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重要原则,全会强调“以调动全党抓改革、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完善党的建设制度机制”。全会为我们明确了改革的重点方向和关键着力点,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各方面制度,抓住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关键,深入理解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之间的内在联系,推动党的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国理政的实际效能。
深刻认识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的重大意义。治国必先治党,党兴才能国强。党的建设制度改革既是全面深化改革取得成功的重要保证,同时也是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为了应对新时代党的建设面临的新要求,要坚持以调动全党抓改革、促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完善党的建设制度机制,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引领全国各族人民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征程上不断取得更大的新成就。这不仅是对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深化,也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发展,对于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坚定不移地充分发挥党的制度显著优势。在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的诸多显著优势中,党的领导是最大优势。党的领导是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根本保证。新时代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制度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突出制度建设这条主线,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各方面制度,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制度保障。中国共产党向来善于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我们要坚定不移地不断完善和健全已有的党的制度优势,通过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不断把我国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推动党的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国理政的实际效能。国家制度是国家治理的根本依据,国家治理的一切工作和活动都依照国家制度展开。党的制度具有独特优势,为党和国家兴旺发达、长治久安提供了有力政治保证和制度保障。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党在新时代的背景下,基于对共产党的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和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实际的深刻理解和把握。因此,实现新时代国家治理效能的关键就在于如何将党的领导这一制度优势贯彻到国家治理当中。这就要求我们建立健全基层组织体系,以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龙头、带动促进各类基层组织建设,因地制宜,实现“有形”覆盖和“有效”覆盖的统一,把基层党组织建成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壁垒。要营造良好的政治参与文化和提高群众的自治法治水平,以法制化推动群众自治向更高层次发展。各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强大合力,推动党的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国理政的实际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