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要说明的是,这里的《美国众神》是原著,不是美剧。原著里的旧神、新神之争是十分适合改编成美剧(或电影)的,拖了这么久,就像是家里有个压箱底的好东西,迟迟舍不得拿出来见人,因为这样是会拥有极大的安全感的。
但去除这种极富曲折的故事性,主人公曾经躲进了一个小镇,在那里度过了隐居了相当愉快的一段时光,恍惚中,这段时光反而成了阅读中最为舒服的段落。
首先是要在一个完全不知道你底细的陌生小镇,有那么一间普通的房子可以让你居住。其次最好的是冬季,整面落地窗外正是没膝的大雪,甚至于不用灯光,你可以窝在沙发里坐上一整天,手上拿一本书——因为你不是作家,所以你没有写作的压力任务,另外,你也就不能一眼看穿这个作家的几斤几两,你不需要觉得这书有意思与否,你完全能够做到全身心地投入到紧张的情节里去,猛然向外一睁眼是天色已近黄昏,冬日的黄昏是别具荒凉的有意思的,抑或这本书始终都是似看非看,真正精彩的正是窗外光线的变幻,从清晨的微熹到正午的温暖再至一点点沦为黄昏的沉寂。当然,接下来是晚餐,是到邻居家作客时油锅滋滋作响里煎炸的牛排……
市面铺陈着不少仿《瓦尔登湖》的书,但不觉得这其中有着种种做作之气么,就像是专门带了个厚本子到那与世隔绝的密林之处,每一天不厌其烦地一一纪录下来,只等着重回人间灯火繁华处,还不如索性就呆在这样的烟火里,更加的真实,也是更加的孤寂。
《德州巴黎》披着爱情的一张皮,其实还是想讲旅途的孤寂,果不其然,文德斯后来出的那本摄影集,满页的公路旅馆,满页的阳光耀眼,满页的孤寂。它是比《美国众神》里这样的场景还要极端的,它将后者人生的一些不多的趣味、孤寂里的烟火味也索性全都给摒弃了。
回头看看,主人公终究还是告别了这样的小镇,重新被裹入到神的纷争当中去,重新进入了肮脏的城市,或许连他都已经忘记了,独独还是有人惦记着这事,这样的小镇,仿佛是摆脱了生命里的死亡,是可以永远在那儿存在下去的,而且,最好不要发生什么爱情,因为后者那实在是太过欢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