亦如此,你看伊朗,面对国际制裁和多国挑衅,也屏气吞声,因为他心里明白,国外把他如何不了,但是战争一起,怕国人倒戈相向,政权就没了。

“对外,说硬话,办软事,乃误国之贼!对内,说好话,办歹事,乃人形之兽!” 左宗堂的一句话是对北宋朝廷最好的诠释。

附一  关于二次班师的时间考证

对于童贯出征日期,记载不一,《贯传》不书日期,此日期不确定,有不少事件的考证处于模糊状态。

《续资治通鉴长编拾补 卷四十三》载,正月癸卯(元月七日),领枢密院事童贯为江浙、淮南等路宣抚使,殿前副都指挥使刘延庆充宣抚司都统制诸路军马。

《宋史·徽宗本纪》载,(宣和二年)十二月丁亥(二十一日),改谭稹为两浙制置使,以童贯为江、淮、荆、浙宣抚使,讨方腊。按征方腊一共四百五十天,宋史记载比较合理,以此为据。朝廷在宣和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出征,在宣和三年一月二十一日到达镇江,如到杭州再需三天,(不包括浙东山区),来的路程约一个月左右。但这是行军,如果是驿站传书效率大大提高。如,安禄山在范阳起兵,唐玄宗在长安,两地相隔了两三千里,六天之内唐玄宗就知道了,平均每天的速度达到500里。北宋也基本是这个速度,普通文书步递日行200里,一般机要文书马递,日行300里,敕书400里,最为特殊的金字牌急脚递文书出御前直接发下,日行500里。

杭州离开封也不过1000公里(现在数据,虽然古今里程计量有差别,但可以参考),也就是几天的时间。在四月二十七日俘方腊当天就给宋徽宗报告了,朝廷收到后即刻连发两道圣旨,

“润五月,壬申(九日),改谭稹制置捕捉睦贼所为淮南江浙路制置使”

“丁丑(十四日),诏江浙残寇留谭稹措置,矣庶事按堵,乃可赴阙”。

九日和十四日,是童贯接到圣旨日期,不是宋徽宗发的日期,由此可见,童贯由发到收在十八日内就完成了信息的传递,够迅速的。

可以确定,童贯先行班师在五月十四日(也可以理解为九日),谭稹于宣和四年三月二十六(前)其次班师。

附二 《左中奉大夫充秘阁修撰蒋公(圆)墓志铭》(部分)

公讳圆,字粹仲……徙知沂州。宋江啸聚亡命,剽掠山东一路,州县大震,吏多避匿,公独修战守之备,以兵扼其冲,贼不得逞,祈哀假道。公呒然阳应,侦食尽,督兵鏖击,大破之,余众北走龟蒙间,卒投戈请降。或请上其状,公曰:“此郡将职也,何功之有焉!”除开封少尹,辄乘驿诣阙,陛见赐对。上问宋江事,公敷奏始末,益多其才。时年已七十矣,赞二浩穰,智力不少衰,以治办闻。被旨鞫浙寇方腊毕,赐三品服。元夕从登楼,上命中贵人以宝杯宣劝,一府以为荣,御笔除大卿,翌日,拜光禄卿。以疾乞补郡,遂除秘阁修撰,知通州,复以疾辞提举江州太平观,岁满再任。……实建炎四年七月十七日也,享年八十有八,……(张守《毗陵集》卷十三《左中奉大夫充秘阁修撰蒋公(圆)墓志铭》)

三.宣和四年三月班师以后再次起义,捕获宋江。

 宋江诏安(宣和三年三月前)以后,山东义军众多,有不知名的一只义军,在宣和六年(公元1124年)被东平府知府蔡居厚诱降,“五百人受降,既而悉诛之”(宋·洪迈《夷坚志·乙志》卷第六《蔡侍郎》)受降后全部杀掉了。《夷坚志》是志怪笔记小说,不是历史,不足为信,再说“被杀贼人”也没说是谁,怎么还往宋江身上贴?

还有在海州招降宋江后,张叔夜刚知济南府,“”山东群盗猝至,叔夜度力不敌……追斩数千级” (《宋史·张叔夜传》),张用计杀数千人,其实这些是山东各地盗匪。

《夷坚志》发生的时间离宋江诏安已五载了,而张叔夜济南斩群盗,没有明确时间,应是海州招降不久,此时宋江等人正与方腊作战接近尾声。可见,以上两起义军(盗贼)不是宋江复叛,时间不吻合。当时河朔地域的义军(规模大的是叛乱,小的是盗贼)太多了,总体来说,与梁山泊可能有渊源,但与宋江毫不相干。此后发生的一系列农民起义,1123年(宣和五年)至1124年(宣和六年),张迪,高托山,张万仙,贾进等,到1125年(宣和七年)朝廷就停止对义军征剿,一致对外(金军)了,以上朝廷将领(镇压)和义军都没有提及宋江及折可存。

看出,宣和四年(1122年)四月折可存随朝廷大军征辽,都在边防(山西,陕西等)驻扎,预防西夏(虽说和解,但互相提防),战于辽金,最后被俘于山西崞县(后逃至中山府,可以看出他的普通兵性质),至死(1126年)都没有再涉足内地。

小论:对于宋江在在宣和四年以后再次起义被(折可存)捕获,这个说法没有历史依据,在四月至十一月折可存已经去征辽,没有机会再“班师”或 “过国门”。


     经过推理,宋江在海州及两浙,与折可存也没有任何的联系,不存在复叛被折擒获的可能,铭文“取宋”属于无稽之谈。史料可以一窥以后之事,只是我们没有注意(非得用自己的大脑做种种猜测,也不怕累)。

“……杭州贼方七佛,有众六万,宋江用计攻破,擒之,旧属百余人亦伤亡过半。中军统制表江等职功,辛兴宗曰:‘江等原系大盗,虽破城有功,不过抵赎前罪。’统制王禀不敢争。宋江等告退,遁隐终身”。(《东都事略》卷十一徽宗本纪注解)

经与史料核对,以上注解不是同期发生,是多个事件汇在一起的,不仅有杭州一战,记述贯穿于班师前的整个过程。

杭州之战结束于宣和三年二月十八日,而此时宋江应在海州进犯或接受招降,故杭州之战没有参加,此记载有误。方腊被俘后(四月二十七日),方七佛仍继续战斗,最后被宋江所擒(暂定,史载下落不明)”.

在二月班师前,西军准备统计战功上报朝廷,辛兴宗却把宋江排除在外,并派下属告知功罪相抵,宋江没有据理力争,就黯然隐退。(“三十六人同拜爵”,应该是给个虚职,不在参与官府之事,也就是无官,但有爵)。此时折随军班师,宋江离开军队,两下就此分开,各付天涯,宋江隐退到死也没有复叛,因为三十六人没剩几个了,就是“辛予千人”,最终也得回归西军,不是不想,而是已经没有资本了。

以上资料选自《东都事略》(南宋王称),《四朝国史》的洪迈称此书“皆信而有征,可以据依”,所以说宋江隐退是有依据的(真实情况无从查考,只能依此为据),同时也验证了铭文的不确定性和以上推理的合理性,有力的反驳了某些学者以折可存墓志铭来说宋江(没有)征方腊,后被其擒获的论调,其实这都是某些人的意淫,读书故意不求甚解,想以自己的意志来改写历史。

   记载宋江的史料少,有学者说是因为规模小,其实折可存(用第四将从军,是以这个名义从军,其实就是个小组长),做为一个将官(也可能与其兄{折可求}降金有关,但其它叛臣有传,说明折可存还是普通一兵),史料出现名字不过两次 “……从折可存讨方腊,……可存问计……(《宋史.杨震传》),比宋江还惨。别说内地“俘腊取江”,就是西军在边防的三大战事也是笼统说的.“获女崖,伐夏”,史料没有记载,当时宋夏战事太多,就是普通的一次,实质也不算什么大的战绩。雁门之役包括崞县之战,翻遍史料,从上到下也没有发现折可存的名字(童贯,李纲,王稟,詹度,崔忠,张孝纯,李翼,郭药师,折可求,孙翊,马扩,李嗣本,解潜,刘韐,张思正等),可以看出,他既也不是主将,也不是副将,无足轻重,与武功大夫的职位明显不符。此外,在《三朝北盟会编》卷二五引续觱撰《李翼行状》一文中偶觅一条信息,“宣和七年十二月金人围崞县,城陷,可与被执,敌诱降,……骂愈甚,遂遇害。而可存则得免……乃可求入金后之官爵”。崞县之战,折可与不屈被害,折可存和折可求因为投降金国存活下来,而铭文对于此事仅四个字“被质应州”,一带而过(这样的事能写入铭文吗,岂不有辱家声),这不是糊弄没有读过史书的人吗(忘记了,这是在地下,不是给活人看的,但也不能欺鬼神啊)?所谓的五大战绩(获女崖,伐夏,雁门之战,俘江,取腊)与史无据,全是套词,没有一句真话,难道折可求说谎不怕杀头吗?说实话,真不怕。因为折可求与大宋不是一家人了,已脱宋仕金(1129年降金),怎么写大宋法律对其没有约束力了,折可存就是由其兄创造出来的半虚构人物,有人据“取宋”一事推算出了宋江的卒年日期是公元1122年,真是拿历史开玩笑,自己都不清楚还去给他人做证明。

另外铭文的族谱官职也有虚假之疑,其曾祖(折惟忠)的赠官{赋予(或死)官员的称号}为崇信军节度使,祖父(折继闵)为太尉,父亲(折克行)为少师,谥武恭,然据《宋史》所载,曾祖赠官为耀州观察使,祖父未见赠官,父亲赠官武安军节度使,没有谥号,铭文所载与史不合,前后矛盾,胡乱往家族贴金,可见此墓志铭严重失实。你以为,自己的国家灭亡了,改变国籍了,写的东西没有人鉴证了吗?正所谓“下民易虐,上苍难欺”。

史籍取江(宋江)的人(不止折可存)很多,譬如俘腊亦是。西将各自的写作班子,把擒其“妻孥,兄弟,伪相,侯王”做为方腊(狼多肉少,方腊只有一个)的替代品,写入汇报文件中,换取领导的亲睐,成就其功名。楚汉相争,项羽自杀后,王翳,吕马童,杨喜,杨武、吕胜各得到了项羽尸体的一部分(切割尸体,抢到血衣及武器的兵士还有十多人),五人都说杀了项羽,你说是谁杀死的?刘邦也无法辨识,最后集体封侯(按尸体部位的要害分功)。可以断定,折可存连切割尸体(宋江)的资格都不够,顶多是抢衣服的兵士,也敢大言不惭的说(俘腊)取江?(活着肯定不敢说),俘腊”证明失误(擒的是吕师囊),那么“取江”也不一定正确,考古可以推翻文献的不实记载,但折可存墓志铭已经失去了考证的意义,我们不能凭主观想象来否定史料,铭文目前还是孤证,在没有旁证情况下,不能作为论史的依据(穿凿附会,掇拾异闻,说白了就是假的)。

我们剖析折可存墓志铭的价值是宋江诏安后是否征过方腊(截止到宣和四年三月方腊余部彻底剿灭以前),在过去是个政治的问题,只要是征方腊,说明背叛革命了。而现在研究是还原真一段实的历史,究竟以后被谁杀的,怎么死亡的(病死,噎死或肇事死总不能关注他一辈子吧),这也不是我们研究的主题,不在我们论证之内,只要考证确实参与征方腊就足够了。

北宋农民起义多达几百次,看历史就会知道,只要是诏安了,就基本没有记载了,大部分贪图安逸享受,膝盖变软,学乖再不会起事了。因为一个人有污点,再怎么洗白,也是终连一生的。而宋江以后(宣和四年--靖康元年)的义军还很多,宋江就无足轻重了。

折可求对方腊四月被俘(时隔不月),五月宋江就擒的传言,深信不疑,没有细考折可存的往史,便草率定论,致使谬文贻误后人。以上猜测真伪,只有折可存知道,但他死了,其兄不一定知道,是误以为之还是故意为之,已经无法考据了。折可存俘腊,擦边尚可,取江”绝无此事,正确与否,待专家考证及新的出土资料去验证。

经考据得出:折可存墓志铭,取江失真(宋江诏安后征方腊属实)。

红鹿山感言:

史书没有折可存一丝的记载,墓志铭却大扬取江之绩,对于很久发生的事,范圭(折可求)怎么知道那么详细,难道人在死之前都先找阎王预约做笔录吗?有些功劳恐怕连死者都感到汗颜。如史记,感觉不似史书,似散文,又似小说,几百甚至千年以上的对话都写得如临现场,司马迁是怎么知道的,应该是把个人的思想掺杂里面了,写的不是它人,而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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