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咨询】
我现在怀孕5个半月了,但是我和老公都觉得过不下去。我们没有出轨,但长期两地分居,就算在一个房子里也是分开睡的。关于孩子,老公说生不生随便我,但我想生下来,让他支付孩子的抚养费。老公现在自己经营3家火锅店,我们经济一直都是分开的,所以我不知道他的收入。要是离婚后我自己带孩子,得不到双方老人的帮助,可能要辞职回家带娃。所以我想问问,要怎么争取孩子的抚养费才能给他以后的生活一点保障啊?
【上海离婚律师钟涛解答】
现在还在怀孕中, 孩子还没有出生,性别,姓名都还没有确定,现在离婚不太好约定具体的抚养费,可以先离婚以后再协商解决,或者忍几个月等孩子出生后再离婚一并解决。
一、离婚的时候一般要同时解决,离婚,子女,财产几个问题的。所以关于子女抚养也是一个重大问题。
但是你现在处于怀孕中,孩子还没出出生,后续是否生下来,以及孩子性别,姓名,都还没有确定,无法在离婚协议中写清楚明了,所以暂时无法处理孩子抚养费的问题。
同时,虽然不是明文限制,但是有些小地方的民政局确实对于处于怀孕期间的离婚都是拖延办理,会劝说等孩子出生以后再来离婚的。
手术签字、生育孩子办理出生证,取名字等一些列手续都需要男方配合,才比较好办理。所以建议等孩子出生以后再来解决比较好。
二、孩子2岁以内,抚养权都是归女方,所以你不用担心拿不到孩子抚养权。
为了保护妇女儿童权益,在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法律上规定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可以随时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孩子抚养权,和孩子年纪大小有关系。
2岁以内基本上归女方抚养,男方机会很小。
2-8岁之间,男女双方都有平等的争夺权。
8岁以上的孩子。以孩子意见为主。
三、抚养费数额。通常要考虑三个标准,当地城市生活水平,孩子实际需要,对方的收入情况来综合确定。抚养费一般是月收入的20-30%,但是要考虑本地生活水平,即使在上海也差不多2000-5000元足够了,有封顶的。
如果夫妻双方协议一致,抚养费数额没有任何限制的,多高,多低都可以,只要双方自愿都可以。
如果双方达不成一致,要通过法院判决,通常要考虑三个标准,当地城市生活水平,孩子实际需要,对方的收入情况来综合确定。
抚养费一般是月收入的20-30%,但是要考虑本地生活水平,即使在上海也差不多2000-5000元足够了,有封顶的。
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应理解为子女长期生活居住地普通居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可参照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等指标予以认定。如果子女长期生活居住地发生变化,或者子女生活的环境虽未变化,但是随着社会发展,长期生活居住地的平均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则该标准亦需根据子女实际生活环境的变化而作出相应调整。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无法确定的,可以依照是否有固定收入来计算。
2、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20%-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孩子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月收入是按照到手进卡的收入来计算,扣除各种税费的。
3、抚养费是根据每个城市生活水平高低有封顶的,不是完全按照20-30%标准来的。具体上海来说,物价水平高,但是我们很多办理的一方月收入5万块钱男方,法院判决每个月也只是需要支付5000元抚养费就可以了。如果月收入2万元左右的客户,判决每月抚养费基本上就是2500--3000块钱之间,并不是机械的套用30%的标准。
子女和正常人一样,每个城市需要的花费不可能高的离谱,法院考虑的社会平均生活标准,不是按照贵族培养来支付的,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正常养个小孩一个月也花不了几千块钱。现在上海地区法院判决的标准就是2500元每月。
有些客户开口要价1万元每个月,这显然太高了。一定要结合每个城市正常人的生活水平来,不是机械的套用30%月收入标准。是有封顶的。
4、很多人想知道的一次性付清抚养费,要是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也是可以的。不具备一次性给付条件的,可以按月或定期给付抚养费,也可按收益季度或年度给付。具体的支付方式自行协商。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判决一次性支付的。 5、根据法律规定,父母抚养子女的义务一般截至子女十八周岁。超过十八周岁,父母没有法定的抚养义务,父母基于情感上的考虑通常会自愿承担子女在大学期间的学费、生活费,但是子女起诉要求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支付大学期间的抚养费,法院不予支持。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五十二条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第五十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子女要求有负担能力的父或者母增加抚养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二)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 (三)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 第四十八条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直接抚养子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