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不知儿子想起什么,问了我一个问题,“妈妈,你打过学生吗?”
我说,打过呀。
儿子有些惊讶,打的......狠吗?
我说,下手挺重,她哭了,我还让她到外面罚站,直到校长敲门才让她进来.....
听到最后,儿子笑了,妈妈,我知道了,你说的是打我姐姐的事。
是的,我说的是打女儿的事。
那时女儿二年级,很贪玩。
具体起因的细枝末节我已记不清了,总之拿笤帚狠狠打了她两下,然后把她丢到门外。
直到住在楼上的老校长经过楼道看到孩子,拉着孩子的手梆梆梆地敲我家门。
我现在还记得校长数落我的话,你也就敢冲自己亲生的凶。
校长说的对,我也就敢冲自己的孩子凶。
学生,真的一个指头也不曾动过。
02
不动学生一指头,是有来源的,我在刚入职时便遭遇了学校里发生的一件事,当时影响挺坏,我也“被教育”了。
学校有位姓丁的男老师,他带的班里有个男生小贾,三天两头违纪挺让人头疼。
丁老师约谈贾爸爸,两个人谈的挺融洽,也挺投机,贾爸爸拉着丁老师的手说,我那孩子不懂事,你就当自家的孩子,该打就打!
然后,在一次盛怒之下,丁老师真的扇了小贾一巴掌。
然后,贾爸爸找到学校,不由分说还了丁老师一巴掌。
这一巴掌我看到了,我被吓到了。
我也因此永远记住了动手的恶果,记住了任何时候都不可以体罚学生这个原则。
后来我也无数次从家长口中听到过这句话,“你就当自家的孩子,该打就打!”而出现在我心里的潜台词是,学生可以当成自家的孩子来爱护,万万不可当成自家的孩子打。
更何况,体罚学生是违法的:
《教育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法律条文,每个老师都应当牢记在心。
03
我反对粗暴的体罚学生,但是,我赞同合理的惩戒学生。
缺少有效的惩戒,有些学生就面临失控的状态。
有次期末联考,我被安排去外校监场。
靠窗一个男生并不答卷,他从自己兜里掏出半截蜡烛,又掏出了打火机,点燃了放在桌子上。
制止无果,我上前没收了他的蜡烛。
想不到,他竟然从兜里掏出打火机,对我说,你把蜡烛还给我,不然,我就点着试卷!
我有些惊讶,不是自己带的学生,也不了解他的脾气性格,我真担心他会当堂来个火烧试卷。
和我一起监场的还有本校的一位年长的男老师,他赶紧走过来,安抚这个学生说,蜡烛我先替你保管,你先答卷。
这个学生不答应,嬉皮笑脸的讲条件,老师,你把蜡烛还给我,我就不捣乱了。
最终,蜡烛还给了这个男生。
这种妥协让我感觉教师的尊严遭到了碾压,心里很憋气,我低声对这位老师说,考完应该把他的情况向教导处反应,不能任由他无法无天。
这位老师无奈的说,我就是教导处主任啊,这个学生是我们的常客,今天的表现,比起往常算不错了!
在课间和这位主任的交流中,我得知,在他们学校,像这样游手好闲的学生大有人在,平时目无校纪,扰乱课堂,起哄滋事,学校老师对他们进行了各种教育,效果就是:谁教育他们,他们扎谁的车胎。
这些学生为什么近似猖狂?
因为他们知道,现行教育制度下,学校的惩罚名同虚设,义务阶段也没有开除学生的权限,除了批评教育还是批评教育。他们三番五次犯错误,却不必为自己触犯规则买单,在他们扭曲的是非观看来,这种破坏秩序的行为相当有成就感。
04
教育的主旋律是爱,学生是成长的树苗,阳光空气和水就好比爱的教育。
只靠爱还不够,幼树会生虫,会烂腐,会长歧枝,当这些病患影响幼树的健康,而幼树不能及时自省时,正确的援救是杀虫、喷药、剜去病灶,而这个过程,靠绳、靠刀、靠药,这个过程会痛。
有痛感的教育,就是惩戒。
尽管义务教育法赋予了教师惩戒权,但是具体怎么个惩戒法,没有明文指导。
倒是禁止体罚的条文,每个教师都倒背如流:体罚指罚站、罚跑、罚跪、罚蹲、罚面壁、罚体力劳动、用东西故意砸学生等,罚抄写、威胁、呵斥、讽刺、挖苦、辱骂、刁难等心理攻击属于变相体罚,不当批评也有变相体罚之嫌......
体罚的规定如此泛化,再加上句后一个铺天盖地的“等”字,还给惩戒留有余地吗?
体罚和惩戒已经界限不分,不能惩罚学生成了客观事实。
05
我的一位同事,为了提高学生的书写水平,她曾制定了一项“集阅览室资格”制度:书写获得三次A的学生,可获得一次到阅览室自由阅览的机会,不够三次,就留在教室练书写。
但是,却遭到了一个家长投诉,家长说,自己孩子去阅览室的权利被剥夺了。
同事解释,A不仅仅是和其它同学相比书写好,自己和自己比有提高也可以得到,只要学生付出了努力,就有资格,区别只是先后。
况且,假如能够通过这个方法来提高学生的书写,那么,相比牺牲一两次去阅览室的机会,学生的收获应该更大。
但是,家长不这么想,家长偏激的认为,我孩子和别的孩子一样在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别的孩子有的,我的孩子也必须有。你这样做就是在惩罚我的孩子!
面对动不动就上纲上线的玻璃心家长,同事的委屈可想而知。
06
学校教育难,不仅仅难在学生不好管,还难在家长的不理解和不配合。
社会舆论也过多的聚焦负面教育事件,教育惩戒在当下成为了一件敏感且冒险的事情,越来越多的老师出于避嫌和自保,索性放弃了。
不求无功,但求无祸啊。
越是驾龄长,开车越来越慢,因为路上见到的车祸多了。
而随着教龄增长,教师也会越来越谨小慎微,因为听到的遇到的多了,自然也就懂了,当你站在讲台上,你不知道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你留作业多了,有人投诉,作业量大,题海战术。
你留作业少了,有人投诉,作业量小,不负责任。
你组织课外活动,有人投诉,孩子膝盖碰伤了,老师缺少监护。
你让孩子在班里学习,有人投诉,应试教育把孩子都教成书呆子了。
......
学校教育,主张民主评议,可是越来越多的观点冲突以及众多家长的众口难调,让夹在中间的老师慢慢变得瞻前顾后束手无策,各种未雨绸缪亦或是杞人忧天的风险责任像绷带,捆缚住教师的手脚。
此情此景,谁还敢惩罚?
07
一位即将退休的老刘老师,给我们讲她任班主任时经历的一件事。
刘老师班转来一个孩子叫曹松,属于好动学生。
刘老师一开始把曹松放在第一排,方便科任老师监管,可是,曹松的个子比较高,并且他上课时脸冲后面,面对全班学生搞怪。
刘老师又把他调到中间,这下可好,曹松在中间位置,伸胳膊伸腿对周围的同学形成了扫荡圈。
无奈,刘老师把他放在了后排的位置,没有同学愿意和他同桌。
曹松的家长不乐意了,认为这是对自己孩子的歧视和孤立,气势汹汹找学校兴师问罪。
可是,当家长从教室的后窗望向屋内时,发现虽然孩子调到了后排,可并不是孤立的,刘老师把自己的备课资料从办公室已经搬到了教室里,有自己课的时候上课,没自己课的时候,就坐在曹松的旁边批改作业。
一直到毕业,刘老师都和曹松做同桌。
大家都赞扬刘老师爱生敬业的精神,刘老师叹口气说,有什么可赞的啊,本来当头棒能喝醒的事,却变成了一场为期一年半的死磕。
有多少老师,对教育的热爱,在日复一日的死磕中,慢慢变成了一种体力谋生的无奈。
08
现代的教育大力提倡赏识教育,可是,一味的赏识教育把一个孩子神化了。
带着有色眼镜的媒体又一边倒的抨击教师对学生的惩罚,又把教师给魔鬼化了。
学校与家庭,教师与家长之间的信任关系,在这两极化中,越来越敏感和脆弱。
在这样的教育风气下,吃亏的是谁?是学生。
毕淑敏在《孩子,我为什么打你》一文中写道,“我谨慎的使用殴打,犹如一个穷人使用他最后的金钱”,我相信大部分惩罚过学生的老师,心情和这位母亲一样,他谨慎的举起自己的“教鞭”,希望用这种方式,制止各种恶习对学生不可逆的伤害。
哪怕这种方式,也被称作伤害。
教书二十年,我没有对学生动过手,也很少的惩罚学生,我从来不认为这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事情。
相反,我的内心有些愧疚,我从一个也曾一腔热血的青年变成了一个明智保身的人,我觉得自己拿着一根假的教鞭,它在我漫长的教师生涯中从来没有发挥过什么作用,它更像一个道具,偶尔假模假样的挥一挥,然后无力的放下。
这,是我的无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