坠入凡尘的星辰 ——读《南方有令秧》

在一个阳光微暖的冬日里,我认识了一个叫做令秧的女子,用了一个下午的时间看尽了她的半生,她像是一个笨拙的戏子,在舞台上不紧不慢地唱念做打,笨拙地寻找笨拙的自由,最终,在暮春里的一个日子,她成了江水,如此之美。

令秧是个婊子,却要立牌坊,这是我第一遍读完这本书时,唯一的一个感想。

“这有何难?”脑海里已浮现出老夫人那漫不经心的笑容,“女人都是淫妇。”无法否认,令秧不是干净的,自她允许她的继子——哥儿爬上她的床时,她便已经成为了淫妇,那是一个怎么掩盖也无法抹去的脏。一个“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的情不自禁,又使她彻彻底底地变成了一个婊子。

终其一生想要得到的贞节牌坊落成的时候,令秧死了,带着一个用来还债的孩子,带着一生波澜不惊的荣辱,她身上的脏,她心里的爱,终究随着江水向东流去。

读完第二遍,第三遍时,我有的仅仅只是遗憾。没有一个人自始至终是纯粹的,是不是?

最初喜欢倚着楼上的栏杆,托着腮,朝着天空猝不及防地嫣然一笑的令秧,为何变成为了得到贞节牌坊不择手段,像是得了魔魇一样的妇人?是因为在和哥儿一般大的年纪里变成了寡妇?是因为族里的长老硬逼她寻死殉夫?是因为她为了活命与哥儿苟且?是因为一直站在身边的连翘为了丈夫而背叛她?

不,这些都不是,是岁月,是现实。它们恰到好处地沆瀣一气,狼狈为奸,将一个柔软纯真的令秧变成了一个凌厉孤僻的妇人。还好,一个世上最糟糕的情不自禁融化了她,在一片低矮芜杂的白色荒草中,猝不及防地看见了破土而出的唐璞,让她知道了“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不枉此生。

尽管我不看好唐璞真的能与令秧耳鬓厮磨鹣鲽情深,一个玩儿惯了的男人怎么会对一个残了一只手臂的寡妇长相厮守呢?待令秧人老珠黄,待唐璞失去兴趣,待族人发现奸情,唐璞会怎样对待令秧?可想而知,他们并不可能在一起。可是,这又能怎样?令秧从不指望在天愿作比翼鸟,唐璞能辜负她什么呢?

令秧的一生,不长,短短三十余载,载不下声势浩荡,有的只是清冷与单调,红尘渲染了日日夜夜,心里小小的坚持依旧安稳不动,所幸,她有谢先生。这个男人和这个女人像战友一般,在漫长岁月荒谬人生中达成了宿命般的友情。

有人说,男女之间不可能存在着纯友谊,无非是一个死不开口,一个装傻到底。但是,在令秧与谢先生之间,没有任何有关风月的感情。他们烫一壶酒,卸下防备,闲话家常,互相嘲讽,一笑一叹,一言一行,无需赘言,无需诠释,即使轻描淡写,也丝毫不费力气,便可相互会意。

当谢先生送令秧春宫图册当生日礼物时,令秧面红耳赤,瞬间又成了小女孩的模样,谢先生却胸有成竹地讲了一堆歪理,看着令秧发怒的样子开怀大笑。若有杂念,谢先生为何笑得如此磊落,令秧为何将春宫图册收下?

令秧因为爱情而发生微不可察的变化,谢先生只需一眼,便已明了,单刀直入地问那男人是谁,连令秧都不自知的感觉都可以描述得十分恰当,他一阵心酸,随她去吧。

就连令秧决心离开尘世之前,她也仅仅只与谢先生告别,他们之间的大事已经做到,西出阳关无故人,在这人世间,彼此没有了故人,笑着告了别。

你看,多像男闺蜜。岁月就这样若无其事地滑落下去,令秧也不会觉得煎熬,有那么一个绅士,在不远处注视了她一生。

人生得一知己,足矣。

在令秧身边,还有一个令人遗憾的人,就是哥儿——川少爷,看了许多网络小说,青春校园或者都市言情,总觉得哥儿最后会冲破伦理道德,越过艰难险阻能与令秧走在一起,郎才女貌不应更加美好宛若童话吗?但是,笛安并不这么做,她让令秧与哥儿在漆黑的夜里无数次云雨交缠,却最终有缘无份,令秧只求哥儿饶过她,哥儿越来越厌恶令秧,最终,令秧终于可以放心地做一个宅心仁厚的“继母”。

然而,我遗憾的,不是哥儿最终没有和令秧走在一起,而是,他令人百感交集的变化。

那个十七岁的哥儿,头上依然纶着月白的方巾,微笑的时候,眼神里却总有种动人的无动于衷,一个薄唇,不食人间烟火的男子。曾经的美少年,褪去那股清冷的瘦弱,渐渐长大,举手投足糅进去了尘世的脏,那个粉雕玉琢般洁净的孩子早已变得无情。

终归又是一个岁月捏造出的人儿,举手投足之间透露出时光雕刻的痕迹,春风得意,应酬自如,七情六欲,表里不一,尤其,他对待谢先生的态度,更是让人心寒,他一笑仿佛就是一个油腻腻赤裸裸的猥琐,令人作呕。

总会有那种经不起世尘冲刷而变成凡夫俗子的人,不是么?

最后的最后,令秧死了,恐怕这是她最好的结局吧。死亡,在令秧看来,许是一场美丽的旅途。回顾昨夜星辰,是哪般凄凉不安,向往明朝旭日,是怎样晖暖和煦。而这,一切都不重要了,她化为了江水,被自由包裹着。

不是有那么一句话么?天幕上最光洁的星辰,若是伤了风,也会坠入凡尘。坠入凡尘的令秧,只是回了她该去的地方。

我也一直怀念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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