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工作中,下属原则上只能服从于自己的直接上司。但在特殊情况下,上级可以进行越级指挥。
事发突然,必须进行紧急处理,而直接管理者又无法及时了解情况,上级理应进行越级管理,避免损失扩大。
在安排任务的时候,直接下属表示或者实际上不服从指挥,任何上级都有权宣布解除其职务,自己越级进行直接指挥。
无论是出于能力还是资源上的不足,导致下级无法完成上级安排的任务,上级应当实施越级指挥。
在有些情况下,需要多个部门联合行动才能完成目标任务,这就需要打破已有的指挥系统,由共同上级进行整体协调指挥。
但是,任何的越级指挥情形,都属于临时性行为。特殊情况处理完毕之后,必须遵照原有的垂直指挥系统,恢复直接上司的正常指挥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